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作家朋友,他在过去17年里一直在写一本书。在写到第15年,快完成的时候,他却不想出版了,他希望等到无可挑剔时再出版这本书。这种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这么长的时间足够大多数作家出版至少10本书了。甚至还有位出版了100本书以上的作家。那么,这位朋友的完美主义是否值得?
我是不认同的,在我看来,以他的这种方式,到死也完成不了这本书。而一本谁也没机会读的书,可能根本称不上是一本书。写完它比一直修改细节重要,何况,我疑心除了他自己,没人会注意到那些细节。
事实上,你在定义完美的时候,不仅要把工作标准和成本列入考虑,还要思考它能否真正实现。一个作品是否成功,通常还要看是否能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试想你在写大学学位论文,无论你写得多好,如果你为了追求“完美”而无法按时提交,那便一点用也没有。那么,说到底,它也是不完美的。
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工作、读书和居家。要求完美原本是一个优点。潦草马虎当然不好,你应该努力让作品达到自己的最高标准。然而,老实说,这是有限度的。追求完美必须建立在控制时间和成本的前提之上。
难道米开朗基罗在完成西斯廷教堂天花板上的画作时认为它完美无瑕吗?我敢说他不是这样想的。我想他大概盯着它看了好几个小时,心想,“噢,我真想重画那里的树木。那个鼻子也可以改进一下……其实,我现在觉得那些袍子的颜色……”然而,他心里明白,完成作品和完善每一个小细节一样重要。它已经很完美了。这一点我可以担保——我见过它,我认为很好。
莎士比亚曾为后来的演出重新修改自己的部分戏剧作品。这说明,他认为它们并不完美。但是他要考虑观众,还要考虑一群靠戏剧演出吃饭的演员。所以,他对完美的定义必须包括按时完成这项工作。
你瞧,力求完美会阻扰你完成工作。既然未完成的工作谈不上完美,那么,你所追求的东西就是虚无的。当然,你必须全力以赴,但这也包括接受它的不完美。
完美也可能是一种残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