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个人的朝圣》三分之一,主人公罗沃德,收到二十年前都未联系的一个女性朋友来信,信中说自己得了癌症,已住在临终关怀院所,只想与他进行最后的道别。
罗沃德先是震惊,再忆起两人友谊,写了封
回信走到邮局,信写得太简单了,他简直不忍就这么寄出去,但对一个快死的人他也实在不知道要写什么。
当他茫茫然把小镇的邮局都走遍也没把把信投进邮箱,一个想法突然冒出,他要走路去看她。想法来得太快,他决定马上出发,多思考片刻这想法说不定就会消散。
这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只是徒步出来寄信,却没回去准备行装,毅然决然迈开了脚步。
路线是横穿整个英格兰,距离500英里,相当于800公里,如果坐火车要24小时,开车要10个小时。以人走路每天走35公里计算,他也需走将近一个月,这还是中间不出任何状况,没有伤痛和恶劣天气情况下。而罗沃德走得很慢,应该时间用得更长,况且他的脚已经受伤严重,人也相当疲惫。
只不过朋友在远方等他,等他用信念过去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