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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学习第49篇《鄘风 鹑之奔奔》
【原文阅读】
鹑之奔奔,鹊之彊彊。
人之无良,我以为兄。
鹊之彊彊,鹑之奔奔。
人之无良,我以为君。
【译文参考】
鹌鹑尚且双双飞,喜鹊也是成双对。
这人心地不善良,为何以他为长兄。
喜鹊尚且成双对,鹌鹑也是双双飞。
这人丝毫没良心,为何把他当国君!
【字词注释】
(1) 鹑(chún):鹌鹑,鸟名。
(2)奔奔:《左传》作“贲贲”,同音通假。飞貌。《郑笺》:“言其居有常匹,飞则相随之貌。”
(3)彊彊:《礼记》作“姜姜”。义同奔奔。
(4)人:指下文的兄或君,即诗讽刺的对象。
(5)之:《韩诗外传》作“而”。
(6)良:善。无良,谓无善行。
(7) 兄:泛指长辈,不作兄弟的“兄”解。奴隶制、封建制社会都以嫡长传位,所以诗中以人兄代指人君。
(8)君:君主。
【诗歌赏析】
全诗两章,每章四句,均以“鹑之奔奔”与“鹊之彊彊”起兴,告诫人们鹑鹊尚知居有常匹,飞有常偶,可诗中的“无良”之人,却败坏纲常,乱伦无道,肆意妄为,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而主人公却一直把他当作兄长、君子,岂知他并非谦谦善良之人,长而不尊,令人感到非常痛心。于是,一怒之下,做诗斥之,以舒其愤。
诗中并没有直接对“无良”男子的形象进行任何客观的描写,却能使其形象非常鲜明而且突出。这根源于诗歌文本所构筑出的剧烈而又异常强大的情感落差,此种落差来源于人与禽兽对待异性配偶的不同态度。作者将“无良”之人与禽兽对待爱情、婚姻的感情与态度,构成了一种强劲的反比之势,加强了诗歌的批判力量。
全诗两章只有“兄”、“君”两字不重复,虽然诗人不敢不以之为兄、以之为君,貌似温柔敦厚,实则拈出“兄”、“君”两字,批判畅快直切、鞭辟入里。清陈震《读诗识小录》评曰:“用意用笔,深婉无迹。”
从形式上看,诗歌上下两章前两句完全一样,只是位置发生了改变,却能给人造成一种回环与交错的感觉。每章后两句,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避免了反复咏唱时容易引起的单调的感觉。这对这种重章叠句的诗歌来说,也是《诗经·国风》中的一种重要的艺术策略。
【《鹑之奔奔》的反思探讨】
这首诗的主旨,古今学者多持讽刺诗之说,而对于诗歌的讽刺对象及诗的作者则有争论。
一种说法是本诗谴责、讽刺卫国国君的诗。诗人看到鹌鹑和喜鹊都有自己的配偶,可以双飞、相随,自己却连这些禽鸟都不如,心中无比愤怒,责骂不善的统治者,不配当一国之君,可备一说。魏源《诗序集义》、《诗古微》、方玉润《诗经原始》、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黄节《诗旨纂辞》等认为诗中“兄”与“君”同指一人,均指卫宣公晋,作诗者当是卫宣公的庶弟左公子泄、右公子职。
一种说法认为此诗大约是卫国群公子怨刺惠公并涉及其父宣公之诗。姚际恒说:“‘为兄’、‘为君’,乃国君之弟所言耳,盖刺宣公也。”(《诗经通论》)
还有,《毛诗序》认为是刺卫宣姜的,后人又将公子顽增衍其中,认为第一章刺顽,第二章刺宣姜,视全诗为刺宣姜与公子顽私通之事,鞭挞他们悖逆伦常、禽兽不如,作诗者当是公子顽之庶弟卫惠公朔或公子黔牟。
不过,樊树云《诗经全译注》在讽刺诗外另立新说,认为“这是一首对旧婚姻制度的控诉诗。一个女子看到鸟相追随、自由飞翔,联想到自己嫁给一个非出己愿的心地丑恶的丈夫,而作此诗”。也是一种解释。
【《诗经》学习的背景知识】
赋诗言志~不学《诗》,无以言
《诗经》里面的许多诗歌都是用于典礼场合,贵族们在外交场合、宴饮聚会的时候,常常会引用《诗经》中的诗歌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这就是“赋诗言志”。一方面,平日交谈中引用几句诗,以示高雅,体现了贵族的修养,所谓“不学《诗》,无以言”。另一方面,会使得外交场合更加庄重肃穆,增加一种仪式感。而且,在外交场合常常需要摘引《诗经》中的诗句,曲折表达自己的意思。实际上也是一种外交辞令,以含蓄的方式表达,给交谈双方一个回旋的余地。
他们在引用诗句时往往不顾及整首诗歌的原意,而只是引用其中几句话来暗示自己的想法,后来所说的“断章取义”就来源于此。
“赋诗言志”这个行为对交谈双方有很高的要求,需要双方都对《诗经》的诗句很了解,引诗一方应该根据当时的场合、双方的身份引用恰当的诗句,而接收方也要能准确地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任何一方在交流过程中出现失误,都会造成交流的障碍,变成“鸡同鸭讲”。引用了不恰当的诗句,会被人看不起、受到嘲笑;而听不懂别人诗句中的含义,一样会被人认为没有足够的文化修养,严重的情况还会造成两国外交冲突。下面,我们来看一个“赋诗言志”的著名例子: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了另一则国宴赋诗的故事:郑简公在垂陇这个地方设宴招待赵孟。赵孟是晋国执政大臣,而晋国又是诸侯盟主,是郑国不敢不依附的强国。所以郑简公对赵孟的招待规格很高,非但自己以一国之君的身份亲自接待,郑国最重要的七大贵族也一同作陪。赵孟感到相当荣幸,于是请求七大贵族各自赋诗,也好使自己可以借诗歌“以观七子之志”。
可见,所谓“诗言志”在那个时候还不是指创作诗歌来表达心志,而是指引用通行的诗歌来表达心志。正因为诗歌是现成的、固定的、通行的,所以才恰如其分地充当了贵族圈子里的交际用语的角色。这些诗歌在创作的时候一定都是私人的诗,私人的诗在流传、交际的过程中变成了公共的诗,中国古典诗歌的整个发展过程就是在私人与公共之间反复摇摆的。
在垂陇之会上,郑国七大贵族向赵孟一一赋诗。先是子展赋《草虫》:“喓(yāo)喓草虫,趯(tì)趯阜螽(zhōng)。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没有见到君子的时候,我忧心忡忡,等见到君子了,我的心这才平静下来,喜悦起来。
《草虫》从字面来看,表现的是诗人对某位君子的期待与欣慕。而在垂陇之会这个特殊的外交场合里,“未见君子”之忧很容易会被理解成子展对郑国国事的忧心:郑国必须仰赖晋国才能生存下去,而在见到赵孟这位“君子”之前,子展对赵孟的人格修养与外交倾向并不十分确定,不清楚赵孟会给郑国带来怎样的命运,所以“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但当他见到赵孟之后,这颗心才终于放了下来——至少他是这样期待赵孟的。所以,子展的赋诗不仅合乎身份、场合,也是一种恰如其分的外交策略,是以仰慕式的口吻,妥帖而合礼地把赵孟捧到了一个不方便走下来的高位上。赵孟的答复也很巧妙得体:“讲得真好啊,您不愧是国民之主,可惜我还配不上您的诗句。”——既称赞了对方,又给自己留足余地;似乎表明了态度,却让人抓不到实据,这也是典型外交辞令的风格。
接下来赋诗的是伯有,伯友赋的就是《鹑之奔奔》,作为郑国大臣,在重要的外交场合上赋诗言志,实在让人想不通他究竟要表达什么意思。这也给赵孟出了一个难题:出于礼节,必须给伯有一个评价性的回应,但这话究竟应该怎么说呢?
赵孟的答复居然相当直接,没给伯有留面子:“床笫(zǐ)之间的话连家门都不该出,何况在野外呢。这不应该是让别国的外交官听到的话。”赵孟知道《鹑之奔奔》这首诗是讥刺淫行的,那么在当下这个场合,你伯有究竟在讥刺谁呢?是对我赵孟有所不满,还是有什么别的意图呢?
伯有应该是另有所指。所谓“人之无良,我以为兄”,“人之无良,我以为君”,这几乎可以算是最露骨的暗示了:“那个品德败坏的人凭什么做我的君长呢?”恐怕在座的每一个人都会联想到郑简公,伯有的意图也几乎可以算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那么,他之所以当众赋出这首诗来,尤其是当着赵孟的面,如果不是过于懵懂无知且不学无术的话,显然就是在向郑简公以及同僚们公然施压,并且颇有自信地希望得到赵孟的支持。
赵孟一听就说这首诗不应该让人听到啊!伯友要么是对《诗经》不熟悉,临时胡乱念了一首,要么就是昏了脑袋,当着自己的国君念出这样的诗句,岂不是胆大包天?宴会结束之后,赵孟还专门评价伯友的下场可能会不好。所以,恰当的赋诗,会让宾主双方其乐融融;而像伯友这样的赋诗,不仅丢了自己的脸,也丢了国家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