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会吃(食之一)

要会吃(食之一)

 摆老实龙门阵的人 发表于上海



图:网络               文:魏治祥 

要会吃,是名人名言。

名人是我妈。

认识我妈的人多,你不认识,你妈可能认识,你妈不认识,你妈妈的妈或者你爸爸的妈一定认识。我妈姓周,管能源,原煤建公司蜂窝煤厂负责给你家数蜂窝煤的那位。我妈手中的石灰撒到哪里,那一堆蜂窝煤就归谁。柴米油盐中排第一的蜂窝煤哦,凭票供应哦,啥概念!

我妈的原文是:吃不得该死,说不得该输。生死事大,可以不说,装聋作哑,但不可以不吃,所以把吃排在首位,至于说得说不得,显然是吃饱了以后的事。倘若吃得和说得只能二选一,我妈肯定二话不说便认输了。

会吃,最初的意思是指胃口好,饭量大,与食物的选材、烹调手法和色香味无关。那时请客吃饭,主人问客人不像现在“吃好了吗”,直接就是“吃饱没有”。在温饱问题尚未解决之前,吃的目的就是饱,穿的目的就是暖。吃得好以及穿得好,已经是改革开放之后很多年的事了。如今再问人家吃饱没有,便是骂人。

要会吃,适用的范围很小,主要针对的是我爸,我哥哥和我。而且,这在当年还是个二难命题。会吃自然肯长,会吃身体才好,吃得才累得,然而全家人都会吃,胃口一个比一个好,尤其是我和我哥,小小年纪,还没有到累得的时候就开始端大碗,粮食显然是不够吃的。为这,我妈的心操碎了还来不及长好,就又操碎了。为这,我爸经常提前显得已经吃得很饱了,恋恋不舍地放下碗筷。那二年,兄弟二人也是太会吃、太会吃狠了,明明把肚子胀得圆滚滚的去了学校,第一节课下来,也就是一泡尿,还没有怎样放屁,肚子就瘪成了肚皮。

自家人要会吃的要求尚且得不到满足,如果来了客人,而且是恰好赶上饭点的客人,而且客人全都来自乡下,而且胃口全都比主人好,我妈便没有了抓拿,且开始认为吃不得才是优点并无比痛恨会吃的人了。

一辈子都忘不了那天放学回家,照例是还没有进门,喊一声妈便问吃啥子。“吃铲铲!”厨房里传来我妈的尖叫。吃铲铲相当于北方人说的喝西北风。我听了立即怒火中烧,晓得又来客人了。果然,门口戳着一小捆甘蔗,堂屋里戳着的是我大表哥。显然,我妈在厨房里“忙”,大表哥是被凉在那里了。没别的,三天前他刚刚来过,而且已经带来了一小捆甘蔗。那天,表哥一个人吃下了整整一盆面条。表哥前脚走,第二天又来了个扛着一小捆甘蔗的二表叔;第三天三姨妈,五表叔,四姨父不约而同地扛着甘蔗来了。他们都挂念我妈了。那么,三天以后大表哥再次光临,就算是我爸可忍,我妈也忍无可忍。记得我妈在厨房里越忙越生气,终于跑出来,严厉谴责大表哥“吃饭端大碗,做事梭边边”,不热爱劳动,好吃懒做,“简直不是个东西”。大表哥自然是说不得该输,饿着肚子仓皇离去。

然后,我妈放声大哭。

厨房里,不知又从哪里冒出来一把面。还有一个盆。盆里是做好的调料。煮面的水,咕嘟嘟开了。那盆,分明是给表哥用的,便宜了我们。

我知道我妈很委屈。她老家在乡下,念书念成了城里人,而且嫁给了南下干部。在娘家亲戚眼里,她的家,理所当然的应该是大户人家。俗话说客走旺家门,“富在深山有远亲”,我妈娘家又是大姓,更何况我们家住县城,自然门庭若市。殊不知我家表面光鲜,其实也很艰难。我爸当时算是高薪,每月50多块,但我妈因病退职,他除了供养一家四口,还得寄钱给河北农村的奶奶和弟弟妹妹,说白了,我们家也仅仅是勉强够吃而已。“勉强够吃”使得我妈在亲戚面前很没有面子。众多的亲戚穷且不说,还特别会吃,又使得我妈在我爸面前不得不低声下气。亲戚还好说,客人中还有那种我妈也掰扯不清的七大姑八大姨,而且,一来就正好赶上饭点。“吃没有?”“吃了。”“再吃点?”我妈敷衍道。“对嘛。”客人略有几分扭捏,一屁股坐下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那时候不能轻易说客套话,客人往往会当真,甚至连“吃没有”都不要随便问。

最早,家里来了客,而且来了甘蔗,我和哥哥都很兴奋,当发现客人会影响伙食标准时便难免做脸做色,而我妈则会小声提醒“不准做起那个样子”。随着客人越来越多,我妈也开始“做起那个样子”了。但是没有用,那二年,每天,一到饭点,我妈便会心慌意乱,总有“会来客”的不祥的预感。

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妈才渐渐会吃起来。想想看,买米竟然不要粮票了,买肉竟然不要肉票了,买豆腐竟然不要豆腐票了——况且我妈的两个儿子以及儿媳都有工作,吃饱已经不是问题,你说该不该吃好的?

那就先从最便宜的豆腐吃起:麻婆豆腐,煎二面黄,鸡刨豆腐,豆腐干。然后才是肉,然后才是鸡才是鸭,最后才是最浪费油的鱼。我妈喜欢干香干香的东西,所有的菜都巴不得干煸。如苦瓜,先用盐腌过,把水挤干,再炒。如萝卜,先用盐腌过,把水挤干,再炒。如白菜——除了豆腐,好像一切都应该把水挤干再炒。“老妈,今天的菜好不好吃?”儿媳问。“可以。有盐有味的,干香干香的,送饭。”我妈口味重,有盐有味是基本要求。老人家的饭量大,一顿约四两。

除了干香干香,我妈的另一爱好是吃活动肉。鸡脑壳,鸡爪爪,鸡颈项,特别是“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的鸡肋。

我妈啃骨头是一种享受,看我妈啃骨头也是一种享受。我妈用手撕,用门牙咬,吸之,吮之,抿之,咂然有声,如行云流水,且十分优雅。那“食之无肉”的鸡肋,我妈条分缕析,硬是啃得干干净净。啃够了正式吃饭,望着面前一大堆骨头,我妈略有几分羞涩,无比满足地叹道:“这辈子总算值得了,啃了这么多脚脚爪爪!”

我妈快90时仍在啃脚脚爪爪,而且不肯减少饭量。倘若劝她少吃点,便会强调指出:“吃不得该死”。

我妈为了保持饭量,每顿饭后都得吃多酶和健胃消食片,一直吃到92岁。我告诉她,你并不缺营养,有专家认为,这是饥饿年代的过来人对食物的报复。

我妈不听:专家晓得个屁,打胡乱说!我活到这么大岁数,全靠会吃。

她去世那年,已经在吃93岁的饭了。


2021年4月30日

作者简介

魏治祥,1953年出生于成都金堂,资深媒体人。曾在《四川文学》,《青年作家》,《山花》,《文学青年》等期刊发表过中、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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