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声明
孩子元旦三天假期,期间发生了两件事。两件每个有孩子的家庭都会经常遇到的事情。第一件就是,女儿因为贪玩,一直到了假期结束的最后一天晚上作业也还是只是写了一点点,妻子陪她一直写到凌晨一点钟。第二件事,儿子的老师安排买一本书,还是因为孩子贪玩给忘了,一直到了假期第一天的晚上才突然想起来告诉我们,结果昨天下午我在快递站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拿到书。
这两件事确实都是小事,放在有娃的家庭里再普通不过了。理智是这么告诉我的:孩子还小,放三天假终于可以不上学了,就如同打开圈门的小羊,欢实贪玩很,这很正常嘛,有哪个孩子不贪玩呢?”
可是陪着她写作业写到凌晨一点钟,在快递站里冻了一个多小时,这里面所累积的情绪还是让我爆发了。所以大发光火、责骂孩子的不理智行为最后还是发生了。是的,我狠狠地责骂了他们,然后今天一整天都想着他们害怕委屈,可怜巴巴的小模样,自责了一整天。
现在想来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嘛,完全可以好好跟他们说嘛,虽然说了也并不管用,但是最起码不会对他们的心理造成伤害不是吗?再说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作业写不完就写不完嘛,书拿不到,等到拿到了再给送去不就完了么,虽然学校封闭管理,找一找孩子的班主任还是可以办到的嘛。

人总是这样,面对理性思考和感性情绪的时候。总是后者先于前者到来,后者爆发完了,造成不可逆的后果了,前者才会跳出来指责自己,强迫你开始反思自己,然后再陷入深深的自责中。
人到了中年才会发现,真正搅乱你的情绪,让你感到生气的,从来只来自两个点:一是对孩子的期望,二是对老板的期许。除此之外,其他所有的东西好像都不重要,什么面子、里子、尊严、人格的都没有必要。前者是让你存续下来的希望,后者是让你的希望得以存续下来的希望。
在一个相对有限,封闭的环境里(比如家庭),孩子有些小小的不当行为,一般会被认为是无害的,最起码是无伤大雅的,从而完全可以被父母忽视和包容,甚至有些行为还能成全彼此爱的心理需求。可是一旦放到更大的空间里去,(比如学校)这些所谓的缺点就会被放大百倍千倍。更不用说放到更大的极限空间(比如社会)里了。在这个相对无限的空间里,你会突然发现自己的孩子充其量只能算是个半成品,有着一身的不足和缺点。
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大的反差,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在潜意识里已经为自己预设了榜样和标杆。而其实这个榜样在现实中又根本不存在,它只是我们对看到的别的孩子的优点进行采集、放大,然后混进自己的希冀与理想胡乱拼接而成的怪物。之所以在第一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无感,感到舒适,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奉行的是自然标准,也就是最纯粹的爱的伦理标准。在后两种的伦理空间中,爱已经变了质,它只是我们的共同体与社会,借家长父母之手对孩子实行的残暴独裁统治而已。这时的家长早已脱离了父母的属性,而蜕变为一个管理者,一个自觉维持某种秩序,并且会为了这种秩序的顺利推进而不惜狠心伤害自己孩子的冷血管理者。这所有的一切只是因为你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现实:即你只有嵌入到这套秩序里面,成为它的一个共谋者,你和你的孩子的社会生存才有可能得到保障。在这里父母自觉不自觉地成了这种制度的创建者和维护者,同时也是被统治者和受益者,以及最大的受害者。
从出生那一刻起,孩子就不仅仅属于你。首先他是属于国家的,国家要通过教育体系来对他进行分类和筛选。他又是属于社会的,社会假借“别人”为载体和口舌,通过社会道德、习俗以及时代的意识形态为标准对其进行强行同化。
在孩子的整个成长过程中,每个主体都宣称自己有足够的权利来对孩子做出指导,并信心满满的表示自己完全有这个能力能够胜任这个重任。特别是前两种甚至完全凌驾于后者之上,因为他们对孩子进行宣誓权利的同时,同时宣布对最后一种主体即家庭有完全同等的支配权。可是当这个孩子最后并不能达到他们预期的时候,甚至对孩子造成某种伤害,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则错误又只能由第三主体全部承担,这个原罪的载体有一个当下非常流行的名字,就叫做原生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