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这天本应诵《离骚》,熏艾香的。然而,却被一帮不合时宜的朋友拉去歌厅K歌。
我是个五音不全的人,K歌实在是“山歌好唱口难开”。好在同去的朋友们个个赛百灵,美妙的歌声消磨了这个诗意的夜晚。
中国曾经是个诗歌的国度,从《诗经》到《离骚》,唐诗宋词千古流芳,诗教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至圣大儒先师夫子曰:“不读诗,无以言。不学诗,无以立。”
进入新世纪以来,诗歌在中国无疑是式微了,而流行歌曲流行歌声却在城乡之间流行开来。诗的国度里,少了诗歌朗诵会,只有卡拉OK和KTV包厢,歌的海洋淹没都市人疲惫的心灵。诗人个个黯然退场,歌星们闪亮登场,音乐声起,万众痴狂,成为都市喧嚣的文化符号。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叶倩文的《潇洒走一回》唤起了听众歌迷几多共鸣,在流行的曲调里,潇洒唱一回,不惜过把瘾就死,成了流行文化的滥觞……
第一次被流行歌曲撞腰,是在异乡的街头。九十年代初,我独自一人来到他乡谋生,结识了一个来自北屯叫玲子的大眼睛姑娘,她从北疆来到南疆的电厂工作,我谋职的单位没有食堂,到电厂食常就餐和她相识。我的寓所与她宿舍只一街之隔,傍晚没事时,便到她的宿舍串门。我一过去,她的同事便借故离开了。我们彼此也还有些陌生,玲子说,我们出去走走吧。走上街头,夏夜的街头广场,有不少人摆着音箱和电视大屏幕在街头唱卡拉OK,唱一支歌只需区区2元钱。我们站着街边听歌,有人在唱《恋曲1990》,玲子问我唱歌吗,我慌得连连摆手,她落落大方地说“我给你唱一支歌吧”。她接过话筒便唱了起来:
“蒹葭苍苍,白露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这曲改自诗经《蒹葭》的歌叫《在水一方》。听她深婉曼妙的歌唱,我好像从歌声中听出了一些什么,宛在水中央的女子究竟是什么模样,也许怎么也走不近,看不清她的容颜,但她总令人向往,让人甘愿克服重重险阻也要去苦苦追寻。蒹葭,诗经里最令人心动,也是最令人心痛的随风飞扬的芦花,离爱情那么近。过两天,我去找玲子,她的同事说玲子病了。我去医院看她时,玲子很惊喜,她说她因“乙肝”住院,同事们怕传染了都不敢去看她。我想安慰她,可又不知从何说起……
从医院回去后,我的心一直很乱,过了一段日子,我再去看望她时,却是一个空,还是她的同事告诉了实情,她调回北疆妈妈身边工作去了。伊人已去,那个唱歌的女孩远离而去消失在人海中。每当听到《在水一方》的歌声,不由不黯然神伤……
坐在人声鼎沸的歌厅里,思绪翻飞。每只歌都很动听都很感人每个人都唱得投入专注,都仿佛有许多深情往事和不尽的言说要借歌声渲泄。作为客居异乡的旅人,我最喜欢听又害怕听费翔的《故乡的云》,“天边飘过故乡的云,它不停地在向我呼唤”它的词曲甫一从口腔里飞出,便紧紧地揪住人心不放,让人思绪千转,乡愁百结。在中国的社会大转型大变迁中,千百万亿的打工仔离乡背井南下北上谋发展,有多少希望梦想,就有多少聚散离合,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生活很无奈,带着故乡去流浪的旅人,费翔总是能让“故乡的云”引出你的泪水又拭去你的泪水。
我有一个只念过4年书的小老乡夏华元,虽然小学都没毕业,在城市工地上的辛劳打拼中发了财,成长为一个包工头,为了拿工程有活干,他经常要请人吃饭唱歌。自嘲为“小学本科生”的他,常常在卡拉OK包厢里扯着喉咙吼《大头皮鞋》。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听他吼叫着“穿着大头皮鞋,走在繁华的大街,虽然有点不起眼,也要走出尊严!”这么有意味的歌词和歌声怎能不让人伤怀?
都市里有多少灯红酒绿,有多少意乱情迷,都可以借歌声一吐衷肠。随着城里的歌厅越来越多,爱听歌的人爱唱歌的人如过江之鲤,请客唱歌也成了流行的雅兴,酒足饭饱不唱两曲吼两嗓子总觉得意犹未尽,有情的歌声交流了感情,带动了消费,推动了经济,促进了发展,弘扬了文化。多年前,词作家汪峰写了一曲《春天里》的歌,自娱自乐地“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怎么也唱不红。旭日阳刚这两个来自乡村的打工仔却能将其唱红大江南北,唱到了春节联欢晚会的大舞台,成为一种中国好声音。
端坐在歌厅里,我想如果有一天 我老无所依,我最怀念的,还是朋友们能把我埋在那歌那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