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我参与的,成功和失败的恋爱

那些我参与的,成功和失败的恋爱


大抵每个不算太丑的文艺女青年,在年轻的时候,总要谈那么几场不太伤筋动骨的恋爱,才算是青春不虚度,生活不辜负。我也不例外。


准确地说,我那不能叫谈恋爱,只能叫参与恋爱。整个大学时代,我这个懒洋洋睡不醒的菜青虫的大部分青春,都是在挂着小熊帐子的床上度过的,只有在参与恋爱的时候,这条总是迷迷糊糊的菜青虫,才一跃而起,焕发出生命的活力。


是的,参与恋爱,参与别人的恋爱。


大大咧咧其貌不扬像个假小子的我,总是被那些男生瞩目的焦点美女钦点,作为约会利器,陪她们谈一场又一场的恋爱。


我给她们用来制造一次又一次的约会藉口,消除情窦初开的少女人生第一次与异性亲密交往的微妙尴尬,拉近她们与心仪男生的距离,见证她们像花儿一样缓缓绽放的爱情。


于是,我那颗本来迟钝的心灵居然慢慢也跟着开窍了。


敏让我陪她去男生楼给涛还书,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母校的宿管规定很人性化,男生不能登女生楼,但女生可以进男生宿舍。


海明威说了,这个世界如此美好,值得人们为之奋斗。我们管男生楼叫动物园,去一趟动物园,对脸皮儿薄心儿嫩的女同学来说,简直不啻于一场冒险之旅,因为,在这个动物园里,每一个稍有姿色正当妙龄的雌性的出现,都会引起雄性动物的群情激奋,口哨齐鸣嗷嗷乱叫,每一道射过来的目光里都放着绿光,楼道的空气中都弥漫着浓浓的雄性荷尔蒙的味道。


“5楼啊,亲爱的!那要穿越多少道无形的利剑,历经多少艰难险阻!”我面露难色。


“唉呀,好不好嘛?”敏开始撒娇,拉着我的胳膊晃起来。


感君区区怀,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好吧,豁出去了!我拉着娇小玲珑的敏,拿出大无畏的英雄气概,旁若无人地穿过一头头饿狼,一口气到达目的地。


涛用酒精炉煮了面条请我们吃,还渥了俩荷包蛋,溏心的。后来,当我从江南千里迢迢来京城投奔敏,住在敏的宿舍里,敏又给我煎了荷包蛋,溏心的。


多年以后,我误打误撞进了一个校友群,被一个中年油腻不猥琐男问候,“你是那个跟涛的女朋友一起来我们宿舍的女生吧?”拖敏的福,我这个当年无人问津默默无闻的假小子,居然也有人惦记,大概是我“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大无畏气概给对方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


敏跟涛吵架了,钻进我的小熊帐子里,跟我倾诉她少女维特的烦恼。而我正对着那封“同桌的你”从遥远的雪国写来的情意绵绵的信愁眉不展,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莎士比亚说,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a question,我用当时还没发明的知乎体问敏这个过来人,“坠入爱河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敏暂时忘却了自己的痛苦,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鲁迅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身陷爱河的她怎能理解站在河边徘徊的旱鸭子的感受?


我这个假小子真闺蜜的功能太多了,其一可以保证距离,以防雄性荷尔蒙分泌旺盛的男同学把持不住自己;其二可以掩人耳目,万一约会途中碰到相熟的同学,不至于在舆论上酿成绯闻;其三,常言道,爱屋及乌,从男同学对待女朋友的女朋友的态度中,亦可略见其人品一二,所谓管中窥豹是也。于我而言,还可以免费蹭吃蹭喝蹭玩,真是何乐不为。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每次约会完了,我还得做一场口头考试,“牛,你觉得他怎么样?我问他那个问题,他的回答让我很失望......”


每逢这样的考试,我都站在女朋友的男朋友的立场上振振有辞掷地有声,“他多好呀,你看,......”吧啦吧啦一大串,吃人的嘴短呀!所以,我的女朋友们能和她们的男朋友们修成正果,我这个约会利器真是功不可没。


蓉约我去登华山,没等我答应呢,又补充一句,“剑也去。”


我翻翻白眼,“大过节的,你们卿卿我我蜜里调油,我孤家寡人形影相吊,是不是残忍了点儿?”


蓉妩媚一笑,“亲爱的,早知道你会这么想,帅哥已经给你准备好了!”


我两眼放光,“哦,此话当真?”


“就等你检阅了!”


在学校门口,我见到了骆。感君一回顾,思君朝与暮,刹那间,我在小熊帐子里咨询敏的人生困惑终于有了否定的答案,去他的“同桌的你”!


骆可真是个大帅哥啊,色如春晓眉如剑,鼻如寒峰目如湖,就那么垮垮地站在夕阳下,帽子歪戴着,破书包甩在肩上,就让天边绚烂的晚霞都黯然失色,我这个好色的文艺女青年暗暗吞了吞口水,李碧华不是说,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嘛!


那次华山之行,我使出了浑身解数,要把自己印在骆的心上,只可惜,由于太投入了,反而表现欠佳,在下山时还差点儿失足坠下悬崖。


饶是如此,收获也还是巨大的,白光光的月亮地儿,我和骆用一条一米长的红绸带完成了第一次牵手,绸带这头儿是娇羞地低着头的我,绸带那头儿是开怀地大笑着的他。满天星辰,明亮硕大,我看到暗夜里长云的流转,千万种缠绵,千万种幻灭。


那条红绸带在日出后,就被骆当成了缠头布绑到了脑门儿上,以制造一种英勇无畏的日本武士形象,红绸带上写着几个白字儿,“不到华山非好汉”!


白日依山尽,宿鸟归飞急,没有了碍事儿的红绸带的阻隔,我和骆终于实现了真正的亲密接触,手牵手笑着跑下华山。


浪漫吧?


然而,终成眷属的爱情乏善可陈,结局凄切的爱情才耐人回味。在看到了我在德高望重的老教授的课堂上从凳子上摔下来的狼狈相后,在厌倦了我唧唧呱呱的独角戏后,骆终于从我的青春中悄悄退幕。我的初恋还没正式开始,就以失败告终了。


我卖力地表演我自己,却还是弄丢了心爱的你。


要到很多年以后,到我真正长大成熟,成为他人妇以后,我才明白,最好的爱情,是你可以在他的怀里自在地做自己,而不是在他的面前卖力地表演你自己。


涛去南方实习了,圣诞节特快专递来成捆的鲜花,敏给我们每个床头都插满了,玫瑰在夜里静静地散发着幽香,像敏的小脸儿一样娇艳。


剑端着用酒精炉精心烹制的红烧鱼,在女生楼下痴痴矗立,眼看就要风干成化石,被我及时抢走,解救他于尴尬煎熬之中,“嗯,好吃!亲爱的,你看你以后要是嫁给他,简直就掉到蜜罐里啦!”


蓉娇嗔,“你可真是容易满足,一条鱼就把我卖了!”


我继续大大咧咧地生活,假装没心没肺,没有人知道,鲁智深的心里住着一个林黛玉。我只是,像蜗牛一样,小心地,收起我那对敏感的触角,将它藏在薄薄的壳里。虽然,那时我还不知道,越柔软的内心,越需要坚硬的外壳来保护。


可是,总有人与别人不一样,他好像有读心术,能透过你的外壳,看到你那个坚硬的外壳底下那颗柔软的心。


“老牛,琛想认识你!”刑侦大课课间的阶梯教室里,我被哥们儿老莫拦住了。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穿藏蓝色T恤衫的眼镜男。


山东猛男老莫,为人豪爽仗义,颇有水浒好汉遗风。老莫看我头发不过寸,牛仔不离身,球鞋不离脚,言语间笑声朗朗,遂将我引为同类,跟我说话总是单刀直入。


偏偏我那天懒得再强颜欢笑与人周旋,生生给他怼了回去,“我不想认识他。”说完,自顾自就走了,身后爆发出一阵猛烈的笑声,还有老莫的尴尬,“老牛,你怎么这样?!”


一个月后,上法医大课,睡过头儿的我迟到了,悄悄在后排的角落坐下,旁边素不相识的男生跟我搭话,“你是河南的吧?”两只小眼睛在镜片后一闪一闪的,亮亮的。


我愣了,“你怎么知道?”


眼镜男挠挠头,“那个,那天老莫介绍你认识的男生,你真的一点儿都没印象吗?”


这下轮到我尴尬了,我赶紧为当时的无礼向他道歉,“那个,对,对不起啊,那天有点儿心烦。”


他好像绝处逢生,笑从眼睛里往外溢,“没关系,没关系,不打不相识嘛!”


写情书,打电话......自此,这个琛开始了一年多锲而不舍的追求,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何况我这块刚刚受过情伤的顽石乎?


当我在含情脉脉的月亮下,倾听了琛的脉脉衷肠后;当我被琛拉着,在深夜无人的情侣包厢里,假装睡着,脸红心跳地听完生平第一场小黄片后,我这颗坚硬外壳包裹下的少女心终于又蠢蠢欲动起来,我对自己说,“其实,他也还不错哦,虽然长得不够帅,可是人家多么痴情......”


如果说青春是用来痛的,那么,少女心就是用来伤的。


某个静谧的不适合上自习的夜晚,我百无聊赖,窝在宿舍,看等待约会的敏对镜理红妆。涛实习回来,敏这颗好白菜久旱逢甘霖,档期排得满满的,很显然,她早已不需要我这个约会利器,我也很识趣地做到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亲爱的,你说什么是一个男人最优秀的品质?”敏这个17岁就步入情场的聪慧少女轻启朱唇,吐气如兰。


我这个情场小白,对男人没有阅历,不敢妄议,只好作求知若渴少女状,“望前辈指点一二。”


“忠诚。”敏顿了顿,轻描淡写道,“那个琛,在北京有女朋友,他每个假期都要去北京过。”


于无声处听惊雷。


我咬着唇,不发一言,看敏悄悄地妆完起身,悄悄地关门离开,我的心咔擦咔嚓地结成冰碴子。


琛再约我的时候,我都说我有事儿。我将我敏感的触角缩回到我的壳里,蜗牛为什么会受伤,还是壳不够硬,我要做一只蛤蜊。


后来,涛排除万难辞职进京,和敏修得正果;蓉离乡背井,为爱随剑下江南,有情人终成眷属。我这个约会利器,参与的别人的恋爱都成功了,参与的自己的恋爱,都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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