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盘里存了很久的《重返狼群》电影资源,有一天我在对狼的好奇下点开了,电影开头索然无味,一个女子身边一头狼,她在故作深沉的讲着:“孩子,这就是你出生的地方…”真无聊,失望又带着烦躁的×掉了播放窗口。
再看了书,电影展示的只是个轮廓,原来作者和小狼经历了这么多,书中的一切比电影精彩的多。
作者李微漪,成都人,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听说了狼王的不行和狼王夫人吃毒药殉情的壮烈,辗转找到事发地挽救小狼崽,只救活了生命力最顽强的一只。带回成都偷偷养了两个月,期间发生了和小狼格林成长表现出狼与生俱来的能力的种种事情,迫于城市居民的安全问题和动物园囚禁小狼格林的不忍,决定只身送小狼回若尔盖草原野化后放生。在朋友家的藏獒场里小狼和几只藏獒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她在冰天雪地寻找狼群,寻找格林被狼群接受的唯一机会。在草原上九死一生,环境的恶劣,食物和水的短缺,盗猎者的威胁,野狗的攻击,每一种情况都是致命的,在快要饿死的时候,他的朋友亦风赶来支援她,并陪她一起走完了之后的路。最后,格林成功的融入狼群,恋恋不舍,一步一回头的离开了她。
两年后作者收到读者的紧急留言“格林被抓住了拴在部队门口售卖”。她和亦风赶忙跑去草原,发现那只售卖的狼不是格林后,仍然克服种种困难解救了那只狼。于是开始了再见格林一面的寻找路程。
他们卖了房子用稿费买了齐全的摄影设备,开始拍摄记录草原上狼的踪迹。偌大的的草原,只剩下一个狼群苟延残喘,偷猎者的摩托车光明正大的在草原上、在狼山轰隆隆的响个不停。漫山遍野的陷阱,作者和亦风两个人不停地破坏清理捕猎陷阱。最终经历了很多很多很多很多事情之后,他们终于见到了格林,但是格林有妻有儿,和狼群其他兄弟伙艰难为生,远远看着,流着眼泪,不肯拥抱作者,离开了。
作者、亦风和格林的经历太丰富,太惊险,几百个字根本概括不完。跟着他们,真真切切体会到狼骨子里流淌着的血液有多高贵,也真真切切体会到生存的不易和艰难。
或许在自然的荒原上狼只是食物链的一小部分,它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优胜劣汰,保护草原生态平衡,可是当它的猎物统统成为人类的资产之后,它就成了十恶不赦的恶魔,该杀该刮,死不足惜。观看狼狩猎,被它们的弹跳力、忍耐力、狼牙的锋利,以及它们身上的智慧、谨慎、克制深深折服。
人比狼高级,狼比人高贵。格林和妻子在用死去的儿子残骸做成的泥雕面前久久徘徊,为了救孩子向人类求救,摇尾乞怜。作者从七月到十二月一直在寻找格林却始终没有看到一眼,而格林从作者来到草原的第一天起就默默照顾着作者两人。食物短缺,暴雨大雪,它还有一个家要养活却定时给作者送来自己捕的野兔,作者曾在最饥饿的时候偷过格林的藏食,格林默许了,所以在最艰难的时候它还没有忘记作者。可人类没有那么敏感的嗅觉,不能从饱含艰辛的死兔子身上嗅出它的味道。最后那一天,格林给作者留了三只兔子,拖家带口离开了。
我不再对网上看到的那些天敌在一起亲密相处的视频感到惊奇,如果没有饥饿,如果不是为了生存,被人类圈养的生物身上的兽性最终都会被磨得一干二净。我想着等野生狼完全消失的时候,狼也不可能放弃自由,后来一想,特别怕,怕最后存活的狼都在动物园里,繁衍了一代又一代,野性淡薄却到只能对一只老鼠发发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