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埋头写完一份判决后,拿起手机就看到一位朋友发的一则新闻,看完心情无比沉重。新闻的标题是《甘肃康乐县发6人死亡惨案,80后母亲强迫亲骨肉喝毒药》,第一行字又进行了概括:康乐年轻妈妈杀死4个孩子后服毒身亡,不日丈夫再次服毒身亡。嗯,如果你没时间具体细看长长的内容,单是从这则新闻标题和第一行内容就可以了解到大概情况了。
年轻的妈妈28岁,大女儿8岁,二胎是龙凤胎5岁,小女儿3岁。据说妈妈先让三个较小的孩子喝下毒药,大女儿不从被其殴打逼迫喝下毒药,最后自己也服毒;被发现时,三个较小的孩子已经死亡,大女儿和妈妈尚有一丝气息,但最终也都抢救无效死亡。孩子的爸爸在料理完妻子和儿女的后事后,也服毒身亡……
都说虎毒不食子,又是什么样的状况,让这位年轻的妈妈作出这样的选择?她只有28岁啊,人生的路还有那么长;四个孩子都还如此年幼,都是她亲生的,她如何下得了手?
杀人者纵有再多的理由,也是不对的,应该被谴责。但其后的原因,或许值得我们静静地思考。
人已逝,无法追问当事者本人的行为动机。但不争的事实是:他们家太穷了!在现代化的社会里,一家8口住在50多年前的土坯危房里,孩子和母亲那么多人挤在10平方的小房间里,唯一的家具就是一个柜子;孩子甚至衣不蔽体,冬天冷就呆炕上不下来,夏天就光着身子到处跑;家里最主要的财产是三头牛;低保被取消……
你能想象得出他们的穷困程度吗?你能相信在今天的社会还有人衣不蔽体吗?
如果不是这深深的贫困导致的深深绝望,在别人眼中温和善良、乐观开朗的年轻母亲又怎么会制造这起人间惨剧?
人都是恋生的,但凡有点希望,也不会走上绝路,更不会把自己的孩子一起带上绝路。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怀胎十月,又一把屎一把尿地抚养到这么大,怎么会没有感情?
我想,这位母亲不是因为不爱孩子才置他们于死地,而是因为太爱了才割舍不下、才怕他们在人世间遭受贫困和痛苦,于是,让他们通过死亡来摆脱这困境。母亲不会明白,如果自己走了,孩子的境况只会更糟糕不会更好。太爱,有时候就怕他们受苦受伤害。死亡不是上策,却能一了百了。
人生真得穷到了没有希望了吗?
也许是。没有真正经历过那种贫困,你永远也体会不到。自己穷困就算了,住不宽敞、吃不好、穿不暖、被人看不起,都可以无所谓;但孩子不能。父母都希望给孩子最好的生活,如果能力不够,内心其实会充满耻辱感和负疚感的。我自己就有切身体会。因为工资微薄,我家孩子从在肚子里到现在16个月,吃的用的都比周围人差,每每我内心也会觉得非常愧疚,觉得孩子因为生在了自己家没能得到更好的生活,觉得亏欠孩子太多……我还是处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境地,孩子有房子住能吃得饱也有衣服穿,我尚且会生出深深的负疚感,更何况这位母亲呢?
孩子甚至没有一件衣服可以穿上学。生养了孩子,却让孩子如此在生活中挣扎,任是哪位母亲都不忍心,也都会不自觉地进行自责。不忍心却又无力改变,长此以往,崩溃疯狂也是正常的吧。
所以,就算是责备,也如此让人揪心。
我相信,这是一位内心想给孩子更好的生活,也愿意对孩子负责的母亲。看过了太多的案例,因为贫困,常常是生育了孩子后,母亲就离家出走,从此对孩子不管不问,仿佛从没有这个孩子一样;有的是父母都分别出走,孩子如同孤儿一样。这位母亲还没有选择出走逃离,至少她留下来的勇气值得称赞;但她空有留下来的勇气,却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也许是生活深深伤害了她吧,让她不抱任何可以改善的希望。
以前,每当报道出这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不通水电犹如活着远古时代的人们生活时,我总是禁不住怀疑有夸大的成分。因为自己也是农村人,家里小时候也很贫困,就是现在也不富裕,但没有到这种程度。起码吃饱穿暖,跟现代化生活也接轨。但自从我和同事参加了几次下乡扶贫活动后,我再也不怀疑了。因为不要说在西部这些偏远的山区,就是在经济发达的大江苏,离我们县城稍微远一点的乡村,有些家庭的贫困程度也远超出了我的想象。对此我曾经撰文描述过。
所以,你以为你进入了现代化的生活,别人也都当然与你生活一样吗?很多人不仅没有脱贫甚至还处于赤贫中。看不到尽头的贫困,让他们深深地绝望和无助。极端的例子就是本文开头提到的这则新闻。
悲剧,离我们有多远?
我们又能为避免悲剧的发生做些什么?
穷,也不该独善其身。只要还有人比我们更穷,我们就不该袖手旁观。你觉得你的财富是你自己通过努力创造的,与他们的贫困无关,因此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自己的财富;但真得没有关系吗?
财富不是凭空产生,单从你个人的行为其实并不能创造出财富;你的财富,必然建立在先前的某种基础上,也许是贫困地区的资源,也许是贫困地区的劳动力,也许是贫困地区洁净的空气和水源……
不是鼓励每个人成为救世主,凭我们的这些普通人的一己之力也很难成为救世主。我想,我们可以从不浪费有限的资源如水、粮食等开始做起。
勿以善小而不为。
我们可以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带给他们星星点点的改变。但更深远彻底的改变,还是需要国家的政策和扶持。
悲剧,不是他们的悲剧,而是全社会的悲剧。
罪人,也不单单是亲手扼杀孩子生命的母亲一人。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都是那造成山体崩塌的一片雪花。
希望我们从惨剧中获得警醒和改变。
PS:作为一名法官,你说在此时谈什么法治建设现实吗?我觉得最现实的就是改善他们的生存条件。仓廪实而知礼节,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生无可恋,再与他们谈道德、谈法治,我觉得是不人道的。法治建设的重点或许不在完善法制本身,而是如何让法治在穷困落后的地方成为一种必要的存在——如果能落地生根,至少说明这些地方的贫困情况得到改善,有了谈法治的物质基础。
也许很多人说穷为什么还要生那么多孩子。想想我们自己的父母辈也是持有这样的观念,我自己姐弟三人。但现在观念为什么转变了?不是因为更穷,而是因为比之前富裕了。你的物质条件决定了你能接触到的思想,也决定了你的观念。责备他们多生孩子有什么意义?他们不知道孩子生出来是负担吗?但在那么穷的情况下,孩子长大可以变成劳动力可以赡养父母。一无所有时,孩子或许是唯一的财富和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