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竹
人间之情,不外乎亲情、友情、爱情。
亲情,古人云:“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而事实上,曹雪芹所言“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女谁见了”固然未免太悲观,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却是事实。更何况有些“子”们在“孝”上还要存心打折扣呢。至于“兄友、弟恭”,独生子女,谈不上。
友情,孔子曰“毋友不如己者”,说的是不要与不如自己的人交朋友,这当然指的是德行方面。如今,也多是“毋友不如己者”,你若在权、钱方面不如人,就不大会有人由衷地来友你(别有用心者除外)。别看朋友之间隔三差五地“聚”呀“聚”地,还不多是“酒逢千杯知己少”?
至于爱情,情况就复杂得多。俗话说:“孩子看着自己的好,老婆看着人家的好。”俗话又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到的不如偷不到的。”这些话虽然不大雅,但多少反映了一个问题--婚姻与爱情的分离司空见惯。婚前有点爱情的,又有“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之说,天天生活在“坟墓”里,能有多少幸福可言(一味叫嚷“很幸福呀” “很幸福呀”,叫人一下子就想起阿Q)?谁还愿意到“坟墓”里去呢?于是,“聪明”的人们就选择了“不结婚”,搞个互助组,来个合同制,驻足于“坟墓”之外,既不失去自由,又不承担责任,该得到的得到了,该失去的又不失去,何乐而不为?
有个颇美妙的比喻:“妻子像字典,情人像小说。”各有各的用途(“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之说除外),不可或缺。然而,在查字典的间隙里偷偷啃小说,常常忙得不亦乐乎,甚或焦头烂额。
至于兽性化的爱情,色情化的爱情,商品化的爱情,这些实际上根本不能叫“爱情”,确切地说,应该叫“幌子”或“遮羞布”。
你别说,还就是林妹妹和宝哥哥的爱情纯洁,不搀杂任何诸如经济主义地位主义功利主义等的成分。然而,这类爱情在现实生活中实属凤毛麟角,所以,曹雪芹才叫林妹妹去死,叫宝哥哥出家。
至于爱情与性,更是难解的谜。但是,有一点应该不会有异议的:刚刚从禁区里冲出来,难以自持,自然可以理解;但,若完全抛开道德的约束,灵肉分离,人欲横流,则是不仅与牲畜无异,简直是有过之了。(完)
199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