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确保村干部无后顾之忧

推动村干部成为乡村振兴主战场“生力兵”,要坚持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强化激励保障制度,落实待遇、考核、退休后养老问题,着力提升农村干部干事创业劲头。

待遇要有保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待遇,村支书、村主任一人兼工资按照星级补贴倍数、乡镇同工龄段干部工资收入大致相当标准执行;其他“两委”干部是支书、村主任的80%,同实行“底薪+绩效考核”补贴制度。支持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参与专项考录,换届支持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时优先推荐。

考核要有标准。在农村“两委”干部中推行“定、亮、评、测”量化考核办法。定职责,将考核内容变成工作“指向标”。乡镇党委结合地域特点和乡情实际,全面梳理农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应该承担的职责任务,逐项逐条列出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清单;亮承诺,把考核指标定到群众“心坎上”。每年所有村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由村干部述职,党员群众现场点评、民主测评;综合评,用好考核结果的“指挥棒”。各乡镇党委制定考核方案,成立专项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进行量化打分,保证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退休要有所养。完善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出台了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办法,对连续任职20年以上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达到退休年龄(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后,按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离任补贴,激发他们发挥余热的工作热情,增强他们的生活保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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