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很早之前就想写写你了,酝酿了许久,依旧没有动笔。回忆太多,故事太长,我不知从何说起。
今天看到两个同学写了一些关于她们和idol之间的文字,才发现,原来这世上还有很多的喜欢和爱都是如此这般默默无声,却又是细水长流。
这样的感情很纯粹,也很暖心。
我们这一生会关注很多人,或许是学生时代的学霸,又或许只是一个微笑、一个眼神,这些关注或长或短,有的是一个学期,有的可能只是一瞬。
过了那一段狂热期之后,主观上我们便会慢慢的失去兴趣,而从客观原因来看,毕业了、分开了、再也没有那个人的消息了,这世界如此的绚烂,我们都不是何以琛,能默默等7年,我们总是会找到下一个代替品的,便又有了狂热的喜爱和慢慢的冷却。
粉丝经济之所以会在当下的社会如此火热,因为迷妹迷弟总是很多,明星全方位的私生活曝光在极大的程度上满足了粉丝的欲望,关注他们比关注我们身边的人容易太多了。
我不想去用“追星”、“爱”、“偶像”、“某某小天王”这样的词去形容这一段长达七年的关注,我想如果是作为粉丝,那我显然是不合格的。
我不曾他身上花费一分钱。他出新歌,音频版本要收费才能听,那我就去找免费的MV 资源;他马上要来开演唱会了,9月,在香港,我不可能放下我的课业,攒出一张门票的钱,飞过去听他唱歌;我甚至都没有买过他的周边,连一张海报都没有(唯一一张有关他的海报还是同桌送的)。
非得说有的话,那可能是初中的时候买英语杂志,会去挑那些封面上是他的杂志;和我妈逛街的时候,会不动声色的建议我妈买他代言的CK男士内裤给我爸。
所以,我不怎么去说“喜爱”,我只是默默的关注罢了,从初一到大一,不多不少的七年。
当年和我一起追的还有另外三个女生,其中一个用小刀在自己的手腕上刻下了他的名字,残忍血腥却又爱的浓烈。这样浓烈的感情我看着不是觉得爱意满满而是觉得很恐慌、很可怕。
另外一个女生大概只追了一年,之后陆陆续续的换了好多个idol。
都说“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确实,一开始是这样的,毕竟这世上大多数的人都是视觉动物。
而我不仅是视觉动物,还是听觉动物,一个彻彻底底的声控,一个声音便能脑补出许许多多的画面。第一次听他的那首《Favorite Girl》我就被那样的声音所吸引了,没有那种童声的尖锐,而是温润如玉,气音很足却又有着满满的活力。
或许那时候的喜爱就和现在的零零后喜爱TFboys差不多吧,看脸看才华看人品,毕竟那个时候他还是一个萌萌哒的小正太,媒体上一大片都是夸赞的声音:什么有音乐天赋啊,善良有爱心各种非洲援助啊,出生平凡后被大牛看重因此平易近人啊……
之后,他终于承认了一个正牌女友SG,我当时无比开心,因为我也很喜欢他女票SG,所以觉得很有眼光。但是再之后,我上了高中,他和她女票SG分手之后,他的人设就开始慢慢崩塌了。
醉驾,进监狱,吸毒,狐朋狗友,辱骂殴打,出言不逊,私生活混乱,永远提不上去的裤子,怪异的着装,颜值下滑……各种负面的报道,甚至曾被全美抵制,要求他滚回加拿大。我不清楚这是媒体的渲染还是真实情况,但毕竟无风不起浪。
年少成名,荣誉加身,父母离异,家庭教育又有所缺失,在三观形成的阶段,没有人很好的去指引他,于是从一个极其阳光的形象,变成了极端反面的教材,他甚至因此退出那个圈子整整一年。
那一段时间,我不敢看任何与他有关的东西。不过也还好,我也没什么时间去看去想去纠结。
那时候我高中,还是在学霸云集的学校班级,正是压力最大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被吊打的遍体鳞伤。虽然有的时候会很丧,但是他以前那些正能量满满的口水歌就是我最好的鸡汤,一听到就会重新拥有动力。
现在的我,比高中时候有了更多的时间更多的自由,而他也在慢慢变好。甚至,吴亦凡的那首July的歌曲制作人就是他的新专辑制作人,他在经历了那些起起落落之后,重新审视自我,重新站在了高出,以更加成熟优雅的姿态面对那个圈子里头的是是非非。
他曾在歌词里面写到:My life is a movie, and everyone is watching…… I will show you.不再是年少时候叛逆期的样子了,他承认了自己生活的现状,平和接受并且开始寻找平衡点。
而我对他,依然是默默的关注罢了。
看到他的报道就多看几眼,如果没有看到,也没什么大不了;
偶尔关注他的动态,期待他发歌,如果没有也没关系,就算有,我也依然不会去购买他的专辑。
第七年,默默关注,真的就够了。点点滴滴已经融为我成长的一部分。
会去买和他同款的紫色鸭舌帽,虽然买来从来不戴,因为紫色并不适合我;
会因为他弹吉他,而去买吉他学吉他,也因为他爱上了一种乐器;
会因为他喜欢滑板,就去买滑板、玩滑板,虽然自己平衡感差的要死,还极端胆小,到现在也没有学会;
会因为他开始重视英语,想着:要是有一天有幸遇见,我总不能连对话都不会吧……
会因为他,中考考了还可以的分数,因为那一年的中考,英语试卷里面单选最后一小题出现了他的名字:Justin Bieber ,所以觉得很幸运,可能是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吧;
会因为他,喜欢上了英文歌,手机里一千多首歌,八百首都是英文。
会听他唱的每一首歌,不管是独唱还是合唱,甚至只是一个背景和声;
会在本子上手抄他的歌词,然后将这些歌词背下来,到现在还记得七年前我学会的他的那首英文歌;
曾经将他歌的歌名按照A-Z的顺序排序,虽然这件事情毫无意义;
会在商场、餐厅等地方听到他的歌的时候,激动地向同行者介绍他;
……
我尽量低调的去关注他,虽然我的头像以及这个公众号的头像就是他的名字:Bieber,但我知道不会有人注意的,这个Bieber字样是我当时用手电筒在黑暗的房间里用慢门延时拍摄得来的,很奇特的方式,所以很珍惜。
我会在不同的时间段听他不同的歌,每一首都会勾起我当年的回忆。
七年,好像已经走了很长很长的路了。
但是,又好像一切才刚刚开始,还会有下一个,下下个七年。
毕竟,我这个人念旧又长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