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叫《老王包子铺》。作者写老王包子铺,一般都有应景的馅子,譬如鲜笋,各类野菜之类的,味道鲜美,外观好看。
老王包子铺很有名气,作者为了吃到这颇有特色的早餐,总要放弃坐地铁,而是改成背街小巷的小公交,在包子铺用了早餐,然后再沿景观河畔走一段,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帮助消化,然后来到单位上班。
文中写老王做包子用心,连每个包子表面24个褶皱都分毫不差。由于老王做事认真,诚信经营,附近养老院的老人都结伴来到老王包子铺,轮流做东,共同享受早餐时光。
文章的结尾,写到老王包子铺每天最后一笼包子铁定留给敬老院的老人们,而且老人们还会享受涨价之前的待遇,即对老年人优惠。
有人好奇,问老王为什么要这样说,老王说,谁没有个老时,既然他们在老王包子铺品尝到美味,享受到幸福的时光,我何不以自己的努力,让他们的幸福时光更长一些。
说实话,我现在读到一些快餐文,总喜欢用庖丁解牛的眼光来对待了。譬如一篇文章,别人为什么要这样写,假如我会怎么写等等。
本文最后老王的话语很质朴,但也耐人寻味。也许我对老王的原话已经记得不太清楚,无法准确复述。但我觉得,为什么我写的文章没有吸引力,首先在这结尾的升华方面,明显就欠缺了。这就比如某位作家老师说的,“文章不能写到结束,就真的结束了。”
与此同时,我也想到了,在我家附近也有一个“老王包子铺”,这是一个真实的存在,连店主的姓氏都一样,为什么我就没有那位作者的细致观察,也没有那种宣传正能量的故事力呢?
明天又可以回家了,我要好好写一篇《老王包子铺》。先剧透一下,那是小街上几家早餐店的其中一家。一对中年夫妻,那位忙着和面包馅的师傅就是老王,老王的妻子忙着揭开蒸笼,将客人要买的包子分别打包;他们俩的小儿子在门前的三轮车边爬上爬下,那女人一边招待顾客,一边呼唤儿子的乳名。因为是外地口音,所以我们都听不真切,一笑而过。
都说写作是从模仿开始的,我这哪是模仿,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洗文(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