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归途
《玫瑰的故事》收梢处,那一帧画面凝在那里,像一朵花开到了极盛,将落未落之际,反而透出一种圆满的光晕。那一段独白缓缓淌出来,如水银泻地,泠泠然有金石之声:
“我轻松愉快地走上大路,我健康自由,世界在我面前,长长的褐色的大路,指向我想去的任何地方。从此,我不再希求幸福,我自己便是幸福。凡是我遇见的,我都喜欢,一切都被接受。从此,我不受限制,我使我自己自由,我走到我愿去的任何地方,我完全而绝对地,主持着我。”
我反复咀嚼这几句话,只觉得唇齿之间生了香,心上却泛起了微微的疼。这哪里是什么台词,分明是一个人走过千山万水之后,终于与自己达成的一份生死契阔的和解。这世上最好的结局,原来不是与谁终成眷属,而是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对自己说一句:我自己,便是幸福。
我深深认同这个结尾。无论我们这一生遇见谁,与谁纠缠,在谁的眼眸里沉沦过,又在谁的背影里心碎过,走到最后,终究是独自一人,与自己相对,与自己过完这一生。这是一种深刻的孤独,却也是一种透彻的自由。古人说“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这逆旅之上,来来往往皆是过客,唯有自己是那个始终不曾下车的旅人。庄子讲“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这“独”字,既是无可奈何的宿命,又何尝不是一种臻于化境的自觉选择?
既是说玫瑰,便不能不从头说起。
一、果冻与玫瑰:年少时的刺
剧中黄亦玫与庄国栋——果冻哥的那一段,是整部剧里最像烈酒的篇章。年少时的爱情,大抵都是这个样子罢:烧得滚烫,喝得急迫,来不及细品,便已醉了,醉得头昏目眩,醉得不管不顾。
我还记得那些细节。她砸墙的那一幕,我反复看了好几遍。那面墙是白色的,干干净净的,像他们初遇时的心境。她举起手,先是犹豫了一下——那种犹豫里藏着一个女子最后的矜持与不甘——然后拳头落了下去,一下,又一下。墙灰簌簌地掉,她的指节上渗出了血,她却浑然不觉似的。那不是愤怒,那是一种被掏空了之后的绝望。她在墙上画玫瑰,用那只流血的手。一朵,两朵,三朵……那些玫瑰开在惨白的墙上,红得触目惊心,像从她心里剜出来的血肉。画完之后,她又涂抹掉,用袖子,用掌心,用整个身体的力气,仿佛要把那个人从记忆里连根拔起。可是抹得掉么?抹不掉的。那些痕迹反而更深了,更深地嵌进了墙里,嵌进了光阴的纹路之中。
那些心碎,我们大概都曾经历过。唐人元稹写“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年少时读只觉得句子漂亮,后来才懂得,那是一个人在失去之后,怎样用回忆把自己困在原地。玫瑰砸墙的那个夜晚,窗外大概有风,风里有这个城市惯有的喧嚣与漠然。没有人知道,一个女子正在用最笨拙的方式,与一段感情做最后的告别。她以为砸掉了那面墙,便能砸掉心里的那个人。可人心不是墙,人心是水,你以为它平静了,一阵风吹过,又起了涟漪。
法国作家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里写:“爱情不是一种空间,也不是一个地点,它是一种无法被摧毁的现实。”玫瑰与果冻之间的爱情,大抵就是这种“无法被摧毁的现实”。它碎了,却依然存在着;它死了,却仍在某个看不见的地方继续生长。
后来果冻回国,玫瑰已经离了婚。命运像一个耐心极好的棋手,不动声色地又把这两枚棋子摆在了同一张棋盘上。我承认,那一刻,我的心里是生出了期待的。我想,也许呢?也许年少时走散的人,绕了一大圈,还能再相遇呢?也许时间会把那些棱角磨平,让两个人都学会珍惜呢?
可我终究是天真了。
他们再次面对面坐着的时候,隔着一张桌子的距离,我却觉得那距离比太平洋还宽。果冻的眼神里还有当年的影子,那种执着,那种不甘,那种“我以为我回来了就能重新开始”的一厢情愿。可是玫瑰的眼睛变了。她的眼睛里没有了光——不是熄灭的那种没有,而是沉淀了的那种没有。像深潭的水,表面上波澜不惊,底下却藏着整座海洋的秘密。她看着他,平静得像在看一个故人,一个曾经很熟悉、如今却已经遥远了的故人。
我终于明白了。人,是没办法回头的。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水在流动,人在改变,你以为你回到了原点,可原点早已不是那个原点了。玫瑰与果冻的故事,最残忍的地方不在于他们错过了彼此,而在于他们即使再次相遇,也已经无法再相爱了。那些年少的轰轰烈烈,都变成了刺,扎在回忆里,拔不出来,也消融不掉。它们在那儿,时刻提醒着你:有些路,走过了就是走过了;有些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玫瑰后来对果冻说的那句话,我记了很久。她说的话具体是什么,我已经记不太清了,但那种感觉我还记得——那是一个人终于放过了自己的释然。她不再恨他,也不再爱他,他只是她生命里的一个章节,翻过去了,便翻过去了。这不是冷漠,这是慈悲。对自己的慈悲,也是对他的慈悲。
苏轼有一首《和子由渑池怀旧》:“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年少时遇见的人,不过是雪泥上偶然留下的指爪印痕,鸿雁飞走了,那些痕迹终究要被新的雪覆盖。玫瑰的雪泥之上,果冻的印痕已经模糊了,不是被刻意抹去的,是被时光自然消磨的。
二、方协文:迟来的懂得
如果说果冻是烈酒,那么方协文便是浓茶——入口是苦的,回味却有一丝甘。
前几集里的方协文,实在是不讨喜的。他的爱是笨拙的,带着一种乡下孩子进城之后的自卑与偏执。他不懂得怎么表达,便用占有来代替;他害怕失去,便用控制来挽留。那样的爱,像一双太用力的手,把玫瑰攥出了伤痕。
我记得他站在楼下等她的样子。下雨了也不走,就那么站着,固执得像一棵种错了地方的树。玫瑰从窗口看见他,心里大约是复杂的——有心疼,有无奈,更多的是一种被爱绑架了的窒息感。他以为自己是在付出,殊不知那种付出本身就是一种索取。他要的是她的回应,她的臣服,她的整个世界都围绕着他转。
那时的他,还不懂得爱是什么。
后来他们分开了。时间像一条河,慢慢地冲刷着他身上的棱角。他经历了一些事,失去了一些人,终于开始明白:爱不是占有,是成全;不是捆绑,是放手。
当他再次出现在玫瑰面前的时候,他变了。他的眼神里少了那种急切的渴求,多了一种沉静的温柔。他不再追问她为什么离开,不再试图证明自己有多爱她。他只是在那儿,安安静静地,像一件被时光打磨过的旧物,虽然不再光鲜,却有了一种温润的质感。
他开始懂得爱了。可惜懂得的时候,已经晚了。
这世上的事,大抵都是这样的。唐代李商隐早就叹过了:“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人在爱着的时候,往往不懂得爱;等懂得了,爱却已经不在了。方协文的悲剧,不在于他不够好,而在于他的“好”来得太迟了。迟到的春天,虽然也是春天,可花已经开过了。
当他年轻时,有人比他有钱;当他有钱时,有人比他年轻。这句看似调侃的话里,藏着多少人生的无奈。我们总是在错误的时间,用错误的方式,去爱一个对的人。等到终于学会了正确的姿势,那个人却已经不在了。
可我还是忍不住同情他。不是因为他的爱有多感人,而是因为他的成长有多真实。他不是坏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有缺陷的、在爱里跌跌撞撞的人。他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都是在失去之后,才学会珍惜的。
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在《小王子》里写:“是你为你的玫瑰所花费的时间,使她变得如此重要。”方协文在玫瑰身上花费了时间,那些时间没有白费——它们最终长成了他生命里的一棵树,虽然结不出果实,却为他遮过荫,让他懂得了什么是爱。
后来我把他看顺眼了。不是因为他变好了,而是因为我终于理解了他。理解一个人,往往比喜欢一个人更难,却也更有力量。林更新把这个角色演得很好,好与坏,都在一张脸上,都在那双眼睛里,让人恨不起来,也爱不起来,只能叹一口气,说一句: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三、傅家明:灵魂伴侣的虚妄与真实
第三段感情——与傅家明的所谓“灵魂伴侣”之恋——是我观剧时最无法沉入的一段。我全程无法共情,甚至不理解她为何如此悲伤得哭泣。我按下两倍速,仍觉得拖沓。荧幕里她在哭,荧幕外我在快进,中间隔着一道厚厚的墙。我不明白,这段感情何以被冠以“灵魂伴侣”这样庄重的名目,又何以让她哭成那副模样。
是年龄焦虑么?是我还太年轻,尚未抵达理解这段感情的年纪?还是健康——那个最基本、最朴素、最容易被忽略的要素——让我天然地抗拒一段与疾病、与衰败、与死亡纠缠在一起的爱情?又或者,是老干部的演技真的下降了?我忍不住想起当年《花千骨》热播时的光景。凌晨更新,我准时守着,一集播完已是深夜两点,却仍不肯睡去,还在剧情的余韵里痴痴地回不过神。那时的我如痴如醉,竟真的想和小骨一起考进长留,拜入他的门下,成为他的徒弟。而今,不过数年光阴,我却无法沉下心来,看他演绎的一段剧情。这是他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
也许都不是。也许是我还太年轻。也许这段剧情,需要更老的我——老到见过生死,老到懂得什么叫“来不及”,老到经历过真正的失去——才能理解。
傅家明与玫瑰之间,被剧中人反复定义为“灵魂伴侣”。这四个字的分量很重,重到需要用整个后半生去称量。可什么是灵魂伴侣?柏拉图在《会饮篇》里讲过一个神话:人原本是圆球状的,有两副面孔、两双手、两双脚,后来被宙斯劈成两半,从此以后,每一半都在世间苦苦寻觅自己的另一半,找到之后便紧紧拥抱,再也不愿分开。这便是爱情的起源。灵魂伴侣,便是那个你命中注定的“另一半”,与他相遇,你便觉得完整了。
可这个神话,恰恰是爱情最大的谎言。因为它暗示了一个前提:你是不完整的,你需要另一个人来让你完整。而玫瑰在后来的独白里说,“我自己便是幸福”——这句话,才是对灵魂伴侣神话最彻底的祛魅。
玫瑰与傅家明的相遇,是被命运精心安排过的。他们在最恰当的时候相遇——玫瑰已经经历过年少时轰轰烈烈的燃烧,也经历过婚姻里窒息的捆绑,她已经学会了保护自己,学会了不轻易交出真心。她的心是一把锁,而傅家明恰好是那把钥匙。他懂她的画,懂她的沉默,懂她在笑容背后藏着的疲惫。他不需要她解释什么,只是在那儿,便让她觉得被看见了。
这大概就是“灵魂伴侣”最诱人的地方:被看见。不是被看见美貌,不是被看见才华,不是被看见任何外在的标签,而是被看见那个最深处、最隐秘、最不愿示人的自己。这种被看见的感觉,比任何甜言蜜语都致命。因为它让你误以为,终于有人抵达了你的孤岛,终于有人愿意在这座孤岛上住下来。
可命运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它把钥匙交到她手里,却又在锁孔里下了毒。傅家明的健康出了问题——那个最基本的、最朴素的、最容易被忽略的要素,成了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一道天堑。他们刚刚找到彼此,便已经站在了倒计时的钟表下面。秒针一下一下地走,每一下都在提醒他们:时间不多了。
我无法理解她为何如此悲伤,也许是因为我还没有经历过那种“刚得到便要失去”的绝望。唐代诗人白居易在《简简吟》里写:“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美好的东西,总是脆弱的;真正珍贵的,往往留不住。傅家明之于玫瑰,便是那块“琉璃”——晶莹剔透,光芒夺目,却一碰就碎。她小心翼翼地捧着,可碎不碎,从来不取决于她捧得稳不稳,而取决于命运何时松手。
也许我对这段感情的无法共情,还因为我在抗拒一个事实:最好的东西,往往要以失去为代价。德国哲学家尼采说:“爱一个人的最高形式,是愿意与他一起毁灭。”玫瑰爱傅家明,虽然没有走到毁灭那一步,但她确实愿意陪他走完最后一程。那种爱,不是年少时占有式的爱,不是婚姻里捆绑式的爱,而是一种看清楚了结局、依然选择开始的清醒的勇敢。这种勇敢,比任何轰轰烈烈都需要力量。
可我仍然觉得拖沓。两倍速仍嫌慢。这是为什么?
我后来想明白了。因为我害怕。我害怕衰老,害怕疾病,害怕那个终将到来的告别。我害怕看到一个人怎样在爱里慢慢枯萎,害怕看到另一个人在爱里慢慢被掏空。我把两倍速当作一道屏障,挡在自己和那些画面之间,仿佛按下了快进键,就能跳过生命中所有不愿面对的段落。可生命没有快进键。该来的,总会来;该痛的,一分也不会少。
当年我追《花千骨》,追到凌晨两点仍意犹未尽,是因为那时的我相信爱情可以战胜一切。我相信只要足够爱,就能跨越山海,就能起死回生,就能让花千骨从蛮荒之地归来,让白子画从生死劫中醒来。那是少年人的信仰,天真而热烈。而今我看玫瑰与傅家明,却再也无法相信了。我知道山海之外还有山海,生死之外还是生死。我知道有些路,爱也走不过去;有些关,情也渡不了。这不是演技的问题,也不是剧本的问题,这是我自己的问题。我长大了,或者说,我老了。老到不再相信爱情可以战胜一切,老到看到一段注定要失去的爱情时,第一反应不是感动,而是逃避。
可玫瑰没有逃。她留下来了。她陪他走过最后的日子,陪他把有限的时间过成无限的瞬间。那些日子里,有笑,有泪,有沉默,有拥抱,有“我们还有多少时间”的追问,也有“不管还有多少时间,我都在这儿”的回答。这不是爱情最灿烂的样子,却是爱情最深沉的样子。它不再追求永恒,它只在乎此刻;它不再许诺未来,它只珍惜现在。
法国作家阿尔贝·加缪在《鼠疫》里写:“在人类身上,令人敬佩的东西比令人鄙弃的东西多。”玫瑰的可敬之处,不在于她有多爱傅家明,而在于她明明知道结局,仍然选择去爱。这种选择,需要多大的勇气?需要多少的清醒?需要怎样的自我说服?
我终于开始理解了。虽然理解得很慢,很吃力,像在雾里看花,隔着一层纱,看不真切,却已隐约闻到了花香。
傅家明的离去,对玫瑰而言,不是一段感情的结束,而是一种可能性的消亡。灵魂伴侣之所以让人悲伤,不是因为他走了,而是因为——他来过。他来过,让你知道了这世上真的有人懂你;他来过,让你知道了被完全理解是什么滋味;他来过,然后他走了,留下你一个人,带着这个“知道”,继续走完剩下的路。这种悲伤,比失恋深得多。失恋是失去一个爱人,而这种悲伤是失去一种生活,一种“如果他在”的生活。它不猛烈,却绵长;不尖锐,却无处不在。
宋人苏轼在江城子里写亡妻:“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傅家明之于玫瑰,虽未至十年,却也当得起“自难忘”这三个字。不是刻意去想的,是根本忘不掉的。那个人已经嵌进了她的生命里,成了她的一部分,呼吸一样自然,心跳一样沉默。
而玫瑰后来也终于活成了傅家明希望她活成的样子——自由,完整,不依附于任何人,却依然有能力去爱。他在她的生命里种下了一颗种子,那颗种子在她心里生了根,发了芽,开出了花。那些花,便是结尾处那一段独白的底色。
“我轻松愉快地走上大路,我健康自由,世界在我面前……”
原来如此。原来这独白,不只是玫瑰自己的顿悟,也是她替傅家明活出来的余生。他走了,她把他的那一份也活了出来。两个人,活成了一个人;一个人的自由,承载着两个人的重量。
这大概就是“灵魂伴侣”真正的含义。不是找到那个让你完整的人,而是找到那个让你愿意替他去活的人。你带着他的那一份,继续走下去,走到他没能走到的地方,看到他没能看到的风景。你的自由里,有他的影子;你的幸福里,有他的祝福。
我仍然不确定自己是否完全理解了这段感情。也许真的要等到更老一些,老到经历过告别,老到懂得“来不及”三个字的重量,才能不按快进键,安安静静地看下去,然后安安静静地流泪。也许到那个时候,我才能明白,玫瑰的眼泪里装的不是悲伤,而是一种比悲伤更深的东西——那是告别之后的继续,是失去之后的拥有,是一个人活成两个人的孤独,也是一个人活成两个人的圆满。
四、何西:阳光下的少年
当阳光年轻的何西出现时,整个画面都亮了。
那种亮,不是灯光师打出来的亮,而是一种从内而外散发出来的生命力。他的笑容是干净的,没有果冻的执念,也没有方协文的沉重。他像春天里新长出来的草,带着露水,带着青草特有的腥气,让人忍不住想靠近。
谁能抗拒年轻呢?谁能抗拒美好呢?
玫瑰看着他,眼睛里终于又有了一丝光。那种光不是爱情的光,而是一种被唤醒的光。是沉睡太久的生命力,被少年的朝气惊醒了。她在他身上看到了什么?大概是她自己年轻时的影子罢。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敢爱敢恨的黄亦玫,那个砸墙画玫瑰的黄亦玫,那个以为爱情就是全世界的黄亦玫。
可她已经不是那个黄亦玫了。
她对何西的感情,不是爱情——至少,不全是爱情。那里面有欣赏,有怜惜,有一种过来人对少年的温柔照拂。她看着他,就像看着曾经的自己,心里生出的不是占有,而是祝福。
这让我想起法国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在《情人》里写的那句话:“比起你年轻时的面容,我更爱你如今备受岁月摧残的容颜。”玫瑰已经过了被年轻吸引的年纪了。她当然欣赏年轻,当然喜欢美好,但她已经不会像年少时那样,奋不顾身地扑向一团火了。她学会了站在适当的地方,看火燃烧,感受火的温暖,却不再试图把火握在手心里。
何西的出现,不是为了让玫瑰再谈一场恋爱,而是为了告诉她:你还可以被感动,你还可以心动,你的心还没有死去。这就够了。
五、玫瑰:与自己过完一生
整部剧看下来,最打动我的,不是玫瑰与谁的爱情,而是玫瑰如何一步一步地,与自己和解。
她经历过轰轰烈烈的爱情,也经历过令人窒息的婚姻;她被人深深地爱过,也深深地爱过别人;她在爱里受过伤,也在伤里学会了成长。这些经历,像一块一块的石头,铺成了她脚下的路。这条路,不是通向某个人的,而是通向她自己的。
我记得一个镜头。她一个人站在窗前,手里端着一杯茶,窗外是沉沉的夜色。她的脸上没有表情,或者说,有太多表情,反而归于平静。那一刻,她谁也没有想,谁也没有等,她只是和自己待在一起。那种状态,不是孤独,是独处;不是寂寞,是圆满。
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提出过一个概念,叫“向死而生”。意思是,人只有意识到自己终将死去,才能真正地活。玫瑰的故事,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向独而生”——她只有意识到自己终将独自一人,才能真正地爱。她不再把幸福寄托在任何人身上,她不再希求幸福,因为她自己便是幸福。
《庄子·大宗师》里说:“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真正的得道之人,不觉得活着有多快乐,也不觉得死亡有多可怕。玫瑰虽然没有达到“真人”的境界,但她已经接近了——她不再执着于得到谁的爱,也不再恐惧失去谁的爱。她只是在那儿,完整地,自由地,主持着自己。
唐代诗人王维晚年写过一首《终南别业》:“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这种“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从容,与玫瑰结尾处的独白何其相似。她已经走到了路的尽头,却发现尽头不是绝境,而是另一种开始。她不再追问“水穷”之后怎么办,她只是坐下来,看云,看天,看这世间的一切,来了又去,去了又来。
孤独而自由。这四个字,大概就是玫瑰最后的状态,也是每一个人最终都要面对的状态。
英国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在《一间自己的房间》里写道:“一个女人如果要写小说,她必须有钱,还要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这“属于自己的房间”,何尝不是一种隐喻?它象征的是一种独立的精神空间,一种不需要依附于任何人的自我认同。玫瑰最后拥有的,就是这样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她不需要果冻,不需要方协文,不需要何西,甚至不需要任何人来定义她是谁。她就是她自己。黄亦玫。一朵开过、谢过、又重新绽放的玫瑰。
六、旁人的爱:父母与兄长
玫瑰的父母,是这部剧里最温暖的存在。
他们的爱情,不像年轻人的爱情那样浓烈,却有一种经过岁月熬煮的醇厚。父亲看母亲的眼神里,没有激情,只有一种笃定的温柔。那是一种“我知道你在这儿,我也在这儿,我们哪儿也不去”的默契。他们一起做饭,一起散步,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偶尔拌几句嘴,又很快和好。这样的爱情,不惊心动魄,却让人心安。
《诗经》里写“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说的大概就是这样的爱情罢。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而是日复一日的陪伴。在柴米油盐里,在鸡毛蒜皮里,在每一个寻常的日子里,把“我爱你”活成了一种习惯,一种呼吸一样自然的习惯。
玫瑰的哥哥,他的爱情也很好。
他没有那么多纠结和挣扎,他的爱是明亮的,坦荡的,像阳光一样,照到哪里哪里亮。他不怕付出,也不怕受伤,他相信爱,就像相信明天太阳会照常升起。这种能力,不是每个人都有的。经历过背叛和伤害之后,还能保持对爱的信任,这需要多么强大的内心。
玫瑰的哥哥拥有这种能力。他是玫瑰的对照——他让观众看到,爱情不全是痛苦的,也可以是快乐的;不全是复杂的,也可以是简单的。他的存在,像一束光,照亮了这部剧里那些幽暗的角落。
七、尾声:为何要去寻求爱
再看一遍《玫瑰的故事》,我忽然有了一个新的疑问:我们为何要去寻求爱?
这个问题,在年轻的时候,是不需要问的。爱就像空气,像水,像阳光,是理所当然需要的东西。可是经历了足够多的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之后,这个问题便浮现出来了。爱这么奢侈,这么昂贵,这么容易破碎,我们为什么还要飞蛾扑火一般地去追求它?
我想了很久,终于想出了一个答案:因为爱是唯一能让我们暂时忘记孤独的东西。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的。这种孤独,不是有没有人陪伴的问题,而是存在本身的孤独。我们被抛到这个世界上,独自来,独自去,中间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只是同行一段路的旅伴。爱,让我们误以为不再孤独。在爱的那一刻,在彼此凝视的那一刻,我们觉得两个人合二为一了,觉得终于有一个灵魂完全理解了自己。这种幻觉,是世界上最美的幻觉,也是人类最需要的幻觉。
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芦苇是脆弱的,风一吹就折断了;但因为会思想,人又是高贵的。爱,大概就是这根芦苇最深刻的思想——它在孤独中生出渴望,在渴望中生出勇气,在勇气中生出力量,去拥抱另一个同样脆弱的灵魂。
玫瑰最后明白了一件事:爱不是用来填补空缺的,爱是用来溢出的。当一个人自己便是一个圆满的时候,她的爱便不再是索取,而是给予。她不再需要谁来爱她,因为她已经足够爱自己了;她可以去爱别人,却不再要求回报。这种爱,是自由的,是轻盈的,是没有任何负担的。
“我完全而绝对地,主持着我。”
这句话的力量,不在于“主持”这个词的霸气,而在于“完全而绝对”这几个字的彻底。她没有说“我完全而绝对地拥有着谁”,她说的是“我完全而绝对地主持着我”。主语是“我”,宾语也是“我”。这是一个闭合的圆,一个自足的宇宙。她不再需要外面的世界来定义她,她自己在自己内部,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愿我们都能活出这样的精彩。如玫瑰一样,在风雨里生长,在阳光下绽放,在岁月里沉淀,最终成为自己。不是谁的妻子,不是谁的母亲,不是谁的女儿,不是谁的情人——只是自己。一朵独一无二的玫瑰,开在属于自己的大路上,指向想去往的任何地方。
长长的褐色的大路,在夕阳下泛着温暖的光。玫瑰一个人走在上面,脚步从容,神情安然。她知道,这条路不会永远平坦,会有风,会有雨,会有转弯,会有上坡和下坡。但那又怎样呢?她走着,她自由,她健康,她是她自己。
这便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