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在电脑里打开浏览器,盘踞在榜首的一条新闻令我错愕,“郭敬明骚扰男作家”,他曾是中国作家富豪榜的头名状元,引起热议的却是这样一个标题。
在通讯发达的时代,各种出乎意料或匪夷所思的事件时有发生,它们像是深冬时百草凋敝的土地,被厚厚的大雪掩埋,随着阳光普照,渐渐显现袒露的本质。传播的广泛及快速,致使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愈加便捷,但真话与谣言也随之簇拥而来,因主观的狭隘性,我们常以为已经了解世界的面目,往往只是管中窥豹。
我并不清楚其中的始末,所以不敢妄下论断,只能点开两位当事人的微博,妄图在只言片语中拼凑起整个事情的印象,虽然也可能是臆测,而有失偏颇。
之后,让我不解的是底下围观群众们各种调侃性的言论,有人取笑李枫的长相来否认性侵控诉的真实性,有人深扒证明郭敬明具有同性倾向的帖子以此佐证犯罪的可能性,即使两者完全不足以作为开庭时法官判案的依据。
“嘴仗”已是打得酣畅淋漓,一方有难,八方点赞。人们如同战时杀红了眼的士兵,完全不顾及兵刃是否伤及无辜,连带着久未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朱梓骁及被讽刺为“金丝雀”的陈学冬一并上了热搜,他们措不及防地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接受着众人目光的检阅。他们不曾参与犯罪,性取向也只是个人私隐,同性恋或异性恋并不是错误的代名词,此时,也成为了公众喜恶的理由之一。
作为“正义化身”的群众们在做出评判时何尝不是举起着杀人的刀呢,实际上,无论郭、李哪一方是受害者,他们也都在舆论中受到了另一种伤害,即使将来真相澄清,身上也会多了个是非难辨的标签。而这一切都将归功于“语言暴力”。
不可否认,人们热衷于角色扮演,站在制高点来裁决他人,甚至充当着刽子手,有时是出于一种病态的心理,在人性的阴暗面下,各种目的不可言喻。
在结果未出来之前,我们应更多地关注事件本身,而不是继续地挖掘双方间的所谓内幕,并加以渲染,专注于此事的娱乐性,而忽略了受害人难以磨灭的创伤。
如果“性侵案”真实成立,中国目前同性性侵犯是空白,李枫该如何举证。如果纯属诬告,那已经对郭敬明的名誉造成损失,他该怎样维权。
其实,我非常希望此次事件能尽快有个定案,不忍心看两位作家的影响力被消费,毕竟他们在当前的文学行业中都占有一席之地,不该沦为人们唾沫横飞的谈资。在正义得到伸张之后,无论谁是受害者,都应该背负着伤痕继续前进,才不算辜负了自己以及那些发自内心热爱自己的读者。
少年时,我曾是郭敬明的拥趸,案上至今放着《夏至未至》,那片高大馥郁的香樟几度支撑着我摇摇欲坠的幻想,很多个夜晚里我一手撑着书一手拿着笔,记下我奉若圣经的句子。在“文学之新”大赛里,让我了解到李枫,看到了《喀纳斯游记》,我惊叹他的文字,同时也感到自身的不足与渺小。尽管成年后的我,对《小时代》嗤之以鼻,对所谓的青春文学更是退避三舍,但仍然不肯否认他们的成就。
因为他们都曾是我的青春,而我已非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