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坊间炒的沸沸扬扬的“三色”虐童事件,教委在全市组织开展幼儿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办园行为动态监管档案数据库,形成制度体系”,特别是针对办园过程中的监管缺失问题,明确“为区域内每所幼儿园配备一名责任督学”,直指当前幼儿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接连打出亡羊补牢的“组合拳”,令人为之一振。
如果说幼儿园、教师、儿童是幼儿阶段教育的主要参与者,那么上述建立办园行为动态监管档案数据库、配备责任督学主要针对的就是作为机构存在的幼儿园,是对办学综合体的监督机制。
而对幼儿教师呢?我们在警方公布的情况通报中看到,涉事幼儿园教师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拍手称快之余,笔者也在思考,除了法律制裁外,涉事人员是否还应受到其它处罚,比如来自教师行业的处罚呢?
2010年9月,教育部宣布启动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改革,实行教师资格考试,建立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从多个方面推动教师管理制度创新,出台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教师教育资质标准》等相关标准,以“形成一个完善的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对于违反师德标准、肆意虐待被教育、被看护人员,是否有必要细化处罚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给以禁入教育行业,或者一定期限内禁入教育行业的处罚,并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实时比对,彻底封堵住以身试法者在法律制裁后改头换面、另起炉灶、再行不轨的通道,让“资格准入”成为高高悬起的行业自净之剑,让敢于试法者无处容身。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去沉疴宜下猛药,更要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真正管根本利长远,让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