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是一个永久的课题。
人在面对苦难的时候大概会有三种应激反应,一是动用内心的免疫机制,想办法杀死苦难从而完成跨越苦难的伟大革命;
二是裹紧自己的衣衫,仓皇的要逃出苦难的五指山,钻进乌龟壳里假装人生没有黑暗;
三是拿着刀枪拼拼打打,却最终被苦难的丘比特射中,最终屈服于苦难的石榴裙下。
显然,余华笔下的人物是第三种。
余华笔下两个最经典的人物就是《活着》里的福贵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
一个是顺从苦难的潮流而活着,一个是用卖血来填充苦难而活着。
余华的精明之处就在于让苦难以苦难原本的状态呈现出来,他不会在苦难的皮囊表面涂脂抹粉,不会通过装饰苦难来表现败絮其中,也不会把干枯再次压榨。
他做的,只是把苦难写出来而已。
余华的文字有一种朴实的超能力,最直白普通的话却像利剑一样插入人心。
《活着》里面的苦难体现在悲哀的宿命,逃脱不了最终顺从于死亡的宿命,在苦难的潮流中被强制接受的宿命。
《活着》是一种温情的受难。
福贵的爹从粪缸上掉下来摔死了,媳妇软骨病死了,儿子有庆被抽血救县长的女人的时候抽血抽死了,女儿生孩子大出血死了,女婿被水泥夹死了,孙子苦根吃豆子撑死了,最终只有福贵和一只老牛一起生活。
福贵在旁观了周围亲人的死亡却仍然能够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出了“活着”的最本质定义。
小说里让我最记忆深刻的是有庆死亡之后的片段。
医生为了救县长的女人,不顾有庆生命危险把有庆抽血抽死了,没有一点点愧疚之情。在福贵被通知儿子死了的时候,慌忙赶到医院,向医生询问自己家儿子的时候,医生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为什么只生一个儿子?”
福贵为何温情的受难,只是因为努力没有办法超越死亡,苦难总是在福贵还没有意识到或者意识到高危并在努力抗争的时候下达死亡通知,所以所有的表现以及所有的抗争只能半强制半将就地带上了“温情受难”的帽子。
与此对比的是许三观,许三观一生都在用卖血这个举动来填充苦难。
表面上卖血是对苦难最懦弱的屈服,但实际上是在面临苦难时无法反抗被压迫出来的最后的路。
隐忍抵抗地不争之争是中国底层老百姓普遍采用的抗争方式。
许三观用卖血来丈量苦难的长度,以此来考量自己承受苦难的力度。
许三观时时刻刻都能意识到不平等,却只能在不平等的世界里寻找心灵上的平等来自我安慰。
小说在结尾的时候,许三观说“这就叫屌毛出的比眉毛晚,长的倒比眉毛长。”
所有的苦难都和生存产生联系,下层人民的生存却恰恰是苦难最直接的表现形式。
许多诗人学者选择用死亡来重塑理想国,来扼杀生存携带的苦难病原体。
这里敬佩死亡,但不推崇死亡。
当生存只是苦难的代名词的时候,福贵和许三观就恰恰是英雄本体。
在经历苦难过后,在所有活着的理由被摧毁了以后,为了活着而活着,这就是生存的最大理由,也是很多人都丢掉的理由。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