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国务院下发《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惠州共9个城市。“大珠三角”指原珠三角9个城市,加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构成的区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是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区域之一,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突出的带动作用和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围绕着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城乡规划、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一体化,珠三角的经济地理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轨道、绿道“双道”建设,为珠三角区域一体化提速提供了基础性条件。11个城市大经济圈悄然形成,珠三角内部城市走向有机融合。
小珠三角
“珠三角”概念首次正式提出是1994年10月8日,广东省委在七届三次全会上提出建设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珠三角”最初由包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惠州共9个城市。
大珠三角
“大珠三角”指原珠三角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惠州9个城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泛珠三角区域
泛珠江三角洲地区概念(即知名的“9+2”经济地区概念)是2003年7月在国内正式提出来,“泛珠三角”包括珠江流域地域相邻、经贸关系密切的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和广东9省区,以及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泛珠三角”面积200.6万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45698万,GDP总值52605.7亿元(6356亿美元)。其中,9省区面积占全国的20.9%,人口占全国的34.8%,GDP总值占全国的33.3%。
大珠三角城市群
大珠三角城市群即粤港澳都市圈,大珠三角城市群即粤港澳都市圈,地域范围包括香港、澳门和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惠州。珠三角城市群,是三个特大城市群之一,是我国乃至亚太地区最具活力的经济区之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香港发展局和澳门运输工务司三方,首次合作开展的策略性区域规划研究《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2009年10月已完成研究报告。粤港澳三地政府在澳门联合发布成果,由包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惠州共9个城市。组成的“大珠三角”地区将建设成世界上最繁荣、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和世界级的城镇群。作为中国首个跨不同制度边界的空间协调研究,该报告制定的分区目标是:珠三角要建设成为世界级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及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香港要继续巩固亚洲国际都会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为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之一,努力建设享有优质生活的全球城市;澳门要成为世界最具吸引力的旅游休闲中心和区域性商贸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