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捕捉到她眸中一转即逝的不自然,“不对,到底怎么弄的?”
“真的是不小心,昨晚我去门口的超市买东西,不小心被地上的纸箱绊住了。”
“我带你去医院,都肿成面包了。”乐乐叹气,这人总是不会照顾自己,总是让自己受伤。
陆思澈摆摆手,“不去了,我现在动一动都疼,我一会儿用冰块敷一敷吧。”
乐乐也没在勉强,“那我去帮你买药,这样也不能光用冰块。”
说完,她没等她拒绝,就起身拿了包走向门口。
陆思澈低头用手摸了摸脚踝,手指刚接触到皮肤,就传来一股钻心的疼痛,她在心里哀叹,刚回来就这么倒霉。
还好离正式上班的时间还有几天,要不然一上班就请假,总是会给老板留下不好的印象的。
当客厅的大门再次响的时候,她往门口望去就看到乐乐的后面还跟着西装革履的傅嘉言。
傅嘉言明显是从公司赶过来的,衣着正式都没来得及换,陆思澈当初离开的时候,他们不过都刚刚从青葱的校园里出来,所以看到这幅模样的好友,倒也觉得有趣。
“你穿西装还蛮帅!”她毫不吝啬的夸赞,可是被夸的那个人明显不领情。
傅嘉言径直走过来,整个表情都很严肃,先是低着头检查了一下她受伤的地方,这才盯着她,训斥道:“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两个好友轮着教训了她一番,弄的她直认错,并保证今后一定珍惜自己的小命,可即使这样,傅嘉言却还没放过她,陆思澈有些惊讶,这男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啰嗦。
最后,还是乐乐救了她一命,“先别训了,我先帮她喷药,喷完你再继续!”
乐乐打开药瓶,坐在她身边,正准备替她喷药时,手中的药却被傅嘉言拿走。
“我来。”简单的两个字,他就在她右边坐下,将她受伤的脚小心翼翼的放在了自己的腿上。
药很凉,喷在伤处一阵刺痛,她没忍住“嘶”了一声,头顶却响起一个不冷不热的声音:“活该。”
乐乐往旁边坐了点,安静的看着傅嘉言为她抹药按摩,没有再插手。
她是在小区楼下遇见他的,她手中提着药店的塑料袋,傅嘉言眼尖,问:“怎么了?乐乐。”
她摇摇头,说:“我没事,笑笑的脚崴了,我给她买的药。”
话音刚落,她清晰的看见傅嘉言的眸中闪过一丝紧张,果然,他焦急的问她:“怎么回事?严重吗?”
她连忙解释了一下,他才松了一口气。
她又装作很随意的问了一句:“你今天不上班?”
傅嘉言按了电梯,说:“上啊,刚开完会,我先走了。”
乐乐笑了笑,没再说话。
傅嘉言爱而不得,她又何尝不是。
陆思澈的脚好的很快,工作也没有耽误,她的适应能力很快,几天之后,就对新工作得心应手。
整个部门的气氛都很不错,周末的时候,同事们都闹着要给她开一个欢迎party,她没办法拒绝他们的热情,于是欣然答应。
市场部平时很忙碌,工作量也很大,同事们逮到机会自然不会放过,晚上,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去了一家KTV,准备不醉不归。
周末,KTV的人很多,她们跟前台的磨叽了好久,前台的男孩才好不容易给他们腾出来一个大包,从走廊过的时候,两边的包间不时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听的陆思澈直皱眉。
在国外,她也常常跟同学去唱歌,回来以后,倒是第一次来。
一开始,气氛不是很嗨,部门里一个名叫顾俊,刚刚毕业的小伙子为了炒热气氛,就默默的点了一首最近特别流行的神曲。
果然,熟悉的旋律一响起来,沙发上三两个玩手机的女孩,注意力立马就被顾俊的歌声给吸引住了。
神曲的歌词简单粗暴,听的陆思澈笑的不行,跟一旁的小敏说道:“这首歌真是太牛叉了!逗死我了!”
小敏瞅了一眼顾俊,“顾俊就喜欢这种,每次我们一起唱歌,他都点上好多首这种歌!”
两人聊了一会儿,就有同事过来敬酒,陆思澈基本上来者不拒。
她大方出落,很快就和他们打成一片,小敏好奇的问她:“你之前是在澳洲?”
陆思澈抿了一口酒,点头。
顾俊又问她:“那你怎么回来了?国外的工资肯定比国内的高好多吧?”
这倒是,她之前工作的澳洲公司,的确是比现在的工资高,三年下来,她也有了小小的积蓄。
“毕竟我是中国人,在国外呆的再久,也总觉得没有归属感!”她解释道。
小敏也赞同的点点头,“嗯,我也觉得,当年大学毕业后,我妈让我去留学,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其实,她为什么回来,她自己也不知道,或许,是为了自己心里那仅剩的一丝希冀吧,不过这希冀如今还有多少,她也不知道。
喝到一半,她就觉得有些头晕,这么多年了,也喝了不少酒,酒量却还和以前一样差。
她起身去了洗手间,用冰冷的水洗了洗脸,这才感觉头脑清晰了一些,她怔怔的站在洗手台的镜子面前,却觉得镜子里的面孔熟悉又陌生。
留了几年的头发,被剪了一半,很多年不曾留过这样长度的头发。
她突然就想到,以前上学的时候,她和叶之庭坐在图书馆里上自习,叶之庭总是喜欢用手指把玩她的长发。
她又黑又长的发丝被他修长的手指缠住,骨节分明的大手穿过她的头发,一玩能玩好久。
那时她还故意的气他,说要去剪成短发,叶之庭当时就生气的勒令她,如果把头发剪了,一定会狠狠的收拾她。
记忆如此的清晰,在她猝不及防间就铺天盖地的袭来,她突然发现,那些两人在一起的每个细节,她都全都记得,多悲哀,她记得,另一个人却无情的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