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中国女孩江歌在日本被砍杀,警方调查发现,凶手为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中国人陈世峰。江歌死后,刘鑫没有参加葬礼,也迟迟没有面对江歌的母亲,甚至在网上双方发生隔空冲突。悲痛欲绝的江歌母亲江秋莲在网上公开了刘鑫的全部个人信息,引发了大规模人肉与骚扰。这便是最近引万人瞩目的“江歌案”,虽然已时隔一年,但由于江歌母亲和刘鑫见面的视频曝光,这件事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恰巧我最近刚刚看完东野圭吾的《虚无的十字架》,里面涉及的案子与“江歌案”有异曲同工之处,《虚无的十字架》里的原型取自于1999年在日本发生的一起未成年人凶杀案,凶手杀害了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仅十一月大的婴儿,但却因为未成年和日本废除了死刑让这个残忍的凶手在第一次审判时只被判处无期徒刑(实际上只关几年就可以因为“表现良好”而出狱),直到经过被害人丈夫本村洋的不懈努力后,在2008年才给凶手判处了死刑,也开了日本未成年人判处死刑的先河。而在判处死刑之前,凶手的律师团一直以凶手有悔改之意和无意杀人为由拒绝死刑,如果不是人们发现了凶手在给朋友写的信里说“这个世界最终还是属于恶人的,……,等我七八年之后回来你们要举办party欢迎我啊”这样的话,恐怕连最后的死刑也遥遥无期。
同样的,江歌案中,杀人者陈世峰固然离不开法律的制裁,但刘鑫却逍遥于法外。江歌最后死于陈世峰刀下与刘鑫的冷漠自私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她在事前不隐瞒危险的信号、在江歌遇害的时候不把她锁在门外,那么一切可能就会是另一种结果。日本的法律虽然不能将刘鑫判为凶手,但在道义上,刘鑫无疑是共犯!
可更令人心寒的是她后续的表现:对江歌妈妈避而不见,对警方隐瞒事实以自保,威胁江歌妈妈删除与自己有关的帖子,在网上与网友互撕来洗白自己,一次次发微博撇清凶案与她的关系。她在那之后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保护她自己,却对因她而死的江歌毫无愧疚、甚至毫不关心。这激起了数万民众的愤怒,“在你把门关起来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从此以后你只能关起门来生活”,这是在江歌妈妈无奈之下把刘鑫的基本信息公开以后网友评论的一句话,人们对于刘鑫的厌恶和仇恨也由此可见。
“第一次希望网络暴力可以杀人。”一位言辞较激烈的网友评论道。的确,纵然人们再怎么批判刘鑫,刘鑫却得不到法律的制裁。这才是人们最痛恨的一个点。日本的那起未成年人凶杀案让人怀疑法律究竟是保护受害人,还是保护凶手的。这个案子也同样如此,刘鑫在给自己辩解的时候说道,日本警方称她也是此案的受害人,但就她后续的行为来看,她更像是此案的受益者:江歌代替她遭到杀害。应该得到制裁的人逍遥法外,甚至对于被害人没有一点内疚,而好人却受害,还得不到任何的补偿,哪怕只是精神上的,这难道是法律的意义吗?十字架是审判的象征,如果恶人得不到合理的审判,那么十字架就是虚无的。
东野圭吾在《虚无的十字架》里阐述死刑的意义时说:“无论凶手事后如何反省,多么后悔,死去的生命都无法复活。”逝去的江歌已无法复活,但希望那些藐视法律与道义的人能有应有的审判,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人们看到法律所承载的道义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