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农村家庭赡养功能逐渐弱化究其根源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施行。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导致了农村人口的大量外流。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外出工人和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农村“空心化”日益突出。大多数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或常年在外或举家外迁,不再跟自己的老人生活在一起,只能提供一定经济上的援助,因此,大量留守老人只能自己照顾。越来越多的老人失去了子女的日常照顾和关心。
同时,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也在冲击着传统的养老观念。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养老观念也正在发生着改变。传统养儿防老的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一部分老年人的思想逐渐西化,老年人不再完全依靠子女养老更倾向于依靠养老金,自己照顾自己的生活。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也使得养老方式呈现多样化。
总之,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刻的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生活和观念,使农民从单纯农业生产者向亦农、亦工、亦商转变。农民消费也从自给自足向商品化转变。从而使得农村家庭赡养功能逐步的弱化。
计划生育政策的施行使人口的年龄逐渐趋于老龄化。农村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施行,使新一代老年人的子女数量越来越少。家庭养老的主要承担者的数量将会面临短缺。
一方面,在农村,老年人的年龄越大,劳动能力越低,自我养老能力有限,子女承担的比例就会上升。另一方面子女的老龄化也会影响到对高龄父母的赡养能力,所以自养能力和供养容易的双重弱化将会加重养老负担。从而使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弱化。
同时,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家庭结构发生了改变使得农村家庭规模小型化。独生子女增多,养老人力资源短缺,家庭赡养功能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增大,加之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可能会面临子女先于自己去世的状况。从而导致,老年人无人赡养的局面。
综上所述,农村家庭赡养功能的弱化的根源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也是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时代的选择。国家应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