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被问过很多次,问的人多半是准备买房,或者手里有套老房子想卖。
先说结论:住宅不用担心被收走,但"免费续"还是"交钱续",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细则。
一、法律上是怎么写的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写得很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注意"自动"这两个字。意思是不需要你跑去申请,也不会因为到期就把房子收走。房子是你的所有权,永久的;只有土地是国家的,有期限。
续期之后,续期费用怎么交、能不能减免,条文写的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方向定了(要续、能续),但具体多少钱,国家层面的细则还没出。
二、上海目前的实际情况
上海早期的一些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从 1990 年代开始算的,到现在三十多年。真正碰到"70 年到期"的房子,其实极少。
已经出现过的到期案例,基本处理方式是:房子继续正常使用、正常交易、正常过户,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会因为土地到期就不给办。
真正让人卡住的不是"到期",而是"剩余年限太短"。
这个区别很重要。买家、银行看的都是剩余年限,不是到期那一天。
三、二手房买卖里,这件事到底影响什么
第一,影响贷款年限。有些银行对土地剩余年限短的房子,会缩短贷款期限,或者直接不批。这个要看具体银行的政策。
第二,影响买家的心理价位。同一个小区,一套剩 40 年、一套剩 60 年,报价能差出一截。虽然法律上都自动续期,但买家会把这个不确定性折成钱。
第三,影响一部分人的购房资格判断。极少数情况下,土地性质不是"住宅用地"的房子(比如商住、公寓),续期规则完全不同——非住宅建设用地到期是要申请续期的,不自动。
四、买房或卖房前,怎么查这个数
看两样东西:
一是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这个日期写得清清楚楚,减一下就知道剩余多少年。
二是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查询结果。有些老房子,证上写的是"土地使用年限 70 年",但实际起算时间要看土地出让合同。
二手房尤其要看这个。很多业主自己都没注意过证上那行小字。
五、我的建议
如果你是买家:剩余年限低于 40 年的房子,先问清楚银行能不能正常贷款,再谈价格。
如果你是卖家:这个数字最好主动说明。藏着不说,等买家自己去查出来,谈判就崩了。
如果你只是好奇:住宅 70 年到期不会被收走,这一点是确定的;具体要不要交钱、交多少,等细则。
写在最后一句实在话:这件事目前没有标准答案,谁跟你说"肯定免费"或者"要交几十万",都不严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和当地现行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