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天子的万历,在另一种意义上讲,他不过是紫禁城中的一名囚徒。
他的权力大多带有被动性。
他可以把他不喜欢的官员革职查办,但是很难升迁拔摇他所喜欢的官员,以致没有一个人足以成为他的心腹。他对大臣们的奏折作出决断,可以超出法律的规定,但是他没有制订法律的力量,官僚之间发生冲突,理所当然地由他加以裁夺,但是他不能改造制度以避免冲突的发生,而且他裁夺的权威性正在日益微弱,因为他被臣下视为燕安怠情。各边区的军事问题必须奏报皇帝,但是皇帝自己不能统率兵将,在平日也没有整顿军备的可能。他很难跨出宫门一步,自然更谈不上离开京城巡视各省。连这一点选择的自由都没有,居于九五之尊还有什么趣味?
张居正的不在人间,使我们这个庞大的帝国失去重心步伐不稳,最终失足而坠入深渊。它正在慢慢地陷于一个“宪法危机”之中。
在开始的时候这种危机还令人难于理解,随着岁月的流逝,政事的每况愈下,才真相大白,但是恢复正常步伐的机会却已经一去而不复返了。
僵局之不能打破,原因不在于法律。法律的问题始终没有被人提起,即皇帝如果一定要废长立幼,他并不是找不到理论上的依据。假如我们的帝国真正能够实行法治,而继承皇位这个问题又由一个具有独立性的法庭来作出判决,那么皇帝委托律师根据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来作辩护,他是很有胜诉的可能的。
第一,常洛并不天生即具有继承大统的权利,他的几个弟弟也同样没有这种权利。因为皇帝的儿子在被册封以前统统没有名义,否则就用不着特别举行封太子或封王的规定了。
第二,立长而不立幼,只是传统的习惯而不是强制性的法规,这在永乐登极之后更为明显。他以太祖洪武皇帝第四子的身分,用“清君侧”的名义,从他的侄子建文皇帝手中夺得了皇位而根本不考虑他的二哥和三哥两房的优先继承权。所以在20之后还要坚持继承皇位必须按出生次序,就等于否定了永乐皇帝的合法性。
第三,根据太祖供武皇帝的规定,嫡子有继承皇位的优先权,可见皇子的地位决定于其母亲的地位,而出生年月乃属次要。常洛之母为恭妃,常询之母则为是贵妃,前述子以母贵的原则在祖训前仍然大可商酌。
第四,如果万历非立常询不可,他还可以废去孝端皇后而立郑氏,使常询成为名正言顺的嫡子。在本朝历史上,宣德、景泰、成化、嘉靖四朝都有废后之举而并未因此发生政治波澜。
也许有一条理由可以作为解释,即本朝不是以法律治理天下臣民,而是以“四书”中的伦理作为主宰。
皇帝和全国臣民都懂得父亲对儿子不能偏爱,哥哥对弟弟负有教导及爱护的义务,男人不能因为宠 爱女人而改变长幼之序。正因为这些原则为天下人所普遍承认,我们的帝国才在精神上有一套共同的纲领,才可以上下一心,臻于长治久安。如果仅仅凭法律的条文作为治国的依据,则我们立国的根本就成了问题,一千多个县令也很难以父母官的身分领导他治下成千成万的庶民。
万历皇帝缺乏他叔祖的勇气、积极性和寻找快乐的情趣。他从小开始就没有一天体会到自由 的意义,也不是凭借自己的能力而获得臣下的尊敬,所以就难怪乎他不能向臣下提出明确的主张了。他读过有关他叔祖的记录,深知文臣集团 只要意见一纸就是一种很强大的力量。既然缺乏坚强的毅力,
这个孤立无援的皇帝只好一再向臣下屈服。然而他又不是一个胸襟开阔足以容物、并以恕道待人的皇帝,他的自尊心受到损伤,他就设法报复。报复的目的不是在于恢复皇帝的权威而纯系发泄。发泄的对象也不一定是冒犯他的人,而是无辜的第三者。积多年之经验,他发现了最有效的武器乃是消极抵抗,即老子所谓“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