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外出读书,在非农村的环境中呆过的时间自然要比在农村的长,这里的非农村包括县镇还有城市。两种环境都居住过,自然对其中特点优劣能比较得出来,虽不能十全十美严谨之极地比较,不过也八九不离十了。
在此提及的农村与城市,未有给各自披上外衣之嫌,以为农村野蛮落后低贱,城市则文明先进高贵。究其本质就不过作两个名词,而语言学同我的认知上,两个名词没有优劣之分,情感倾向。然很奇怪的是,之所以要作出这么个突兀的解释,皆因现今总有为数极多的人用这种不胜理智的眼光对待,且逐渐成了潜意识化,逐渐成了无可辩驳之事实,逐渐自动扩大这人群。且这人群是下意识自我承认这种认知,自己迈步进去。我想这不算好事,此类问题还是最好理智些。
住城市很拥挤,白天乱乱糟糟的,人居其中,一起乱糟难觉出异样。日复一日地高峰期便高峰期,一同拥堵,一同煎熬;该静下来的时候就静了,不过车驶过马路,最不济的会全盘接收到这些噪音,但人总发明出各种各样的工具来防止或者降低,所以最不济的这群人,大抵会在低鸣的噪音中度过一个又一个日夜。到夜间,尘埃落定,该睡的就都睡了,不过有一部分人的家建在马路边上,又继续忍受低鸣,有两种情况,一是习惯了这种生活,二是想逃离逃不得,两种都叫选择,不做议论。
在农村,一般都是地广人稀,白天没多大热闹,晚上就更加没有,当然,这排除了非人为的因素。倘若将城市的问题也这样分离开,人为因素的热闹其实都是自我选择,人家乐意,故算不得噪音。农村生活的人为因素控制得要比城市的少得多,反过来便是说农村的非人为因素理论上来说且事实上起了影响甚而控制的地位。农村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完全依据自然的规律来谋划,于某一程度来讲,人在这其中就是受困的。所幸中国的农村乐观之极,不愿想到这些。从小的方面来看,当农村处于夜阑人静的时候,人是受困的。不能说家家户户都热衷于养只狗来看门,基本上一到半夜不知缘由,那些狗就会乱叫,一惊一乍地。小偷鲜少十二点就出门了。那些狗见到公路上的光照到它目及的范围,一下子就会乱叫。试想半夜十二点,一条村子的几只狗像菜市场那样,把热闹带到午夜时分,这不是一件好事。这时倘若住在附近的人,经常会亮起房间的灯,原因当然并非起身查看家中是否进了贼,不过是被扰了清梦,难以再眠。此外,田地往往就在房屋的近旁,一到夏天,那些青蛙就开始一整夜地呱个不停,没有人受得了,都要紧闭门户,夏夜闷热,也不是个办法。
国内有个作家他写道,农村的生活有趣得很,听着那一片蛙声入睡,美妙之极,可令人哀伤的是,当地人却不喜欣赏这大自然的美,竟下毒要了它们的命。实话说,我看了这句话觉得极为不妥,心里憋得慌,然后下个动作就是要狠狠地啐他一口,骂道:你个老不要脸的!然讲他不要脸一点都不过分。从前人的熏陶当中,得知狗吠蛙鸣被冠作文人雅趣,于现今图的就是不要落俗。单凭这一点,就足够讲他不要脸。古代的文人一声不吭地写,写完同行看,没有说出何为好何为坏,平常人若爱看就称赞几句,不爱看的也不做议论,这种东西就只有无所事事的文人到处寻好罢了。倘若真有那么值得称颂的价值,那么估计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里早应当大力推崇,且先辈们有所记载,这些先辈是指广大的古代人民群众。对于某类文人,包括古代文人,因在传统知识的影响下,他们的眼光便有如王小波所总结的那样狭隘无比,他们的志趣兴许说得上是高雅,但往往这样的高雅却是通过一些匪夷所思的途径获得的,我认为并不可取。中国的文人,爱好另辟蹊径地求取高雅。文学发展至今,无论是借鉴中国古代抑或外国的古典现代,艺术的追求、高雅的追求鲜少会像中国古代文人那样非得另辟蹊径、特立独行地来干着他们认为高雅的事,而往往他们还觉得并无任何不妥,这从根源上就已出现了问题。古代的志趣还是流传下来的传统都好,存在即合理,问题在于社会发展至今,中国寻找自我的进程已经走在正常的道路上,可还有很多人舍弃自我的权利,放弃自我思考的本能,完全接受流传下来的东西而从未认真思索过。平常百姓若是这样无可厚非,因他们本就不做这些事,但知识分子做出这样的事,非但自己不要脸,还让整个群体丢了脸面,虽然丢了脸也未必有人发觉,未必有人当回事,大部分人的不以为然,这也是一个问题。
以上提的,只在思想上出现问题,想想就好了,关起门来毒害不到别人就好。而今越来越多的人把它落到实践上。很显然,中国写作的人越来越多,一方面说明教育的普及大抵干得不错,另一方面可说思想碰撞的程度有所改善,大家愿意交流想法了。反过来想想,这种发展是否判断为一件好事,断不敢下定论。之所以会知道写作的人越来越多,皆因产生一种社会现象:如今作家这个称号绝对绝对地轻而易举地就被顶戴在头上,门槛未免越来越低,低到出一本书就当作一块滑板,一推,就过去那个门。比作一座冰山的话,真正有实力的作家仅占冰山一角,而其余的便是那些自己做帽子的,还有正在买布要自己做的。这些其余的作者很多写出了东西:千篇一律之于心灵鸡汤,矫揉造作之于无病呻吟,东拼西凑之于语无伦次,实乃无所不用其极。写出来的东西要足以煽情,意象乱七八糟凑出来活活成了一首新现代象征主义诗歌。我老师讲到受法国象征主义影响的中国早期象征主义诗人李金发时下过一个结论:异化自己,你读不懂,是你的事情。照我说,这群作者写出这些东西就是想异化自己,仿古人之于另辟蹊径,将自己与读者完全隔离开来,最好隔到两极之上,还制出一个高阁的制高点看待问题。他写的若是故事还好,兴许读得懂,毕竟可能是他信手拈来的东西,够直白。倘若是那些连他都觉得漂亮到不行的句子,这种东西应当存疑,读者应该读不懂的,全天下能读懂的也就他一个,你若去问他,他还能给你分析得头头是道。这是新一代的文艺情调,形式也许不同,但脱不开的本质就是浮嚣。所谓浮嚣,直白点就是不切实际的显摆,且显摆的是非实质性的物质,类似优越感,一团棉絮。
当一种情调被营造出来,特别是艺术上的情调,我以为这种东西是很考验作者的功力的。
一种绝美优良的文艺情调被奉之,必然其下会有种种的东施效颦。后者基于前者的创造实行改善革新,此为超越。而浮嚣的文艺情调,却基于前者的足背来另辟蹊径,没有从根本上跨越,从巨人的肩膀上看待万物,反而剑走偏锋,坠崖身亡,世人却说:它还活着。就是这么个情况。一百年前,胡适先生的《文学改良刍议》提出了八事,我以为有几事的提出当然是基于当年的文学改革,文学发展至今,有些摒弃理所应当,但其中的几事仍适用于现今:须言之有物、不摹仿古人、不作无病之呻吟、不避俗字俗语。诚然,兴许使这几事用在这同当年的用法不一、含义不同,不过单从字面上的理解,或即对大多数望文生义不假思索之人正为再合适不过的倡导了。对于现今,写作的人多了,思想复杂了,人追求艺术的渴望也强烈了,但默默然的是,真正追求文艺高峰之子,不会弄出这些荒唐的事。有实力者,写作从不靠一种腔调来招摇过市,掩人耳目,字字句句行文流水当中,一看就深觉完美,五体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