“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知更鸟之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坐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坏人犯罪是罪有应得,可是无辜的人呢?他们明明什么也没做,甚至好心去帮助他人,没有一丝恶意,可就是有人总利用这些善良做着一些违背良心的事情。他们无力申冤,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一旦扣上,就很难再摘下来,给无辜的人定罪,本身就是罪恶。
法庭上,芬奇(律师)证明鲁宾逊(被告)的并没有能力实施暴力,反而觉得是受害人的父亲对自己女儿进行暴力,从他们口供得出,鲁宾逊经常好心帮马耶拉小姐(受害人)的忙,可是有一天,她却胆大妄为地勾引鲁宾逊,勾引不成,反倒被父亲发现。或许是她明白自己违犯法则,便想解决掉鲁宾逊,就同父亲一起捏造了这种这个颠倒是非的事实。因为当地黑人歧视很严重,而鲁宾逊作为一个黑人,在这样的案件自然占劣势,没有所谓的反转,虽然芬奇在法庭上坚持要求判他无罪,并且义正辞严地呼吁人们要尊重事实、维护人类的尊严与平等。然而在一系列事实面前,种族偏见极深的检察官和陪审团仍然偏信原告,执意要判鲁宾逊有罪。
那谁才是真正的受害人,一个善良的人仅仅因为种族歧视就遭受冷眼,甚至失去生命,明明都心知肚明事件经过,但却因为种族歧视,就做出不公正的判决。
“一切人生来平等”,多么伟大的一句话,可是面对各种歧视,谁又能真正做到一切平等。庆幸生活在这个时代,至少我们没有明显的种族歧视,至少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也至少我们的公民都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也都有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当很多人都觉得你是错的,难道你就是错的吗?芬奇坚持为鲁宾逊辩护,为公平正义发声,他是错的吗?他作为一个律师,他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有自己的思考判断及良心,即使众人不支持他甚至嫌弃,可他在做正确的事,只要对得起自己。在能跟别人过得去之前,首先得跟自己过得去,如果做着让自己良心不安的事,那样简直就是折磨。尽管这个选择会连累到家人,可他还是坚持自己的行为,他的孩子们也跟着他学到不少。
现在的法官,几乎不会出现这种因为歧视问题而做出不公正的判决。即使做了,我相信人们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我相信人们有自己的想法判断,他们知道什么是公平。
如果有天我们也做着众人觉得错误的事,我们是否能扛得住压力继续进行。可能我们会无法承受舆论压力,走向一个极端,可能我们会因为周围人的言论,怀疑自己,可能我们会为了从众,迎合大众心理,强迫自己做着无法说服自己的事,不管是因为辩论还是与他人想法不一,我们都得先说服自己,才能真正同他人一起,如果勉强自己融入他人,那样的你会开心吗?如果你不在乎这些,宁愿承受良心的谴责或宁愿不开心也要看他人眼色,那你觉得活着意义何在?
时代在变化,要跟得上发展,要跟着大众走,可是也别一味被牵着鼻子走,有些思想要跟上时代,但决不能不能被覆盖,要有自己的思考判断,不要迷失在各种言论中。
做什么事,只要你问心无愧,只要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只要你不后悔,就请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