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办法》--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态度、温度与高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明确了党员不合格的表现与性质,厘清了组织处置与党纪处置的区别,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建设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做到从严从实,压好责任主体,让全面从严治党更有态度。“螺丝拧紧了才会吃劲,责任压实了才见成效。”想要《办法》的能够取实实在在的成效“一分在制定,九分靠落实。”,为此相关部门要真抓实干确保政策落实,不弄虚作假只搞“面子工程”,要做到严格落实政策,绝不“蜻蜓点水”、严格管理干部,绝不“手下留情”、严格考察工作,绝不“走马观花”,要做到聚焦《办法》主体,坚持问题导向,以客观公正为目标,慎重稳妥为目的,区分造成党员不合格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综合考虑不合格党员的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用严态度与实作风激发从严治党的强大力量。

二、要做到宽严相济,立足思想教育,让全面从严治党更有温度。“思想上放松一寸,纪律上就松散一尺。”《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的落实,对党员的思想态度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绷紧思想上的弦,把好精神上的舵,牢记党的宗旨,明确党员义务,履行党员职责。要在学懂共产主义信念的“必修课”上先行一步路,在弄通组织观念与革命意志的“关键点”上更上有一层楼,最终做到把对党忠诚的“红色思想”转化为推动发展的精神动力,把干净干事的“廉洁意识”转化为为民从政的内在修养,把敢做善成的“担当情怀”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三、要做到以上率下,营造良好风气,让全面从严治党更有高度。“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清除党内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有力武器。”所有党员干部都要做到“刀尖向内”给自己“刮骨疗毒”,不能因为当了领导干部就随心所欲、百无禁忌,更不能因为身处高位就知法犯法、肆无忌惮,要明确“越是身居高位越要严于律己”的思想态度,做到“见贤自省,向上求齐”的工作作风,切身构建起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党员干部要用好自我批评的“反光镜”,聚焦自身问题,做到“抓早抓小”;要树好以上率下的“风向标”,紧盯不良风气,杜绝“度己责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激发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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