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今天居然什么都没做,然后一抬头都半夜了,1000字的文章还没有写,刚才看毛姆《人生的枷锁》入迷了,虽然不是自传,但是是自传体小说,为此作者还亲自为自己的小说写了序言,这本书是作者花了三十多年才寻找到的人生题材,也可以说是作者前半生的总结。
虽然毛姆一生荣耀无数,不过他本人的生活却是比较痛苦的,至少从前言我们能感受到他的真诚和痛苦,童年的父母早亡,叔父的严苛对待,让他有了一个冷漠的不堪回首的童年,也许他也曾尝到过人生的一些温暖从他的母亲和保姆那里,这是我初读这本书从字里行间的推测,因为作者自己也说,写自己知道的总比写自己不知道的要容易的多。
我总以为作家是天生的语言丰富感觉敏锐的人,洞察力深刻必须的,对生活有这敏锐的观察,同时有着良好的记忆,要忙就是有随时记录生活的习惯,非但如此,一个没有生活经验的人是不可能描写出那么生动的小说的,小说描写主人公菲利普要跟自己的教母告别去大伯家(一位虚伪的教区牧师),临告别时教母沃特金小姐正和她的姐姐及几位太太在一起,教母亲吻了他,别人也要求亲这个可怜的孩子,小说是这么写的“虽说他在不住地流眼泪,但是对于眼前这种由自己引起的伤感场面,倒觉得挺带劲的,他很乐意再在这儿多呆一会,让她们在自己身上淋漓尽致地发泄一通,不过,又感到她们巴不得自己快点走开”,于是便推说仆人在等他,于是径自走出了书房,人们在场合中的虚伪做作就被看似轻描淡写地刻画出来了,真是犹如神来之笔。
一个小孩子有这么好的洞见,当然不是这个小孩子厉害,而是作者有这样深刻的人生体验,并且在多年以后将他付诸笔端,记得萨特曾在自己的书里说,小的时候因为知道喜欢大人们看自己的表演,就故弄玄虚或者高深,结果大人们也会上当,可见小孩子的心是敏锐深刻的,因为他们可能会解读错误,但是他们的感受力是一流的,这就是为什么说童言无忌但却往往戳中要害要点呢?他们是为沾染世俗污垢的纯洁之眼,心如山中清泉般清冽单纯干净透明,这是在社会这个大染缸浸润久了的成人所无法比拟的。
不过童年是最终要消逝的,每个人都会被生活改变刻画,最重要的是葆有初心,在红尘中自己雕刻。《幽梦影》中说“花不可见其落,月不可见其沉,美人不可见其夭”,又说“种花须见其开,待月须见其满,著书须见其成,美人须见其畅适分,方有实际,否则皆为虚设。”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悦事谁家院?我们做一件事情应该尽心尽力去达到最初的目标,如此一切方有意义。
最后要提一句,毛姆在《人生的枷锁》前言中还提到,在他成为职业作家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学习如何写作,并且接受了一项令人精疲力竭的训练,试图改进文风,最后他找到了,那就是:只使用清晰表达语意所必须的文字。连语言大师都经过了写作训练,对此我还有什么可说的,语言也是一种科学,一种语言的技巧,是艺术,但是也是可以训练的,今天听英语精读课得到的信息就是反复练习,模仿理解针对性训练,反复训练,然后换一个不同场景去使用它,语言的训练大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