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米娅快跑全集》混进QT(1)有感
在读这本书之前,看到题目很有意思,当时在想,为什么叫混进?当我读到第一部分第二节的时候,仿佛有点明白。书中这样写到:“我觉的天下的女人分两类,一类是生下来就知道自已要什么;一类是在不断摸索和碰壁之中慢慢知道自已要什么。……当然,肯定还有活了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已要什么的。”在书中,作者将活了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已要什么的归结为第三类:糊涂人。
我们每个人都是有想法的。但为什么在处理事情的时候,有的人处理的很好,有的人却处理的不太好呢?我们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其实主要是靠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来决定事情的发展方向和结果,也可以说是由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来决定的。
主观因素(也就是内部原因)是事情发展和变化的根本,它决定了事情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客观因素(也就是外部原因)是事情发展和变化不可缺少的条件,对事情的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但外因的作用无论多大,也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比如说:鸡蛋在合适的温度和合适的条件下,便 能孵化出小鸡。而石头呢?在这个例子中,鸡蛋是内因,合适的温度和条件是外因。书中,作者提到的:“一生下来就知道自已要什么的”,我想就是自已的主观意识很强,也很清楚自已,同样,也很清楚做好事情的方法。还拿上一个例子来说,这类人如果想孵化小鸡,他会去找鸡蛋而不是石头。而第二类人呢,他有可能去找石头,通过实验,知道石头不行后,才去找鸡蛋。这个例子拿到我们现在来说可能很好笑,但细细想想,我们在处理很多事情的时候,还真的去找石头。
在书中,第二类人和第三类人的区别个人认为就是,第二类人知道学习的目的,而第三类人就不知道学习的目的。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不断的学习中,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但是学习的目的是什么呢?人根本上讲就是为了更好的处理每件事情,不论是工作上的,还是生活上的。学习这个名词是两个概念,也就是将学习二个字分开来看,即为有学有习。当然也可以是习学,学习只是个通常的叫法而已。如果我们只学,不习,学为何用?学习通常发生在我们的学生时代,是先学后习。而我们工作之后,则大部分属于习学了,如果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只是机械的做,而不去思考如何做的更好,那我们与机器何异。我想,这样的话也就是作都说的第三类人:糊涂人。
每件事情有目标是好的,目标制定好后,就应该朝着目标努力,而不是有了目标之后就顺其自然,随随便便,完全去依靠外因,而当目标完成不了,或是遇到困难就什么也不知道。而这也应属于第三类糊涂人的范畴。
我们不用去崇拜第一类人,只要做好第二类人,我想我们的生活也是多彩的。加油吧!各位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