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法律上的相对完善,西方比东方更注重遗嘱,遗嘱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后的愿望,因此大多数遗嘱都是令人开心的,但有趣的也不少。
1856年德国诗人亨利希·海涅把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妻子,条件是她得再觅良缘。对于这个奇怪的条件,海涅的理由是:“
至少有一个人会因为我的死感到后悔”。这是什么意思,是他的妻子很难找人么?但结果是他妻子很快很愉快的拿到了他的遗产,开始了幸福的生活,不知道是谁后悔呢?而他最后的遗言是:“上帝原谅我…不关我的事。”
1928年查尔斯·米勒留下50多万美元现金及其他遗产,以考察在金钱面前的众生相。他最大一笔遗产是50万美金(有的记录为75万),查尔斯·米勒把它们留给籍贯为加拿大多伦多的任何女人,条件是“在我死后10年里,生孩子最多者。”结果多伦多引发了一场生育大竞赛,有力的刺激了地方经济。虽然这个冲刺过程是相当的刺激,但这笔钱最后还是套住了4位母亲,她们每人都在10年里生了9个孩子,于是4位母亲平分了这笔奖金。(还有两位母亲违规,只拿到了象征性的补偿金。)
1955年阿根廷人胡安·波特马奇把大约3万英镑的财产赠送给当地的剧院,条件是在上演《哈姆雷特》时用他的头骨做道具。他比柴科夫斯基要幸运的多,因为这位俄国著名的作曲家,一生都期望成为莎士比亚戏剧的演员,却为自己缺乏演员的才干痛心不已,临终之前留下遗嘱,要人在他死后把他的头颅割下来,制成骷髅,做《哈姆雷特》一剧的道具,“这样,也算我在死后演上莎士比亚的戏了。”如是痴情,世所罕见,但还是未能如愿,不如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阿根廷人。这里还要多说一句,《哈姆雷特》的一张著名海报就叫做《拿着骷髅的男孩》。
1972年英国人哈罗德·韦斯特相信世间有吸血鬼的存在,于是留下遗言:“请医生用一根钢针刺穿我的心脏,以确定我是否彻底死去。”
1975年英国人爱德华·霍利立下遗嘱,其最后心愿是要求律师把一个柠檬分成两半,一半送给税务官,另一半送给税收员,再为两人捎上同一句话:“狠狠地挤吧,现在,开始!”
1983年英国人托尼·格里比尔的遗愿是把自己的骨灰放在煮蛋器里,以便“死后可以继续享用”。
相比之下,东方的遗嘱大都没有那么有趣,相反都有些悲壮吧。比如鲁迅先生的遗嘱是独特的,七条遗嘱条理分明,像写命题作文一样,一如他特有的冷峻、孤独、绝望和悲凉,一种直面人生以及死亡的彻骨寒意,特别最后一条,“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真是让人不寒而栗,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