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学雷锋纪念日,许久不见的“雷锋”两个字一时之间又成了热点。
雷锋精神是什么呢,简而言之就是好人好事。雷锋精神虽然常常见诸报端,但现实的情况是,当好人、做好事的成本越来越大,人们越来越不敢做好事了。
君不见,老人倒地该不该扶?
扶,是道德要求。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告诉我们,应该扶。
不扶,是明哲保身。
新闻报道中常出现的扶老人反被讹,一次次触碰着我们脆弱的神经,不敢扶。
以往,做好事似乎不是一件太难的事。邻里之间互相帮助,举手之劳而已。现在,做好事之前不免要打量打量情况,尤其是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
好人难做。尤其在这个商业化严重的社会,做好事意味着只有付出没有收益,只有牺牲没有回报——而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做亏本的生意。
见识过社会残酷一面的人,都明白自己只能靠自己。而在自己都顾及不好的情况下,我们如何去奉献他人。何况还有风险?
做好事不难,难的是做好事有风险。
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来了四月走——雷锋在天堂可能要流泪了。三月的大肆宣传,似乎还有一些正能量的作用。而当热点过去,雷锋又活在了人们的记忆里。我们都知道雷锋很好,可是我们却不想变成雷锋。问题究竟在哪?
做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有人把雷锋精神称作傻子精神。确实,从商业化行为的角度,雷锋确实很傻。但是从道德的角度,从文化的角度,雷锋精神凌驾于鸡毛蒜皮的琐事之上,这是一种超越时代的精神。
社会不全是由钱和钱的关系组成的,社会也需要有文化内涵。就和人的成长发展一样,当满足了生理的需求以后,自然会追求精神上的需求。
一个社会往好的方向发展,既有好的经济基础,也要有好的上层建筑。而雷锋精神,就属于上层建筑的东西。
宣扬雷锋精神,是在倡导一种好的社会风气。而如何保护“好人”,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事情。
刘墉在《人生的真相》里面说到,
不要认为人们行善是没条件的,也不要希望行善的人倾其所有。给他一些奖励,为他留个退路。如同采蜂蜜的人,为蜜蜂留些维生的蜜,下次才有更多的蜜可以采。
一样的道理,不要以为人们做好事是不需要条件的。可能有不少人是真的发自内心愿意去做好事。但大多数人,是持观望的态度:可以做,也可以不做。因此,光从正能量的角度去宣扬雷锋精神也是不够的。
一方面,需要给人们一点奖励,至少是精神上的赞美。
另一方面,则需要法律能够提供保障,免去好人做好事的后顾之忧——保证好人的行为,即使不一定会有奖励,也至少不会被坏人要挟。
《我不是药神》里的程勇,在被送去坐牢时说:
我相信,今后会越来越好的。
我也相信,我们的社会今后会越来越好的。
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