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飒气,不食烟火

前日在长沙国金街买了通身的黑色装,近膝靴,铅笔裤,高领收腰单装,穿得笔挺,有种阿希的感觉。

酷酷有味道,我感觉自己还蛮合适这身装扮,今早感觉有种女警穿制服的感觉。

第一次欣赏到自己的美。髋部往下逐渐变小,靴子微微有点根,有种拉长腿长度的感觉。近膝黑靴很是秀气,雅致。我很适合这种装扮,扮酷。

以后都这么穿,感觉完全变了一个人,不再拥堵厚重之感了。

我完全遗传了爸爸酷飒之感,那眼神的不羁,面容硬朗,都很适合特警的装扮。

穿上这身衣服不自觉干练很多,说话也不啰嗦讲不明白了。

下午没休息有些疲倦,又去给元叔送点长沙带回来的礼物,又和金灿灿房产和小芳姐俩口子一起去看了趟在售卖的房,一直数落阿菜的不是,其实我心里多少适合难受的。

本来有点疲倦的自己看见璐华和俏颖,又吃了“点兵点将”四川小吃集和“家煎城厨”(璐华推荐的,我竟听成了“加减乘除”,选择自动忽略,带着俏颖去了简品斜对面的“点兵点将”)。说实在的,我觉得“点兵点将”的四川小吃集还是很好吃的。看见这些小吃还有朋友的到来,我不禁觉得很开心,所有的烦恼都烟消云散了。遇见俏颖和璐华总能令我一扫孤独寂寞。

我是个比较孤僻的人,朋友不多不善交际,但我确实是需要朋友陪我一起去买衣服。除了小芳姐,还有男朋友阿菜(阿菜纯粹是被迫)外,我至今还未能主动邀约一个人陪我去逛街,不知为啥,我其实还是未能信得过一般人。叫她们陪我去逛街,哪怕是璐华和俏颖,其实我也还是会有些生分的,其次明快我更加觉得生分。不会做价钱,不会货比三家,使我如天外飞仙,不懂人间烟火,看见喜欢就买不会太过犹豫,是我这个败家孩儿的标准。

晚上和璐华俏颖一起吃完晚饭后在“俞洁”买了件直筒偏一丢丢小脚的中性风格裤子,男女统统都可穿。

我觉得配上前天上午在长沙买的高领收腰黑色鹅绒衣也很是飒气,要是配上马丁靴更是霸气侧漏。

我记得四年前璐华以前也有一件类似的裤子。和我这件很像。

今天我问了元叔,小芳姐还有璐华对阿菜的态度。璐华俩口对阿菜评价还可以,觉得人好。元叔觉得他非主流,目前看并非传统意义上岳父岳母眼里的好女婿人选,小芳姐还有我妈都是一个“排斥”态度。我现在觉得阿菜确实有点非主流。

我不知道他未来是否算是比较顾家的人。这是场博弈。

至少有点是肯定的。我和他的审美需要折中。我需要渐渐靠近人群,变得合群,审美跟上大众口味,我需要减少人间清醒,难得糊涂最好。他需要渐渐看清人与人之间的本质,不该贪恋浓妆艳抹的美色,有些美只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他需要增加人间清醒,进一步去看人世间虚无的本质,增加些沉稳。

虽然一堆臭毛病,在我看他或他看我。但有点是好事。遇见阿菜,在吵吵闹闹中,我比起以前完全不沾人间烟火的自己显得融于世俗了一些。这些都是阿菜对我的评价中反思改变的。

去了趟长沙四日游,靓女如云,抖音视频里随手抓拍的一个路人都比我好看千万分,令本就虚荣又直爽的阿菜终于按捺不住了。于是被他的唇枪舌剑数落了四天,我的穿着也更加合乎大众审美。说真的,我的性格很适合被他怼。

面对穿着打扮时尚的人,就要博采众家之长,取其精华(搭配技巧结合身材),去其糟粕(过度妆容失去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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