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河北省邯郸市一所中学,在开学后因有学生在食堂吃饭出现不良反应,就有学生家长在微信群里聊天,说自己家的孩子吃完饭后出现拉肚子、肚子痛等症状。因为事发突然,不知什么原因的家长在微信群里相互聊起天来,是不是卫生问题?是不是吃了有毒有害食物?还是学校食堂的质量不过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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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道,事发当天晚上,有学生家长等多人先后赶到学校,并进入学校餐厅食堂,发现就餐环境、卫生状况着实让人堪忧,一时间家长们的情绪也激动起来,质疑声不断,现场也变得十分嘈杂,不少学生家长争先恐后地拍照、录像、拍视频发到朋友圈、网上,以表达对学校的不满。
后来,直到当地教育局相关领导出面,承诺会妥善解决处理食堂卫生问题,家长们这才离开了学校。家长们在等待当地教育局解决和处理结果时,令学生家长们没想到的是,接到了一则通报称:“食堂没有问题,网上出现的爆料与事实严重不符”。几天后,一位学生家长刘先生以“寻衅滋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学生家长称,这次查看食堂卫生,家长们并没有过激行为,也没有对学校的财产造成损失,更谈不上寻衅滋事,自然也上升不到刑事犯罪的问题。那么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另外,从上述法律的规定也不难看出,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轻伤的,直接以寻衅滋事罪处理。如果致人重伤的,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因为故意伤害罪相对于寻衅滋事罪来讲,处罚较重。
#寻衅滋事罪#那么上述新闻报道中事件,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处理结果呢?因为那位被拘留的家长,目前只是被批捕了,还属于侦查阶段,还无法判断这位家长是否构成犯罪。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正确处理问题,更期待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