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抱着心爱的狗狗布丁,林清华就在我前方不到一米的地方,这是我第一次来他的公司。
伏案工作的员工一个个抬起头来,跟林清华打招呼。
“林总好。”
“林总好。”
林清华朝他们一一点头。
接着他们的目光都落在后面的我身上,年轻点的眼睛是悄悄地打量,我穿着一件略宽松的白色T恤,一条黑色铅笔裤,裤脚卷起,露着细细的白皙的脚踝,一件经典格子大衣,脚上一双简单的小白鞋。
我将背挺得直直的。
年长的眼睛们,在我身上短暂的停留,一副了然的满足,低头的时候嘴角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我知道那个笑容的意思。
我见过太多太多这样的笑容了,我跟他一起吃饭的时候,一起出去玩的时候,他陪我去医院的时候,他去学校接我的时候。
她们觉得我就是个小三,是只被包养的金丝雀。
有时候我真想告诉她们,在某段时间以前,我也是这么想的。
我,夏小北,就是林清华养了四年的金丝雀。
这四年里,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跟在林清华后面进了他的办公室,布丁挣扎着要下去撒欢,我小心地把它放在地上,它兴奋地这儿闻闻,那儿嗅嗅。
我正看着它傻乐,林清华过来揽过我,他的手臂依然那么有力,接着不容置疑地把我安顿在沙发上,微微责备道:
“让你在家休息,你非要跟来,我有工作要处理不能陪你,时间长了你不要嫌无聊。”
我吐了吐舌尖,做出不好意思的表情。
他拿我没辙,伸出大手揉揉我的脑袋将我的头发揉乱,转身从办公桌上拿过来一瓶酸奶,拧开递给我,便坐在办公桌前开始工作。
我知道这是来的路上他让助理去帮我买的,我最喜欢这个牌子的酸奶,从他第一次知道后,我的酸奶就没断过。
懒懒地喝了一口,我看着眼前认真工作的男人,三十岁的他身材保持得不错,不像他这个年纪的大叔大多发福身材油腻,长得也还可以,偶尔穿运动装跟我学校里的男生打篮球,竟然还会有女生私下打听他是哪个学院的。
有人说,世界上两个人相遇的概率是千万分之一,而成为伴侣的概率,是十亿分之一。
我轻笑:原来我和他之间这一段故事,竟然还是十亿分之一的产物。
记忆飞回四年前,我们刚刚认识的那个夏天。
高考后的某个早晨,蝉声聒噪,我起床后,无意间看到客厅垃圾桶里有个很大的信封,我冲过去抽出来一看,果然,是我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我皱着眉,擦干净信封,走到母亲面前,压抑着心里的愤怒,举起手里的信封,问她这是怎么回事。
她只抬了抬眼皮,继续吃她的早饭。
我保持着那个姿势一动不动,执拗地等着她的回答。
终于她吃完了,说:“反正也没钱去读,不扔了干嘛?”
“是不是我不用你掏钱,你就让我去上大学?”
她不置可否。
“我知道了。”转身离开。
背后飘来一句:“这么有骨气,那就别让这个家任何一个人给你掏钱。”
“如你所愿。”
当天晚上,我就收拾好自己的行李,买了一张火车票,第二天,就到了我上大学的城市,B市。
没有太多的伤心,我已经习惯了母亲的冷漠和自私,我知道她不是出不起我上大学的费用,她只是不想出。
当年母亲仗着自己美貌,执意打掉肚子里已经成形的男婴,只为离婚嫁给父亲,只因为父亲更帅更有钱,可是婚后她一连生了四个女儿,生第四个女儿的时候子宫大出血,为了保住她的命医生只好切除了子宫,仿佛冥冥中自有天意,她这一生再也不会有儿子。父亲知道后,借口出去做生意,便再也没有回来,只按月寄来生活费。
我就是她第四个孩子。
母亲恨我,她恨我是个女儿,又害她不能再生,才会让父亲离开她。尽管她从未打过我,但她喝醉后看我的眼神毫无温度,仿佛在看一个极度厌恶的东西,这种眼神常常出现在我的梦中,让我午夜醒来时,一身冷汗。
哪怕,我结合了父母亲所有的优点,在她四个漂亮得各有千秋的女儿里,不管是相貌还是成绩都是最出色的,也没能赢得她的心。
到了B市,我暂时寄住在大姐夫的一个远方亲戚家,我没有办法,如果不厚着脸皮住,我就要流落街头了。在那个家里,我每天轻手轻脚,早出晚归地打工攒钱,尽量弱化自己的存在感,有空就帮忙做家务,可是那个家的女主人还是不喜欢我,晚上回去的时候我从来不抱希望厨房会有一点点吃的留给我。
好在我找到一份礼仪的工作,一天200~300,我算了算,如果每天都有工作,两个月下来,应该可以攒够第一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开学之后可以一边读书一边继续打工。
就这样我四处奔波,一个月过去了,事情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顺利,我还是太天真了,并不是每天都有工作,也并不是每次工作都能拿到足够的钱。
我默默忍受着各种的委屈。
遇见林清华的头天晚上,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住处,发现自己锁着的行李箱被踩坏,里面所有的东西包括内衣都被翻得乱七八糟,毛巾上满满的鞋印,牙刷滚在角落沾满灰尘,我一时没忍住,冲着客厅喊:谁干的?
女主人白了我一眼,说孩子闹着玩不小心弄乱的,你收拾一下不就行了?这么大一人了跟孩子较什么劲?你一天天吃我们家住我们家,懂不懂什么叫感恩?
我一下子噎住了,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我拼命忍住眼泪和拿着我的衣服砸向那张脸的冲动,默默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