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车祸后,乔木一度昏迷。在上海同济医院的病床上,一躺就是半年。
这天早晨,顽强的生存意念让他奇迹般睁开了眼。他隐约看到有人侧趴在病床的边沿,待视线渐渐清晰后,发现那张恬静的侧脸,正是晚晴。
他想伸手去撩起她垂下的发鬓,发现自己除了脖颈被套上白色塑料托外,手脚也被纱布包扎得严严实实,动弹不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好用眼代替手,抚慰她那疲惫的睡姿。
此时,窗外一缕柔和的光线,透过祼露的玻璃,爬在晚晴的脸上,把她从睡梦中拉回现实。
睁开眼睛,她习惯性朝乔木望去,正好撞见他的视线。这画面太不真实,以为自己还在睡梦中,于是用手自掐大腿,真实的痛。登时精神一振,喜出望外,激动地扑到乔木身上。
“你醒了,你终于醒了。”晚晴眼里含泪。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看着晚晴垂在下睑摇摇欲坠的泪珠,乔木包着纱布的手颤抖了一下。
“不,是我对不起你。如果不是因为我,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晚晴抬头凝望乔木,几欲哽咽。
“傻瓜,别这么说。”乔木包着纱布的手又颤抖了一下。
望着晚晴含泪的眼,他的思绪游离到了一年前。
第一次邂逅晚晴,是在他经营的一家清吧里。
“这里除了酒,还有什么能让人自醉的。”晚晴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脱口而出,眼里泛着一层晶滢的泪光。
乔木当调酒师十几年,阅人无数。买醉不点酒的人,倒是第一次见识,颇感意外。
“这里除了各色调酒外,有一款冰酷,薄荷与雪碧搭配的无酒精调酒。”乔木耸耸肩答道。
“喝了能醉人么?”女孩托腮问。
“没有酒精,当然不能。”他心里嘲笑。却说:“能,如果你能无酒自醉的话。”
“什么意思?”女孩愣愣地看着他。
“醉与否,一般取决于人的本身,而非酒精。这里有高达99°的酒,有人喝了,人醉了,心还清醒。同样,无酒精调酒如冰酷,有人喝了,人没醉,心却醉了。”乔木一面变幻莫测地舞动着双手调酒,一面观察女孩的面部表情。
“我要一杯冰酷。”女孩声音柔和,却异常坚定。
从她平静的脸上,他看不出悲喜。可含在她眼里的泪光,却让他想起艾青的一句诗: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心想,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孩。
-02-
此后,一杯冰酷拉近了乔木与晚晴之间的距离。
据他对她的观察和了解,她生于浙江,扬州长大,毕业于上海交大,现任一家杂志社副主编。个子娇小玲珑,面容姣好,性格娴静温婉。换句话说,没有大家闺秀的气定神闲,却不失小家碧玉的楚楚动人。让人见了,油然生出护花的欲望。
乔木英雄本色暗流涌动。认识晚晴一个月后,他成功晋级,成为她在魔都唯一一个推心置腹的异性好友。
冰酷是晚晴来乔木的清吧,必备的调酒。每当他给她端上一杯冰酷的时候,她总会露出璀璨的笑容,而他则会心一笑。十分默契。
有时候,晚晴会独自坐在清吧的露台上,或者看书,或者写日记。人我两忘。甚至不受地上云影的影响。
“为什么会选择这里?”乔木两手里插在裤兜里,悄然走过来。
“你指的是看书和写作吗?”
“嗯。”他点头。
“我喜欢这里的音乐,还有冰酷,它没有让我自醉,却给我带来清爽的感觉,可以激发我的灵感。”
“你喜欢王菲?”乔木把后面的吗字省略了。
“为什么这么说?”
“难道你没有发现,我这里只放王菲的歌?”
“你是他的忠粉。”
“难道你不是吗?”
“不是,我只是现阶段喜欢听她的歌,过段时间,或许我会遗忘。”
“你说谎。你是一个执著的人,从冰酷和你头上的发夹就可以看出这一点。自认识你半年以来,你从未喝过除冰酷以外的饮品,也从未换过其他款式的发夹。”
“会有人想去换掉自己喜欢的东西吗?”晚晴反问道,“我们好像扯得有点远了。对了,我钢笔没有墨水了,你这里有吗?”
“现在还有人用钢笔写字吗?”乔木表情惊诧。
“我不是人么?”
“哦,别误会,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不用电脑写作?——写字多累啊,而且效率也低。”
“因为我喜欢墨水的味道。”晚晴坦诚回答。
乔木痴痴地望着晚晴。他发现,自己深深被眼前这个女孩所吸引。他侧过脸,瞄了一眼晚晴摊在圆桌上的日记本,心里赞叹:字如其人,一样漂亮。
此后,乔木的清吧里,除了音乐和酒外,还多了一瓶墨水。
-3-
2015年8月中旬,距离乔木最后一次见到晚晴已有一个多月。当一个人每天出现在你的眼皮底下,你便会产生一种她会一直生活在你圈子里的错觉。乔木显然有过这种错觉。他以为,晚晴会一直出现在他的视线里。始初,他以为她工作太忙,抑或出差,因此,鲜有露面。只是,一个多月过去了,仍然不见她的踪影。突然觉得自己愚人自大,想得太过之所以然。
乔木有些后悔,当初没有设法留下哪怕任何一种晚晴的联系方式。他照旧每天为她准备一杯冰酷,遗憾的是,始终不见她的踪影。这天,也一样。他打算喝完那杯等不到主人的冰酷后,立马打烊回家。
低头收拾酒杯的时候,突然听到吧台外有人说,“老板,给我来一杯99°的酒。”
“99°的酒”这句话,自从清吧成立以来,他只对晚晴说过。心里顿时漾过一阵惊喜。
“你好啊!”他抬头望她,千言万语化作一句云淡风轻的问候语。
“一点也不好。”晚晴眼里含泪。
“没缺胳膊短腿,哪来的不好。”
“可却丢了心。”
一丝寒意袭过乔木的背脊。他没有接话,只是自顾自地给晚晴调酒。
“99°的酒还用调么?”晚晴疑惑不解地问。
“我给你调冰酷。”
“我不要冰酷,我要99°酒。”
“卖完了。”
“骗人!”
“讲真,我这里压根没这个度数的酒,当初只是为了哄你,胡说八道。”乔木目不斜视。
“我不管,我要酒。”
乔木执拗不过晚晴,最后给她倒了一杯鸡尾酒。
没想到,晚晴对酒精过敏,幸而被乔木发现,及时送往医院就诊,才脱离了生命危险。
这次事故,让乔木幡然醒悟,晚晴第一次到清吧买醉为何不点酒。同时,从她的酒后真言中得知,她与男友相恋十年,因离多聚少,对方耐不住寂寞,出了轨,还主动向她提出分手。这次她特意请长假飞到男友的城市,就是想挽回这段让她刻骨铭心的爱情。可事与愿违,最终她还是被他抛弃了。
第一次来乔木的清吧那天,也是她第一次发现男友出轨的一天。之所以到选择清吧,是因为大四那年,她对男友说,她从未去过酒吧,很好奇酒吧的样子。于是男友便带她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家清吧,说,酒吧不适合她,还是清吧环境优雅。
乔木这才明白,晚晴为何对露台独有情钟。兴许清吧的露台是她对男友感情的寄托。
-4-
自从晚晴酒精过敏后,就与乔木断了联系。乔木猜想,晚晴不再踏足清吧的原因,或许并非因酒精过敏留下阴影,而是清吧已然成为她对男友的记忆中一道不可磨灭的风景。目睹这道风景,只会徒增她赌物思人的烦恼。
一个月后,一次偶然的机会,乔木在书店遇见了晚晴出版的新书。在作者简介一栏中,他收获了晚晴就职的杂志社的名称,喜不自胜。照着书上的信息,他找到了晚晴的单位,终于守得云开见到“明月”。
他不想再错失机会,于是开始对晚晴展开热烈追求。
“为什么是我?”晚晴嫣然一笑。
“因为是我,所以是你。”
乔木简洁扼要的回答让晚晴禁不住噗嗤一笑。
“可我是一个曾被人抛弃的女子。”
“他的抛弃,只因听从了上帝的旨意,将你拱手让给我。可见我比他更有资格爱你一辈子。”
“我哪一点吸引你?”
“以前读过一篇文章,里面有这样一句话‘文学青年和文艺青年有些不同。前者可能在咖啡馆里看书,后者更喜欢在咖啡馆里写日记’,在清吧的露台上,我看到你既看书,又写日记,那时候,我就在想,这个女子不愧是集文学青年和文艺青年于一身。果真气质非凡,与众不同。”
“换成别人,会认为那是一种做作的体现。”晚晴一针见血。
“一千个人眼里,一千个哈姆雷特。如果一味迎合别人的看法,那么我们哪来机会做真实的自己。如果当初你因为我一句‘现在还有人用钢笔写字吗?’而放弃你的爱好的话,那么书店里便会少了一本晚晴的作品。要知道,创作可从来不属于做作的范筹。”
"可我忘不了他。"
"我等你。"
"没那么容易,我心里的坎,难以逾越。"
"我愿意给你当垫背,直到你跨过为止。"
乔木的真心诚意,成功俘获女神的芳心。
-5-
2016年1月2日,晚晴生日当天,乔木送给她一支粉红色派克钢笔。粉红是晚晴最爱的颜色。乔木看到晚晴爱不释手的样子,心里洋洋得意。然而,一个月过去了,他却从未见过她使用那支笔,不免有些失落。
“为何不用我送的钢笔呢?”乔木迷惑不解。
“太贵了,我舍不得用。”晚晴耸耸肩回答。
“它的价值不应该以价格来定义,而是在你用的过程中体现出来,你若不用,它哪来的贵。”
“我怕用坏了,会心疼。毕竟不是一支10块钱的钢笔,可以随便写。”
“一样东西,再便宜,你若频繁使用,也会无形中体现出它的价值所在。反之,再贵,假使被你束之高阁,也变得毫无意义。”
“好,听你的,明天我就用。”
“为什么不是今天呢?”
晚晴用下巴示意桌上的墨水已用完。
乔木望着桌上的空墨瓶,恍然大悟,“哎呀,是我没想周到,当初买笔的时候,怎么没想到好笔要配好墨,好比我们——才子要配佳人嘛!哈哈,明天我给你买回来。”
第二天,乔木清吧生意奇好,直到夜晚,他才腾出时间,来到旁边的文具店,却发现该店派克牌墨水早已售罄。走出文具店,他抬腕看表,距离对面街铺打烊时间,仅剩5分钟。他心里盘算,如果照常绕道走斑马线的话,从他目前的位置到达斜对面的文具店,至少要8分钟。如果横穿马路,跨过栏杆的话,他至多花4分钟。他买派克墨水的决心已定,横穿马路势在必行。
不料,结果出了意外。
-6-
乔木被撞飞的那一瞬间的记忆最后定格在晚晴的脸上。过去的那一刻,他心里始终系着晚晴,和他未兑现的诺言。迄今依旧。
“晴,对不起!墨水,我终究没买成。昨天,为了赶时间,我才出此下策,以后不会了。”乔木愧疚地说。他以为自己只是睡了一觉,殊不知,这一睡就是半年。
晚晴先是愣怔,然后打起精神,安慰说:“你会好起来的,一定会好起来的。我马上去通知医生,他说,只要你醒过来,就有希望。”
此后,经过晚晴将近半年的精心照顾与陪伴,乔木的伤势大有好转。这天,体检完毕,医生说,他是他见过同等伤患者中恢复得最神速的一员,一周后复查,如果没问题的话,即可出院。临走前,看见晚晴,直夸乔木好眼光,交了一个如此重情重义的女友。
乔木凝望晚晴平静的脸,心里万分感激。心想,在她的故事里,主角已然是他。
乔木出院的那天,晚晴向单位请了假,订了鲜花,兴高采烈地跑到医院,结果人去楼空。她拿着护士递给她的纸条,匆匆忙忙地跑下楼。满脑子都是乔木的留言:
“晴,当你看到这张字条的时候,我已离开这座城市。请原谅我的不告而别。在我最艰难的时刻,谢谢你的照顾与陪伴。过去的我,未免有些狂妄自大,认为只有自己才配得上你。如今才恍然明白,我不过是一个与轮椅共度余生的人,再也没资格去爱你,更不配当你的伴侣。像你这样的好女孩,将来一定会找到你的真命天子。祝,平安!幸福!勿念!by乔”
“你又何尝不是,在我最艰难的时刻,是你先陪伴了我。这个时候,为何却要选择逃避。”晚晴一面奋力往外追,一面喃喃自语。
-7-
晚晴又恢复以前的生活轨迹,天天来乔木的清吧,不同的是,她再也没有见到他。
然而,她并没有心灰意冷。她始终相信,他们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最终会走到一起,只是时间问题。
她每天在清吧的露台上给乔木留下一张便利贴。两个字,等你。
有人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它会让人淡忘一切。”
这句话放在晚晴身上,却毫无见效。时间不仅没有洗白她的记忆,反而加深了她对记忆的理解:乔木有意避她,不是因为她做得不够好,而是因为他认为自己配不上她。与其不痛不痒的坚持,不如给他打一针强心剂。
这天,晚晴留给乔木的便利贴,不再是“等你”二字,而是这样一段话:
“乔,如你所愿,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因为不想再重蹈覆辙,再次品尝异地恋的相思之苦,所以决定到他的城市生活。只是临走前,有个心愿想要实现,不知你是否肯赏脸,在清吧,陪我庆生28。”
2017年1月2日,晚晴的第28个生日。她身穿一袭粉色长裙,脚穿高跟鞋,涂了胭脂,抹了口红,惊艳四座。在露台上,她非常自信的等乔木的到来。她相信乔木会来祝福她,因为他希望她幸福。尽管他会心痛。
乔木果然不负晚晴所望,最终出现了。
“祝你生日快乐!”乔木不敢直视晚晴的眼睛。
“谢谢!”晚晴故作镇定,“你还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吗?”
“祝你幸福!”
“就这些而已?”
“哦,对了,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也是最后一份见面礼。”说着递给晚晴一瓶墨水。
“多好的一瓶墨水,可惜了!”晚晴接过墨水,鼻头一酸,睛睛泛红。
“是啊,可惜了。整整晚了一年,才能送到你手上。”
“我宁愿从来没用过它。以后也用不上了。”
“为什么?你不是喜欢墨水的味道吗?”乔木露出紧张的神色。
“那是以前。自从你出车祸后,我就把我所有的钢笔,包括你送的那支派克,一并扔了,从此不再用钢笔写字。”
“为什么要这么做?”乔木匪夷所思。
“如果不是因为我喜欢用钢笔写字,你就不会想到送我钢笔。如果不是因为送我钢笔,你就不会想到给我买墨水。如果不是因为给我买墨水,你就不会想到横穿马路。如果你不横穿马路,就不会遭遇车祸。”晚晴说着,泪水顺着面颊滑了下来。
乔木心里一颤,悲喜交加。
“我违反交通规则,遭遇车祸是必然的事。与墨水无关,你又何必自作多情。”
“我不是钢铁做的,我有肉有心,你为我做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即使你避我于不见,我也能感觉到你的存在。你明明很在乎,却偏偏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你以为这么做,就能把我气走吗?”
“你看不见吗?我是一个断腿的人,有什么资格气你。”乔木冷笑道。
“可你有心。”
“别傻了。”
“自从爱上你的那一刻起,我从来就没有聪明过。”晚晴走到乔木面前蹲了下来,细细端详着他的容颜,任眼泪籁籁流下,“甭想用一张纸和几句话就把我打发掉,告诉你,没那么容易,不管你逃到天涯海角,我这辈子都跟定你了。”
晚晴的所做所为深深振憾了乔木。他伸出双手抚去她的脸上的泪水,禁不住在她额前,留下一个深情的吻。
“我爱你。"
“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