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五十六年,即公元1791年,这年春程伟元找到高鹗,说凑齐了手抄《石头记》一百二十回,请帮助修补,好刻印全本。
当年冬完成而有《红楼梦》,即程甲本。转年又“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而再刻印,即程乙本。
程甲本两人各写序,程乙本两人合写序,后者序曰:
“前八十回钞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它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可见,高鹗压根没有续写。再者,定为一百二十回是错的,这见于脂砚斋批语——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何得再言?僧道踪迹虚实,幻笔幻想,写幻人于幻文也。壬午孟夏,雨窗。
此批语在曹雪芹去世后所为。况且,脂砚斋还有另一处批语——钗玉名虽两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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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后四十回个别之处与脂砚斋批语有所出路,这是因为:今所见《红楼梦》前八十回为曹雪芹定稿,而后四十回乃曹雪芹没来得及对脂砚斋所批作修改。如,脂砚斋说紫鹃乃“鹦哥改名也”,而后四十回紫鹃、鹦哥是两个不同的人。再如,第七十七回说柳五儿死了,而后四十回柳五儿出现在怡红院。
早在程伟元、高鄂之前,就有人将前八十回整理成书,戚蓼生有幸得之并加序,而流传下来。此本第一回脂砚斋眉批中有“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据残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可知:从“列位看官”到“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有两千多字——为曹雪芹自序。
甲戌,指乾隆十九年。这句话,曹雪芹说了两层意思:一是将我写的自序加到脂砚斋在乾隆十九年所抄阅的本子;二是脂砚斋再评时书名还用“石头记”。
何能读出上述两层意思?联系小说上文而断句,则:“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且有必要缀一句话:断句不是“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若是则曹雪芹不会写甲戌二字!
最后,要说的是:若只是欣赏,读程本《红楼梦》就够了;若有心把玩,还得加读《戚蓼生序本石头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