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想写这个,因为本身我就是一个羞于向人描述自己状况的人,而且又觉得写这个也不一定有人关心,一说起来喋喋不休遭人嫌弃多么不好...
但是最后还是写了下来,本身在这个平台写文字对于我来说就是对过去的一种改变,既然是改变,就是做之前想做而不敢做的,对吧……
我在年前还是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店里工作的,待遇一般,但我不思进取,觉得闲闲没什么大事儿,所以也在这里浑浑噩噩的呆了有几年了。
但这一切就在我们老店长回家待产,然后同事升任代理店长后发生了变化,共事多年,对她还是有几分了解的,是该说情商高呢还是说两面派呢,总之对于我这种心直口快的傻大姐而言,她所做的事情,不屑与之为伍……话到此就好了,不过既然我是傻大姐,而我不屑她,我能做到毫不显露么,呵呵,没做到!得罪她啦,几次下来,我没往心里去,认为小事儿,过去就过去了,虽然对她人品不放心,但是我以己之心度他人之腹,觉得不至于~
呵呵,不应该有侥幸心理的!年后回来,临上班的前一天,我收到了我们的老板的微信,含蓄的表达了我不适合这里了……很好,这么个工资待遇的工作我竟然还被辞职了,怎么回事,很是震惊!追问了一下,竟然说不出个明确理由,只说没什么大事儿就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哈哈,好吧!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也可以被开除,那这样的老板也没必要追随!说到这里可能会疑惑,为什么把责任怪在我同事身上,因为我们的老板只是出钱的老板,从来不管事儿的,我们之前的店长在时,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现在好了,答案很明了了,势必这个事儿精把我向老板详细描述了一番,添油加醋必不可少...否则怎么这么个结果呢!
我后悔我自责,这么大的年纪了,又不是小孩子了,怎么还这么心里没点B数呢,怎么还没学会虚伪的装扮自己呢,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是个人都知道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我反思自己,警醒自己,再不这样了,以后一定要做个圆滑的社会人儿!
没想到,昨天去单位取私人物品,和同事告别时候才知道,她不仅在老板面前坏我,而且是安插了莫须有的罪名在我身上,内容“令人发指”,我知道了详情心里真是滴血……
我真是低估了人性,做人真是还可以这么没有底线,我真是快以为自己在拍职场剧了,这是《北上广不相信眼泪》么
算了,不想说了,在这里发泄最后一遍,以后长点记性……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