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这是明显的偏执,她一个子生气了。
其实,认识那个男孩,还是两年前的事。
在饭桌上,同事介绍,这是我的朋友,小新。
年轻,帅气,灯光下的脸是流行的麦色。
眼力不错。
笑着打了招呼,一桌子人,他是新来的,但没有距离感,殷勤地为我们这些哥哥姐姐们盛汤、夹菜。
还会照顾人。大家各种客气。
在坐的男少女多,这些人,大多在家里是照顾一家老小的,很少被人服务,所以,心情大好。
完了又是唱歌。
好啊。
谁知一曲“今世有缘”又震到我们啦,不带这样全面的,这让别的男人咋活?
大家兴致奇高,直吼到凌晨一点方休,带着心满意足。
忙碌的日子好快。见面的机会也少。
风闻,同事和她的小朋友发展的很快,如胶似漆,半天不联系,互相就受不了了。
也是昂,老大不小了,终于找到真命天子,也是不幸中的大幸,同龄的我们妈都当了多少年了。
可感情这个东西,升温快,凉的也快。
其实,这是正常的,谁没有热恋过呢。
莫名其妙的,有点担心,想提醒,又怕见怪。
还在犹豫呢,同事已找我诉心事来了,没说几句,眼泪花红的,言称对她那是真好,掏心掏肺的,有啥都说给她听,做了小菜也带给她,给她卖好吃的,好喝的,还给她洗脚、按摩呢。
这么好了,还不满足?
你不知道,心眼儿比针尖都小,不让和男人说话,有时我忙,三两个小时不给他信息就翻脸,你一说他,他还一肚子冤枉,直闹的我心烦意乱,疑心又重,我,也是个有工作要做的人,一天一天,特别煎熬。
你的想法呢?
分吧,舍不得;好吧,累死人。
你毕竟比他大好多,有些道理,要讲给他听,有些行为,应该制止,不是么。
可他的态度太吓人了,一会要死给我看,一会要同归于尽的。
鲜花废墟。
我的脑子里闪过这个词。
好看的摸样只能悦人耳目,充分的理解才会彼此长久。
他不是坏人,只是有些偏执。
不管是恋爱的双方也好,或是婚姻中的两个人也罢,都得有自己的一方天空,时间、精力有限,不可能花在一个人身上。反之,则没有自己的价值可言了。
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
你也别生气,你得想法解决。
她很无助,又能怎样呢?
好好给他说,然后陪他去看心理医生。
有用吗?
不试怎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