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唐在《致女儿书》里说:
煲汤比写诗重要
自己的手艺比男人重要
内心强大到混蛋
比什么都重要
01
煲汤真的比写诗重要吗?
一个温馨一个浪漫,一个物质追求一个精神寄托,一个需要耐心一个考验才华,真的很难去判断哪个更重要。
但不可否认,会煲汤会做饭的女生真的一级棒。少时经常听人说,想要抓住一个人的心,就先抓住这个人的胃。
起初不明白它的逻辑道理,胃和心,分明是分马牛的两个东西,为什么会被联系在一起呢。
直到毕业后这几年,一个人在外工作,每天朝九晚十朝不保夕,完全靠外卖充饥的日子。
才明白,以前每天在家那种虽然一边烦着老母亲的念叨,但又一边心安理得吃着她做的菜的日子,是多么幸福美好。
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以至现在每次回家都会兴师动众提前好几天打电话报备,就为了心心念念的那几道老母亲的拿手绝活。
仿佛回家一次,就能满血复活一百天,工作的烦恼没了,忧愁(矫情)的情绪也消失了。
然后依依不舍离开家,等待下一次归来。每当这时,老父母都会笑话我,长这么大了,还这么贪嘴。我却一脸满足。
也就是在那时,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胃与心,真的存在一种天然的亲密关系。
鲁迅先生曾在《朝花夕拾》里感怀: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及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也时时反顾。
缕缕乡愁仿佛化成了舌尖那一丝丝对故乡食物的依恋。
此时,若是能品尝一道记忆中的佳肴,也算是对心的宽慰吧。
02
我可以不谈恋爱
但不能不吃饭
曾经看到一句话:人啊,心里再难过也还是会饿。
一个人离乡万里在外工作却想家的时候;辛苦熬夜赶方案却被轻易否决的时候;加班加到错过最后一班地铁的时候。
亦或是和男朋友吵架后跟自己赌气说不吃饭的时候,最后却还是在回家路上一家飘着香气的面包店前丢盔卸甲。
《深夜食堂》的营业时间是午夜十二点到第二天早上七点。时间虽然苛刻,却慰藉了一个又一个挣扎在人生旅途中的人。
玛丽琳跳完舞回来就会到店里吃份鱼子再回家,阿龙每次到店里吃红香肠也收起了黑社会的气质,漂流歌手五郎每次演唱前都点一碗黄油拌饭。
每个人,仿佛吃了自己的钟爱的那一份食物,就找到了活下去的勇气。
其实东西都很平常,店里的菜单也很简单,但只要是客人想吃的东西,只要是当天店里有食材,店主大叔都会做。
食物虽简单,但鱼子里有玛丽琳的爱情,红香肠里有阿龙的青春,黄油拌饭里有五郎的深情。
时光带走了所有,却留下了味蕾的记忆。
所以啊, 人是铁,饭是钢,往后余生,除了好好对待自己的胃,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如果有,那就大声地喊一句:
“老板!再来一碗!”
03
经营好自己的一日三餐
是一件很骄傲的事
都说爱笑的女生运气不会太差,那么大概会做菜的女孩子好运也会加倍吧。
公司之前有一个实习生,是个96年的女孩子。来了没几天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原因就是她几乎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公司的人。
不说公司对实习生没有严格的考勤要求,即使有,也很难每天都第一吧。对于习惯了晚睡的年轻人,每天哪怕多那么一分钟的睡眠,也是千金不换呐。
有一天闲聊才知,那么早起来,是因为她要每天给自己做早餐。用她的话讲,只有好好吃早餐,做事效率才会高,才会一整天都元气满满啊。
后来相处久了发现,不仅早餐,晚餐她也是每天变换着做来犒劳自己啊。如果午休时间充足,我想大概午饭她也要亲自动手吧。
会煎蛋卷,会包饺子,会烧咖喱鸡块,会做煲仔饭,前阵子还看到她朋友圈晒了一组虫草花炖乌鸡。羡煞旁人。
前不久,她如愿考上了电视台,要搬家。听说她那两个被她厨艺征服了的室友可谓心如刀割。
是啊,每天上完班,风尘仆仆归家,在打开门的瞬间,大喊一声:“我回来啦!”
有厨房飘来的饭香迎接你,有炉灶上咕噜咕噜冒着的热气迎接你,有那么一个人在家里迎接你,有一屋子真实的烟火气在迎接你。光是想想就觉得幸福。
可是坚持给自己做饭是一件需要毅力的事啊。
多少在外工作的年轻人,都心存“一个人也要好好吃饭”的念想,却过着顿顿外卖的日子。
不是我不想做饭,也不是我不会做饭。但怎么就这样了呢。
大概是我们都有认真生活的态度,却没有认真生活的勇气和毅力吧。
— End —
煲汤不一定比写诗重要
但会煲汤
肯煲汤
人生真的大不一样
作者:邱小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