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静之录2

晋文公有大功于王室,请遂于襄王,襄王不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不然叔父有地而遂,又何请焉!”文公于是惧而不敢违。

这也是关于名分的问题,原则问题,在这里周襄王表现的还是非常有风骨,虽然后来周王室穷的都要饭了,连襄王死了都没钱安葬,还得向鲁国借钱安葬,怎么混到这个程度?悲哀啊,可能这些案例都导致了后来的朝代国君集权。言归正传,周襄王在面对恩人晋文公无礼而又有野心的要求所作的回答,可以打一百分。晋文公平定周朝内乱立了大功,提出死后想享受王室的遂葬礼制。周襄王是这样回答的:“周王与诸侯毕竟不同,有上下级关系,我是王,你是诸侯,没有改朝换代就两个天子,不和常理,相信叔父也是反对这样的,意思是你不是王,要求葬于王陵就是过分了,就是越线了。你要是没野心的话,你晋国那么大地,想葬哪葬哪,何必来请示我呢?”晋文公听了,心想好小子有两把刷子,终于还是畏惧周朝的礼教而不敢违反。所以当上级的,领导的,让下属看见我的护城河,看见警戒线,你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遭天谴,遭人怨。就是礼的重要性,名分的重要性,单位里就是职权,实权的重要性,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规章制度就是礼,当领导的首先自己要有原则,否则下属哪天骑你头上,那都是你惯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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