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晋国有个非常有名史官叫董狐。
晋国第16位君主晋灵公是他的直接领导,也是有名的暴君,
这位领导据说十分顽虐。他经常站在楼上,用弹弓射路上的行人,把路人打得头破血流,让身边的美人取乐。
有一次厨师煮熊掌不合口味,晋灵公便把厨师杀了,并命人分尸八块,用竹篓装了抛尸荒野.。
相国(相当于首相)赵盾对他这些肆无法纪的行为非常愤慨,就苦口婆心地向晋灵公苦苦进谏,这小子不但不听,还怀恨在心,嫌这老家伙唠唠叨叨坏他的好事,要暗中干掉他。赵盾听说后,只好悄悄跑了,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赵盾的侄儿赵穿实在看不惯这个混蛋领导,于是趁他酒醉时将他杀死。
赵穿应该是干了件大快人心的事,也算是为民除害。这个家伙就该杀,他还无缘无故杀了这么多人,也该尝命。而且晋灵公要杀他叔叔,侄儿也可以说是正当防卫的范畴。
按我朴素的是非观看来,而赵盾为什么要救杀人魔王晋灵王?没道理。
反正这是我的逻辑。
我们的史官董狐不这么认为。
赵穿干掉作恶多端的晋灵公之后,立晋成公为国君,赵盾又回来官复原职了。由于赵盾非常能干,做事公道,被称为”冬日里的暖阳”,得到上上下下的普遍赞誉。
但我们的史官董狐却持有不同意见,于是在史简(那时还是写在竹版上的)中给赵盾记了一笔黑账:“赵盾弑其君。” 就是说赵盾杀了晋灵公,并在朝臣面前大声宣读,以示笔伐赵盾。
赵盾听了后感到很冤大头,辩解说: 是赵穿所杀,又不是我杀的,虽然我们都姓赵。
董狐义正辞严地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 用大白话说,就是: 你做为执政大臣,在逃亡并没跑道国外,你还在国内,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回到朝中,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因此“弑君”之名应由你承当。我这是按老祖宗的规矩办事。
后来孔子也听说了这件事,说: ” 董孤,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 孔老夫子各奖五十板: 你们两位都是好同志,谁都没有错。
他说董狐呢,你是个好史家,秉笔直书,大公无私; 而赵盾呢,也是个好同志,他也是受牵连,也有点冤。
不过以我的看法,这个所谓后世称之为” 董狐直笔” 的老同志一点也不明辨是非,就称之为 “董歪笔”,或“歪狐”倒是可以。
如果换到现在,赵盾是不是可以告他个诽谤罪?杀人犯明明是赵穿,非得让让赵盾来背锅;而且以现在喜欢主持正义的网络舆论来说,赵穿不但不是杀人犯,而且是“见义勇为”的英雄。
我不赞成董狐大爷的逻辑是: 1. 赵盾没杀的人,董狐诬陷赵盾,你是史官也不能信口雌黄吧。2. 这晋灵公本就该死,是自作孽不可活。3. 按董狐的逻辑,晋灵王公是自己杀的自己,为什么呢?既然你说赵盾见死不救,那晋灵王明知道他这些混蛋账行为是找死行为,那他为什么要做,那不是不想活了吗?想借别人的刀来杀自己。
当然,人都是屁股决定脑袋的。人坐在哪个位置上就站在什么立场上思考。 当时的史官与我们现在不同,没法制这个概念。他是晋灵公的秘书,说是说让他来记功司,兼有治史和治政的双重任务,实际上他拿谁的工资就要站谁的立场上。
他的主要职责是维护领导位子,所谓君臣大义。赵盾不去讨伐弑君乱臣,失了君臣大义,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
同样,为什么孔老大明知道董狐歪曲事实还要表扬他呢?就因为孔子就是讲的是“礼”的,所谓”礼”就是维护等级秩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皇帝就是老子,杀你是没理由的,你杀老子无论什么理由都是大逆不道的。
所谓历史,就是董狐这杆笔写就的,你说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没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