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自然而然” 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地可谓事,天可谓势,道可谓是,即内在利害逻辑。人想改变与成长,首先就是人要在事上,这是原点。而生命意义本身就是是一个持续体验的过程,不断人法地,体验感亦会随着阅历而不断进化。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需要说清楚(指关己的辩解,而非直面问题),更加不要讲对错,只须明是非。然而比说清楚更重要的是:能承担、能行动、能化解、能扭转、能改变、能想自己、更能想别人,这就是法。
“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自然而然” 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地可谓事,天可谓势,道可谓是,即内在利害逻辑。人想改变与成长,首先就是人要在事上,这是原点。而生命意义本身就是是一个持续体验的过程,不断人法地,体验感亦会随着阅历而不断进化。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需要说清楚(指关己的辩解,而非直面问题),更加不要讲对错,只须明是非。然而比说清楚更重要的是:能承担、能行动、能化解、能扭转、能改变、能想自己、更能想别人,这就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