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生前把自己名下的房产遗赠给了外孙女小姚,姥姥去世后,小姚在60日内到公证处做了受遗赠房产的公证。两个舅舅在舅妈们的闹腾下找到小姚,称:姥姥名下房产中有姥爷工龄折算优惠,相对应的房产份额应当属于姥爷的遗产。因此,要求继承这部分房产。 (详见《姥姥去世了,外孙女表示接受姥姥遗赠的房产,两个舅妈不干了(上)》)。
调解员老陈向小姚解释了遗赠的法律规定后,接着,说起舅舅要求继承房产中姥爷遗产份额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老陈不紧不慢地接着说起来,“被继承人留有财产而没有留下遗嘱的,他的财产继承称之为‘法定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位由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看着小姚点头表示听明白了,老陈接着往下解释。
按照最高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购买的“房改房”价款中折算有被继承人的工龄,或者按照政策享有优惠折扣的,相对应的部分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姥姥名下的房产中姥爷的工龄折算占了多少比例?”说到这里老陈问小姚。
“查过了,房产出售单位开出的证明写了占20%。”小姚如实答道。
“既然这样,这套房屋中的20%就是姥爷的遗产。理论上,这部分遗产应当由姥爷的继承人,也就是姥姥、你母亲、姨,以及两个舅舅来继承。”
“可是,可是……”小姚犹犹豫豫地问,“姥爷在我小时候就去世,这都过去多少年了。而且,我母亲在姥姥之前就去世了。”
“很好,你提的这些问题很实际,不少家庭都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老陈依然慢条斯理地解释。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与习惯做法中,尽管老辈人过世了,但只要还有一人在世,作小辈的子女没人主张分遗产,都由在世的老辈人当家做主,这就是姥姥做主把房产全部遗赠给小姚主要原因。
然而,法律层面上首先应当确定遗赠房产的属性,如果其中包含有姥爷的遗产,需要析产、剥离出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另外,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的时效为20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遗产继承的时效没有变化。”说到这里老陈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换句话说,你的问题是姥爷去世早已经超过20年了,家里人是不是没有继承权了。”
“对,对。我问的就是这个问题。”小姚点头说到。
“关于这个问题需要注意,我国物权法并没有限制物权的追溯时效,当事人并不会因为时间久远而丧失物权。”老陈补充说,“我国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中保留了这些规定。”
“您的意思是说,姥爷去世已经超过了20年,他的遗产我们大家都丧失了继承权。但是,大家仍然享有对姥爷房产的物权。”听罢老陈的解释,小姚插话问道。
“大致是这个意思,房产中保留着姥爷应有的份额,这部分房产在继承人与物权共有人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主张享有的物权。”老陈进一步解释并补充道:“现在,法定继承时效的要求越来越宽松,仅以超过时效作为抗辩理由,一般情况下不会得到法官的支持。法院审理的案例中,有相类似的判决可以用做参考。”
“明白了,法定继承时效弄清楚了。”小姚说。接着又问:“我母亲在我姥爷之后去世的,这样是不是我跟我弟弟有权继承我母亲的那份。”
“对,这在法律上叫做‘转继承’。实质上,是你母亲应得继承份额的再继承。”老陈解释道。
“明白了。还有啊,我小姨说了,是我跟我妈一直照顾姥姥。既然姥姥把房产给了我,她不争。如果她放弃其中姥爷遗产的继承,她的份额怎么处理?”小姚问道。
“这就要看你小姨说的不跟你争具体是什么意思了,如果你小姨放弃了她对姥爷遗产的继承,那么她应有的份额就由其他继承人均等享有。”老陈说道,接着补充说:“当然,你小姨也可以把她的份额直接让给你。这两种情况都可以理解为她不跟你争,你说是吧。”
“明白了。不过,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小姚执着地接着发问。
“呵呵,你的问题真不少啊,问吧。”老陈微笑着说。
“您说,我们家遇到的这事怎么处理比较好?”小姚问,接着又补充了一句:“我不想打官司解决这事。”
“我明白,你的问题是房产遗赠、法定继承怎样实际操作,对吧?”老陈看向小姚,小姚忙点了点头,老陈便接着说:“要说起来,这事可不是一半句就能说清楚的。”
老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水,接着缓缓地说了起来。
敬请阅读:《姥姥去世了,外孙女表示接受姥姥遗赠的房产,两个舅妈不干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