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得出的基本结论。
审计工作必须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审计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新修订的《审计法》第二条,明确指出: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回顾近百年当领导下的审计工作史,审计始终是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的,始终绝对服从服务于党的政治主张和中心任务。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完全一致的,社会主义法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审计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法律,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新修订的审计法构建了当领导下的审计监督机制,体现了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瞄准问题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要心怀“国之大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肃问责,推动审计监督更加权威有力,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作为一名审计人员,在党的领导下更要切实杠起责任,确保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法开展审计工作,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