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朋友的微信中一篇文章,讲述了一些关于死亡的颠覆认知的问题。比如,世界上死亡质量指数最高的国家是英国。所谓死亡质量指数,通俗的说就是,如何死得舒服点。
文章中列举了一些实例,比如某位德高望重的文化老人,临终前的好几年内,依靠胃管、呼吸机等维持生活,说的简单点,就是活受罪。
文中的一句话让我很感触,随着科学的发展,医生面对的最大问题不是病人如何活下去,而是如何死掉。
面对着无能为力的死亡,是增加痛苦还是安然尊严的告别?
这和我要讨论的婚姻问题及其吻合。
有多少失败的婚姻,在最后的时刻陷入挣扎。把夫妻二人及其家属亲友搞得疲惫不堪,甚至你死我活。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一对准备离婚的男女,在法院门口争吵起来,男人用刀子扎死了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妻子。这样的案情虽然有点极端,但是在离婚前夫妻六亲不认,如仇人般互不相让的事例屡见不鲜。让原本健康好过的一段婚姻,最终病入膏肓,而且眼睁睁看着死去,无比痛苦,无能为力。
既然有些婚姻注定要死的,那么为什么不能在临终前安乐一点。
看到一段故事,不知是真是假,但是颇有启发。谢贤在和前妻狄波拉离婚后,两人依然是很好的朋友。就在狄波拉和别人准备再婚的婚礼上,当牧师问到她是否愿意嫁给新郎时,狄波拉回过头看着谢贤,说了一句:四哥,我要嫁了。被称作四哥的谢贤点头应允。于是狄波拉转头,再次走进新的婚姻。这样的分手才是最美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