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居住权横空出世之关于房子

那关于房子有两条比较重要:

一是住宅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

二是房屋的居住权;

之前大家熟悉的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那现在又多了个居住权,意味着什么呢?

根据新规,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大白话翻译一下: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以长时间乃至终身居住,不过居住权只能居住,没有继承乃至转让的资格;

比如有老人可能会给照顾自己的保姆或者亲戚设立居住权,当老人其实之后呢即便房子被子女继承了,照顾老人的保姆或者亲戚仍然是享有居住权的,如果居住权是终身的,保姆或者亲戚可以住到自己去世为止,那子女即便是拿到了不动产证也没有权利将其赶出去,也不得再次用于出租,当然保姆或者亲戚只能居住,没有资格进行转让买卖,他们的子女也没有办法获得继承权,至于居住要不要另付租金呢,要看当时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一般就是无偿的;

总之居住权的到来让房产交易变得更加的复杂了,过去我们房产交易我们只需要看是否存在抵押,是否存在租赁,未来还要看是否存在居住权,一旦存在居住权,房产交易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大家务必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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