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ls garden的《lemon tree》,为什么这么好听?
其实这篇文章的题目应该是,在lemon tree这首歌上,让我感到的那种闪闪发光亮晶晶的特质,若即若离却让人想要靠近,是什么?
所谓没有了解就没有发言权,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也经历了一个很是痛苦的过程——去深入地了解一下这个即便在德国也并非家喻户晓的乐队——
Fools Garden
fools garden,来自德国的一支流行音乐乐队,成立于1992年,由五个小伙子(现在已经是老大叔了,不过呢他们并不油腻)组成,这支乐队的音乐风格朴实平淡,或者,我更愿意称呼为是返璞归真。
主唱Peter,吉他手Volker,鼓手Elf,贝斯Thomas,键盘手Rolan,这就是乐队的组合,在他们的音乐中融合了beatles流畅的快意和电影配乐式般的复古音乐元素,随处充斥着靡靡而无可救药的欧洲式浪漫抒情。
他们在1991年以同名专辑《Fool's Garden》首次亮相,第二张专辑为1993年发行的《Once in a Blue Moon》。
两年后,1996年,他们发表了第三张专辑《Dish of the Day》。
是的,就是那首《lemon tree》横空出世,一张唱片销量超过六百万张,歌曲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随风飘摇遍地开花,红遍欧洲,国人熟知,走红全球。
我想peter要是会中国话的话,当时肯定也会说上一句——
可能他也没想过这支乐队会达到这样的程度吧,但是有的时候,凭借单纯凝结起来的某些东西,确实是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力量。
经历
很多人并不认识fools garden,很多认识他们的人只知道这么一首lemon tree——别的不说,毕竟是六百万在那儿摆着呢。
只是事实上,在这棵柠檬树红得发紫火得大发的同时,乐队的不断创作从未结束。
第四张专辑《Go And Ask Peggy For The Principal Thing》于1997年发行,并随之在五年中连续发行了《For Sale》(2000),《25 Miles to Kissimmee》(2003)和《Ready for the Real Life》(2005)。
2003年,三名成员离开了乐队,取而代之的是Dirk Blümlein (贝斯手),Claus Müller (鼓手)和 Gabriel Holz (吉他手),乐队的名称更改为Fools Garden,他们的音乐旅途仍然在继续
在“愚人花园”的巡演中,他们将这些多年创作的精华尽数演绎:不仅仅是那首火热了超过15年的金曲lemon tree,还有许多大家也许根本未曾留意、曾频频出现在历年电台榜首的歌曲。
也许只有在这样的瞬间,我们能够了解,这颗大树,这些年来曾经何等的繁茂。
"苏西"(Suzy),"狂野流年"(Wild Days),"或许" (Probably),“皆有可能”(It can happen), “梦”(Dreaming),“献身者”(Man of Devotion)。
当他们回首,当我们回头,在他们登台曲目之列,赫然不是一枝独秀,而是百花齐放。
风格
Fool's Garden的音乐回应了近年来盛行的复古潮流,也让人们在潮起潮落中蓦然回首,发现那些真正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音乐。
是的,就像是一个年轻时敢拼敢闯,上过刀山下过海的小伙子,如今成长为中年老炮儿之后,内心的倔强和一股愣子劲儿已经深藏心中,但还是会在一些时候站出来,在你的头上敲打敲打。
“怎么的,跳了是不是?”
有过梦想追过梦,因此才更能够明白一些东西的切实,不是切实的无法抗拒和可悲,而是切实的珍稀和应该把握。
从激情梦幻的青春中走来,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的诙谐幽默,活泼清新。
只是,他们的音乐却变得成熟,而现在的他们,唱的是一派平和的态度。
他们走了一遍最好的人生。
The Beatles
当你提到fools garden的时候,有一个名字你是避免不了的,那就是大名鼎鼎的beatles。
他们何德何能能跟历史流芳的甲壳虫乐队比拟?
其实令人遗憾的是,相提并论有很多种形式,能够跟伟大的人物出现在同一个话题中,未必就说明你也伟大。
有种相提并论,就像是提到岳飞就想到秦桧,喂,那边那个,接着跪着!
还有种相提并论,是提到科比就想到迈克尔乔丹,虽然大家都有数,但也是一种荣耀的见证。
而fools garden和beatles的这种相提并论,没那么的风光, 却也不是多么难看。
但是吧,既然当事人不是那么的介意,其实也没什么好遮遮掩掩的。
如果时光倒回二十年前,在听到人们将自己跟beatles放在一起提起的时候,peter很可能就直接高潮了,摘下黑色的墨镜,一捋自己乱糟糟的金色卷发,歪歪咧开的嘴角,眼睛中开始闪烁光芒。
“the beatles!beatles!我偶像,嗨那儿是我偶像啊嘿!嘿嘿嘿!”
大致如此。
狂热与执着
是的,在若干年的经历和乐曲中,fools garden从没有害羞、尴尬、不好意思地表示过这一点——他们爱beatles。
fools garden的偶像是beatles,全世界都知道。
Fools Garden乐队成员对the Beatles很崇拜,因而身为德国乐队却坚持发行英文唱片。
在90年代后期的brit-pop潮流中,最重要的一个特征便是回归六、七十年代的音乐风格,如the beatles,the rolling stones,the who ,the smiths,这些已经成为历史烟尘的前人成为了不少新晋乐队模仿的对象——你得说,每隔一段历史时间,总会有人将过往的辉煌翻出来以为马首,这种现象是很常见的。
而来自德国小城magstadt的五人乐队fools garden便虔诚地传承了属于the beatles的遗风,无论是歌曲的旋律、节奏,还是演唱的表演风格,似乎都是发自灵魂和骨子深处的相像。
但是,之后的fools garden也并非只是一味将自己化为那个“崇拜而不像的人”,在之后的音乐道路上,他们越走越远,比起年轻时的骄狂和不羁,多了份沉稳,那份在内敛之中时时迸发出来的小机灵乃至于“皮”,形成了他们最终标签中不可忽略的一点,也许他们未曾走出自己偶像的影子,但是他们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
也许对于偶像最上的崇敬,是努力地活成你,我却仍然是我。
站这边儿点,甲壳虫乐队就是这样的!
我习惯以貌取人,我坚信眼睛所传递的所有事情都是真实。
只是,为了达到这个美好的愿景,你还需要一些的明辨是非,一些能够透过单调的图色回到那个时空,追溯一切的灵感。
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这就是这张合照给我的感觉,从他们的神态,从他们尽管已经成熟熟练依旧透着好奇和格格不入的眼神中,我看到了某种执着。
他们是真的将自己化成了想象中的那个人,甚至不是完完全全的那个人,却近乎于真实。
如真似幻
如果这是以梦为马,天马行空并且最终成真的典范,我说,那也未免太过梦幻了吧。
嘿,我说的是,这世界上还有更美妙的事情吗?你有一个偶像,他是如此的牛掰如此骄傲,全世界有无数个像你一样痴迷于他的存在,但是你却是无数个心怀敬仰和崇拜同时也真实地走上了这条道路的人,而且,你最终也走得不错。
你向往的是全世界全历史最为牛逼的摇滚流行乐队,然后你的一张唱片直销六百万。
相信我,如果这个规律放之四海而皆准,比尔盖茨才是大众偶像。
什么是偶像
一个简单的逻辑是,如果你向往大海,那么无论是当海贼王还是海盗,你都会乐在其中。
也许从未真正理解过the beatles所代表的涵义,也许就像是那个 只是看着别人下棋功力就已经远胜很多棋手的小孩子,这无关乎天赋,只是当你将自己理解的一件事做下来、取得一些成就,并且被世人认可的时候,那真的是足以骄傲——是会让你的父母对你说出“我为你骄傲”的那种。
从这一点上来说,fools garden,值得多少人惊艳羡慕。
而这也就应和了我之前所说过的一点,也许音乐和乐队对于这一群年轻人来说,从来就不是什么事业、成就,而就是旅途而已。
因为是旅途,所以一切都是新奇,既然新奇,便没有套路,自古真情留不住,从来套路得人心,自己摸索着前行,走出的道路必定不“正确”。
但是一路山花烂漫的美景,却真实在心中。
走过这一遭,有了自己的理解,印证了自己的生活态度,留下一两首歌让后人哼唱,他们足以自傲。
也许,其实他们的主业是追星,副业才是歌手?
活成偶像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就像是我之前所形容的一样,fools garden,是返璞归真。
啥是璞?
一块儿大石头,就这么搁在那儿,你也不知道是不是美质含章,但就打算它是,那也不是浑然天成的极品,就像fools garden一样,音乐成就有没有?太有了,但是,它们依旧平凡,这种平凡跟是否是巨星、是否受人欢迎无关,而是一种天生的气质,您要不是那个生来骄子,再怎么骄傲,也是也就这样,但是这种未经开采和雕琢过的璞玉,却让人觉得舒适,因为真正生来极品的美玉,不是赝品就是奇迹,从来毕竟少见。
但还有一个字,那就是“返”。
返璞归真,那您也得首先经历过一段骄狂放纵的时间不是?
前几天看了几集国漫强档《一人之下》,其中最喜欢的是那位“翻你个底儿掉掀朝天”的王也,那气质,那淡然,啧啧啧。
然而所有的高冷和傲娇终将被推倒,这是真理,以前自以为看破世事,最后还是明白了出世先入世的道理,投身红尘当“行者”。
自己的浪漫,向世界告白
从前初识这世界,万般留恋,看着天边似在眼前,也甘愿赴汤蹈火去走它一遍。
未曾投身红尘涤荡浩浩汤汤,有什么资格返璞归真?
有人评价说,fools garden的音乐中,“陶醉着最无可救药的欧洲式的浪漫”。
无人知晓的是,浪漫的前身,是焚烧到极致的烈火,是死去活来的炽烈,是最深沉和激动的爱恋。
就像是他们所崇敬的偶像,the beatles一样,一个偶像,为他们的全部崇拜者重塑了世界观,让整个世界激动狂潮。
如果传奇不死,是辉煌,如果传奇死了,沉淀下来的,才是浪漫。
传奇用来引吭高歌,浪漫低声吟唱,追思过往。
如果热爱是每个人能够拥有的极致,那么毫无疑问,fools garden,将自己对于偶像全部的一腔热血转变为一杯红酒,慢慢地摇沉沉地吼,他们自在本真。
偶像,才是真的牛
所以您看,这,就是偶像的力量。
什么是偶像的力量?
前几天当我看林宥嘉的微博的时候,我印象深刻。
他说:
“直截了当地说,就是因为唱得越久,越想要成为所有爱我的人、支持我的人心中真正的偶像。”
“所谓的偶像,不只是在舞台上,作品上。”
“我蛮喜欢自己的一点,就是我在很认真地面对着自己的人生课题,不管是成家,新手爸,都扎实地经历着。“
“没有什么所谓的标准人生,这么做也不是为了什么标准,但当他们也遭遇到人生课题的时候,至少可以闪过一个念头,就是他喜欢的歌手,也在认真地生活着,我想成为他们的力量。”
估计还有不少人将马云、雷军、马化腾当做自己飞黄腾达的理想,将网红、明星、精英的风光作为自己的目标,而一句话说,有些东西,是生来就注定的。
对于fools garden来说,他们注定成为不了beatles,无法超越他们。
如果有人想要做这种事情,他只会是陷入进退维谷。
就像是古往今来的所有NBA伟大的球员 ,越是靠近山巅,就越是能够感受到来自那“芝加哥幽灵”的高不可攀和无法比拟。
只是我们往往不愿意承认——这也是我们能有一些尊严的时刻,尽管并不必要——“凭什么我不行?”
你不行就是不行,你如果行的话你每分每秒都行,你从出生的时候就行了,一下不行,全都不行,你以为奇迹是地里的萝卜吗?
偶像BUFF
但是,我们却能够从偶像的身上汲取力量。
当你看到那些黑白泛黄模糊的照片上Beatles的老照片,保罗列侬那弧线不太柔顺的黄色卷发,略微无神却有别有灵光的眼睛,一股独立风尘的气质。
再看看fools garden的主唱peter,卷发,但是是褐色的,有凌乱,不羁却缺了几分,眼中的顽皮有些狂妄的倾向。
挑不好听的说,这也就是个仿品。
但是,在lemon tree的mv中,主唱peter时时流露出的那种如同搞不懂弄不明的小孩子一般时时迷惘着的神情,即便是过了多少年,也似乎依旧会存在。
这才叫派儿。
皮一下,真性情
你能看得出,一种对于偶像的热恋和迷爱,已经深入了骨子和心血,成为了他大脑运行思维中重要的思维模块。
他就像是所有在模仿偶像的人一样,无论是你随处可见的小视频上的那些翻拍,还是街球场上秀技术但是装逼大失败的小伙子,还是高呼着“**信仰”的小学生们正在奋力划动手机、敲击键盘。
他们都是在从自己的偶像身上汲取力量。
只是有的人将这种方式升华极致,成了人生态度,有的人只是一时留情。
音乐成就和成绩无法追赶也就算了,就连人生态度也屈尊于别人已经有了的态度之下,是不是有些失败,有些low?
其实你知道,不是的。
很多人宁为鸡头不为凤尾,但是把乔丹当成偶像的,也有可能是科比。
有的人说偶像就是改变价值观,在我听来有点类似传销的嫌疑,我更喜欢说,偶像的力量不是他们的粉丝为他们陶醉疯狂时能够尖叫出怎样的分贝,而是一种无可更改的彻底和完完全全,能够多大程度地改变后者的人生。
我的偶像
对于我自己,小的时候其实并没有什么偶像,尽管问我这个问题的人总是试图在循循善诱,尽管我爸爸总是在疯狂暗示我应该像“外国的小孩子都很崇拜自己的父亲”,但我沉默,并选择保持高冷。
但是,偶像是不可能没有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没有的。
跟着老爹看NBA每次火箭队的比赛,看着姚明用冰桶坚持奥运会,我是在看偶像;动漫的bgm响起时突然泪流满面,是因为偶像;能够坚持更新小说,书写自己的文字,尽管别人觉得怪异并冷嘲热讽,我不知道,其实全是偶像给我的力量。
如果你的偶像是为了炫耀,不要也罢,如果你的偶像能给你人生的力量,就算是像大麻一样会让你发狂沉迷,别在意,吸吧。
多吸几口,你就可以像fools garden一样,纯粹,有趣,童真,天然。
扯回来
嗯,所以,现在让我们回到我们的主题,为什么,傻子花园fool's garden的歌曲,《lemon tree》这么好听?
先别撕逼(如果有人有心情跟我撕的话,容我复制黏贴一段文字)
《Dish of the Day》,这首乐队的第三张专辑,在1995年的冬天发布,那个冬天,不太冷,适合人们蜷缩在家里,围着火炉吃东西。
在大多数的人眼里,Fool's Garden和Lemon Tree几乎是可以画等号的,这首传唱至今的经典歌曲,也让全世界记住了这个来自德国的年青乐队。
“一首少有的醒神之作,易于为人接受,充满了六、七十年代的音乐感觉,或畅快、或浓郁,皆是真性情的自然流露,在欢快的旋律中还透着一点点淡淡的忧郁。 他们的音乐大多取法THE BEATIES、THE ROLLING STONES。合唱、伴唱的大量运用使之带有明显的表演色彩,感染力很强。整首歌给人一种淡淡的欢快,曲子清新欢快,让人回味。”
其实不仅止于一首lemon tree,Fool's Garden音乐曲曲好听,颇耐玩味,但是,这首歌所创造的辉煌高度实在是太要命。直接将他们推入了One Hit Wonder的尴尬境地,他们之后的音乐再也没能超越Lemon Tree,渐渐的无人问津了。
无所超越,这是个仁者见仁的问题,但是渐渐的无人问津,没差。
原因很简单,这就好像是一个女孩子遇见了一个男生,一见钟情,你侬我爱,在翻云覆雨中,男生表现出了让人心醉神迷的技巧和手法,让人无法自拔。
但是,你懂得,如果这个男生从此……
而这也是众多的火热一时跟经典的区别之处,高潮谁都会,灵感谁都有,但是能否将这份持续的火热在心中留存下去,有的时候,这个问题近乎玄学。
但是很多的时候,只要能够经历一遍,留下一些的东西,就已经很足够了,不是吗?
讲道理……
讲道理,lemon tree的歌曲是真——的很好听。
老实讲,这句话不会有什么人反驳的,因为一个问题要是奇怪到一定程度,是没人会跟你计较的,顶多回你一个黑人老兄的迷迷懵逼眼。
回想起我在读大一的时候,参加了一个文学社团,有此大家举行文学交流会,有人凑在一块儿谈龙族,有人沉迷古风无法自拔,有人聚团讨论自己所喜欢的作家和作品,还有一些男生在讨论玄幻网文。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个声音蹦出来了。
“我想给大家朗诵一首诗人里尔克的《豹》”
无人阻止,大家都在懵逼,于是他开始了
他的目光不断掠过无休的铁栏
带着疲倦,感觉无物以勾留。
他感到,仿佛只有一千条栏杆
而那之外便再没了宇宙。
强劲的脚步垫着柔软的步调,
在这个狭窄的圈中打转,
仿佛力之舞蹈将一中心围绕,
一份伟大的意志在其中惊眩。
只是有时悄然间他的眼孔
开启 ——— 然后矢入一面图像,
流通过它四肢紧张的沉静 ———
继而乌有在它的心上。
要多尴尬有多尴尬,就像是我,您自己喜欢也就算了,抓了一群无关人众来宣传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乐队,什么傻子什么花园的,累不累?
火还是不火,这是个问题
是的,这首歌就像是他的主唱者和乐队一样,知名度并没有那么的大。
笔者也曾问过身边很多的人,在这之中,“听过歌名”人的要比“听过歌”的人多得多,而听过歌的又比能记得住的要多得多,最好的一个反馈评价,也不过就是——
“很容易循环的一首歌呢”。
而且后面往往还跟了一句“这歌很老了吧?”
嗯,是的。
更有甚者在听过了我从手机中调出来的一段节奏之后果断地便是制止了我,“我知道!这个是“兔子舞”,我在幼儿园的时候经常听的!”
好像还确实有点儿像来着……
不过话既然说到这儿了,你们知道所谓的兔子舞,到底是什么歌吗?
其实是意大利一位名为“冰激凌”的女歌手唱的《penguin's game》,海豚……哦不,企鹅游戏。
其实我更想把它翻译成“企鹅的屁屁扭起来”。
但是,敢情这根本不是兔子,是企鹅,企鹅啊!
这首歌也是从意大利传到了台湾然后进入大陆,虽然在意大利本土并没有多么的流行,但是在亚洲却是表现出了异常的火爆。(好像跟我们文章的主角也是有些相像)
是的,旋律时时回响在你的耳边,却总是好像似曾相似又没什么太深的印象,这就是《Lemon tree》
态度
我们总是对自己只是初涉甚浅的东西装作铁杆骨灰,却不知其实所有的这些,都只是碎片化的记忆带给我们的情怀罢了
甚至,也许只有那个小众到似乎无人知晓的东西才能够印证我们的独一无二,所以我们喜爱,也是一种心情,以至于看到别的人竟然也知道这个东东,既是开心,好像自己的孩子得了奖;又郁闷,好像自己的闺女被优秀的高富帅看上了。
而无人知晓的时候,恨铁不成钢;敝帚自珍,自相矛盾的两种情绪,却也是混合在一起的。
这种二乘二等于混乱的思维,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呢?
也许只有曾经单纯固执地喜欢着的我们,才能懂。
伟大
我是个视觉系的动物,不管是什么东西,如果最终能够在我的脑海中以图像的终点来呈现,我便觉得灵魂相交。
这首歌做到了,我曾在无数个慵懒的下午,用家中那个老旧的音响放开这首歌,就像是它MV中所描述的,一个不管窗外是漆黑夜幕,夜雨淋泠,也能够安然前行在自己旷野独特的道路上的房子,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想知道,只想要在这阳光中,贪婪地将柠檬茶一饮而尽,有一搭没一搭,重复哼着耳边歌,无数次。
虽然我的偶像很平凡,不为人所知,但是,我依旧认为其伟大并一贯地喜爱。
有的时候,只是需要承认的勇气吧。
就像他们在歌曲之中唱到的:“and though i listen to the beatles,i'm still a rolling stone”
有的时候,承认自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念过往,不想来日,挺好的。
就像是我之前说过的,男人不持久无法获得真爱,一支乐队,如果不能够维持自己的热爱和真性情,被人遗忘是注定的事情,否则出一首逆天金曲就可以万古长存,凭什么?
没有争论?没关系
就像是我在看球的时候总是会在下面看见有人争论,巅峰的科麦艾特谁更强,詹姆斯是否是史上第一人,库里是不是第一射手。
老实说,兄弟,争论本身就是伟大
所以这样一个你未必有闲心起争论的乐队和歌手,可能也确实没有那么发红发紫。
虽然他们的歌曲很火。
你知道的,所谓的作品能够流传跟人本身是不是伟大实在是两个差别很大的概念,这可以说是一种悲哀。
但是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它毕竟证明了,在我们的自身之外,还有一些竟然超乎我们的想象,直至上天的存在。
我情怀了。
牛逼啊!
初识
那还是我在初四的时候——我之所以能够记得如此清晰,是因为除了那个时候,我再也没能拥有这般清晰可见的记忆,虽然以后有了很多的光怪陆离,有了很多的印象深刻,却都是模模糊糊罢了。
我不是一个安定的孩子,所以还在上学的时候,一边开着电脑挂游戏一边聊天写作业是常态。似乎不是这样,我便难以将作业做完。
于是一段蓝黄相间的旋律跳入了我的耳朵,那种声音的节奏,让我瞬间停笔。
我是视觉生物,所以能够这样将一幅图像输入到我的脑子里的歌曲,我怎么也不会放过。
于是,马上设置成单曲循环,这就是我遇见他的第一首歌。
之后,小鼠标一点,我随即将这首歌发给了当时还在一起聊天的好友。
良久,好友发过来另外一条链接,我一看,同一首歌的歌手的另外一首歌。
秉持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定律,那肯定也不错,于是我点开。
这一次,是名为dreaming的歌曲带给我的奇妙和安逸。
第二天上学时,对话如下。
“昨晚那歌听了没?”
“听了啊!”
“怎么样。”
“挺爽啊!”
“还有首dreaming你听了没……”
后来人已不见,歌曲的旋律却未曾丢过。
也许,哪些歌曲是注定在你的歌单中始终陪伴,是冥冥中由命运决定了的。
最后一次
我想就像是十年之后(也许只用不上三年),很多看球的人将会忘记,在圣安东尼马刺队中曾经有过一位历史第一大前锋,他的名字是蒂姆·邓肯。
那是一个夏天,参加竞赛辅导的我和几个同学来到了北京,在旅馆的第一夜,玩儿过了三国杀已经九点多,回到自己的宿舍,跟同学边聊天边打开电视。
这也是我最后一次见识到lemon tree的影响,荧幕亮起瞬间,回忆奔涌。
那是在若干年前的中国好声音上,一个来自美国的小伙子,弥漫着夏威夷气息,气质有些骚包,名字叫刘伟男,乐器叫尤克里里,站定,开唱。
甚至在他唱到了“我爱上了云,爱上你,多么希望像你一样自由来去”的中文歌词的时候,我还在迟滞。
随后,原本还在跟朋友一起玩儿的我瞬间就不淡定了,这是何等熟悉的旋律,只是在此之前,我未曾想过,能够在电视上看见自己的所爱。
于是,我一个人的头占据了电视机的屏幕。
歌曲的时间很短,于是朋友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就已经将他晃得脑袋都要散架。
“你听见没,lemon lemon lemon tree啊!”
“哎哎哎哎什么le……”
最后的最后
还有,还有什么呢?
其实也没有什么了。无非就是,在雨中坐在爸爸的车上,听着《rainy day》,捕捉歌词中调侃过老秃头之后如同鸟兽散状、很是皮到家了的“balabala”,以及结尾的超级玛丽音效。
再比如,曾经陶醉于《wild days》副歌那奇妙绵长的发音,以为那是纯正的英语发音。
再有,总是能将我带入幽深静远氛围中的《home》《high time》
还有吗?
真没了。
其实也没有什么的,只是一个东西过了很长时间突然在你的心中翻出来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像是,就像是网上所说的——
你突然发现,
周杰伦已经结婚三年多
《来自星星的你 》是五年前的剧
《江南style》骑马舞火红,是六年前的事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是七年前上映的
北京奥运会是十一年前举办的
而陈奕迅的《十年》,十五年了
或许,某一天一转眼的功夫我们就都老了
那么除了记忆,我们要什么,留下些什么?
为什么lemon tree这么好听?
也许好听的,是我曾经在无数个连荫浮想的夏日被撩拨的心弦,而他的出现,只是恰逢其会。
除了记忆我们还有什么。
除了记忆,我们又能看见什么?
And all that i can see ,is just a yellow lemon t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