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都奇怪:减刑为啥还要开庭?和判决时的开庭一样吗?减刑开庭需要律师吗?
我坐牢10年,自己虽不能减刑,但却以证人身份参加了很多次减刑开庭,就来扒拉一下减刑开庭那些事儿。
不是所有的减刑都需要现场开庭审理,对“三类犯”即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减刑,必须开庭审理。
在哪里开庭?当然是在监狱里开庭。监狱专门设置有一个开庭厅,里面的布置及设施跟法院里的庭审现场一样。
当然,可以进行线上开庭,疫情期间就曾用过。后来,还是改成了线下开庭。
减刑开庭是由中级及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的。法院派来的合议庭成员3人,其中有1名主审法官,另有书记员1人。检察院派2人。监狱派2人。狱警证人1人。罪犯证人1至2人。呈报减刑的罪犯本人。
开庭基本流程是:法院核实减刑人员基本情况——监狱宣读减刑建议书——法庭当庭调查情况(询问呈报减刑本人、管教民警及同监舍罪犯证人等)——驻监检察官发表意见。
开完庭后,一般在一周内会下达减刑裁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减刑、假释案件,合议庭还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如果是副局级及以上级别的职务犯,裁定下达时间就会长一些,有时需要一个月,有时会好几个月。因为此类级别的要报省委政法委和省纪委监委审查。

与那种常见的判决开庭不一样,减刑开庭不需要律师,也没有什么可争议的,基本就是问答式走完流程。
法庭当庭调查的主要是减刑罪犯的服刑表现,比如参加劳动情况,奖扣分情况,获得奖励情况,计分考核及减刑呈报公开情况,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行情况等。
对这些情况当庭调查问询一遍,看与减刑提交的材料是否一致。这个过程一般半个小时就够了,有时还会更快。
每次减刑开庭都是一批人,有时有十几人。从早上9点开始,一直能延续到下午。
有时法官们中午吃工作餐后接着开,还没有开庭的犯人就在这儿候着。每次开庭时,我们都会带点零食,要是饿了就可以垫吧一下。
其实,呈报减刑的相关材料至少要过“七道关”:即负责减刑工作的民警审核、监区民警集体合议、监区公示、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审查、监狱长办公会审核、驻监检察人员审核、监狱管理局审查,错漏已经很少了。
虽然减刑开庭基本就是走个形式,但给我们的感觉真是不咋好。
为啥?当年判决开庭时,我们的身份还是犯罪嫌疑人,而减刑开庭时,已经是罪犯了,虽然我们不讲什么尊严,但确实有一种强烈的被碾压感。
开庭现场为开庭的罪犯及证人设置了凳子,但可不是随便坐的。
一次开庭时,因为不知道这个要求,一个人进去后就坐到凳子上了。
“站起来,谁叫你坐下的!”
法官当头就是一声怒斥,搞得坐下的人面红耳赤,但又是敢怒不敢言。
在核实基本情况时,法官会问,“你的身份是什么?”
有的以为是问过去的身份,答成了“某局、某长”之类的,立即会受到训斥。
标准的答法应该是“我是某某监狱某监区罪犯某某”,必须让你亲口说出你是罪犯才行。
我作为证人,开庭时除了把自己的姓名、身份、年龄、罪名、刑期、与呈报减刑罪犯的关系等基本情况答一遍外,还要陈述减刑罪犯的表现,比如认罪悔罪、积极学习、参加劳动、遵规守纪、团结他人之类的。
减刑开庭时话越少越好,说白了,就是走个流程,没有谁愿听你诉苦或讲理。
有一个人提前写了几张纸的陈述,大意是说自己金额少判得重,希望减刑能从宽。
未料只念几句话,法官就问他,你说你金额少判得重,是不是不认罪、不服判?
这人赶紧说,认罪,认罪!
法官就说,既然认罪,还在这儿啰嗦什么!

我的同监舍狱友,是依照刑法修正案八判的,按规定减刑一次最高不超过9个月。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交付执行的,一次最高减刑不超过6个月。
开庭时法官问出庭检察官的意见,建议减刑幅度6个月。
这个狱友就当庭说了“刑八”和“刑九”的减刑幅度区别,而且还情绪激动。
法官当庭表示,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们知道了。
我们都以为这次狱友能减八九个月,谁料裁定一来,我们都傻眼了,减五个月。
当然,也还遇到过两起觉得有点人情味的开庭。
一次是一个80岁的老年犯去开庭,他一进去,法官就让他先坐下了。
还有一次是一个人在开庭最后,请求法官能不能在呈报的幅度上多减5天,说这样就可以赶上回家过年了。
最后裁定一来,直接给他多减了20天。当然,总体上仍是在规定的幅度之内,但这已经是很有温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