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刚参加工作的我,每月月饷18元(学徒工)。一日骑单车搭同事看电影,不料被派出所民警逮个正着(当时没交警,骑车搭人罚款),罚款5元。回家被严父训斥一番,说我不学好,在外违法乱纪。当月除交家里10元伙食费外,身上所剩无几,我只好将一分钱扳成两瓣花,度日如年。如今还常常想起那时那事。
往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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