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卷19礼论篇诗解4圣加好礼非繁非简
题文诗:
然不法礼,不足礼谓,无方之民;法礼足礼,
有方之士.礼之中焉,合情合理,能虑思索,
能固勿易.能虑能固,加好之者,斯圣人矣.
天者高极,地者下极;其无穷者,广之极也;
其圣人者,人道之极.为学固本,学为圣人.
礼也者以,财物为用,贵贱为文,多少为异,
隆杀为要.其文理繁,而情用省,是礼之隆.
其文理省,而情用繁,礼之简杀.文理情用,
相为表里,并行而杂,礼之中流,中流适宜.
君子真情,上致其隆,下尽简杀,中处其中.
步骤驰骋,厉鹜不外,是君子之,坛宇宫廷.
人有是礼,士君子也;外是民也;于是其中,
彷徨周遍,曲得次序,是圣人也.至圣至礼,
厚者礼积,大者礼广,高者礼隆,明者礼尽.
诗经有曰:礼仪卒度,笑语卒获.此之谓也.
【原文】
然而不法礼,不足礼<5>,谓之无方之民<6>;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礼之中焉能思索,谓之能虑;礼之中焉能勿易,谓之能固。能虑、能固,加好者焉<7>,斯圣人矣。故天者,高之极也;地者,下之极也;无穷者,广之极也;圣人者,人道之极也。故学者,固学为圣人也,非特学无方之民也。〔注释〕
<5>足:指充分地掌握。“足礼”即上文所说的“审于礼”。一说“足”是重视的意思,也通。 <6>方:道。无方:无道,没有原则,没有固定的法度。 <7>者:犹“之”,见《古书虚字集释》。
〔译文〕
既然这样,那么不遵循礼,不充分地掌握礼,就叫做没有原则的人;遵循礼,充分地掌握礼,就叫做有原则的贤士。在遵循礼掌握礼的过程中能够思考探索,叫做善于谋虑;在遵循礼掌握礼的过程中能不变,叫做能够坚定。善于谋虑,能够坚定,再加上爱好礼,就是圣人了。所以天,是高的极点;地,是低的极点;没有尽头,是广阔的极点;圣人,是道德的极点。所以学习的人,本来就该学做个圣人,不是只学做个没有原则的人。
【原文】 礼者,以财物为用<1>,以贵贱为文<2>,以多少为异<3>,以隆杀为要<4>。文理繁,情用省,是礼之隆也。文理省,情用繁,是礼之杀也。文理情用相为内外表里,并行而杂<5>,是礼之中流也。故君子上致其隆<6>,下尽其杀,而中处其中。步骤驰骋厉鹜不外是矣。是君子之坛宇宫廷也<7>。人有是<8>,士君子也;外是,民也;于是其中焉,方皇周挟<9>,曲得其次序,是圣人也。故厚者,礼之积也;大者,礼之广也;高者,礼之隆也;明者,礼之尽也。诗曰<10>:“礼仪卒度,笑语卒获。”此之谓也
注释〕 <1>用:用具,工具。礼注重贡献馈送礼物,所以说“以财物为用”。 <2>文:见前注。 <3>多少:指享受的物质待遇的多少,如第十九篇提到的棺椁、衣衾的多少便是其内容之一。 <4>隆:隆重,丰厚。杀[shài 音晒]:减少,简省。 <5>并:并列。 杂:交错,相互配合。 <6>致:极,尽,尽量做到。 <7>坛宇、宫廷:见第八篇注。 <8>有:通“域”,用作动词,限定在……范围中。是:此,指“上致其隆,下尽其杀,而中处其中”的规矩。 <9>挟:通“浃”。方皇周浃:见第十二篇注。 <10>以下见第二篇注。
〔译文〕 礼,把钱财物品作为工具,把尊贵与卑贱的区别作为礼仪制度,把享受的多少作为尊卑贵贱的差别,把隆重和简省作为要领。礼节仪式繁多,但所要表达的感情、所要起到的作用却简约,这是隆重的礼。礼节仪式简约,但所要表达的感情、所要起到的作用却繁多,这是简省的礼。礼节仪式和它所要表达的感情、所要起到的作用之间相互构成内外表里的关系,两者并驾齐驱而交错配合,这是适中的礼。所以知礼的君子对隆重的礼仪就极尽它的隆重,对简省的礼仪就极尽它的简省,而对适中的礼仪也就作适中的处置。慢走快跑、驱马驰骋、剧烈奔跑都不越出这个规矩,这就是君子的活动范围。人如果把活动限定在这个范围之中,就是士君子,如果越出了这个规矩,就是普通的人;如果在这个规矩中间,来回周旋,处处符合它的次序,这就是圣人了。所以圣人的厚道,是靠了礼的积蓄;圣人的大度,是靠了礼的深广;圣人的崇高,是靠了礼的高大;圣人的明察,是靠了礼的透彻。《诗》云:“礼仪全都合法度,说笑就都合时务。”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