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成为各方面普遍赞同的意见。
2月24日,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的《决定》。
该如何把握好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界限?
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设立“禁食目录”或可食用动物“白名单”。
目前可以食用的包括以下三类
首先一些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如猪、牛、羊、鸡、鸭、鹅等)是主要供食用的动物。
另外一些动物(如兔、鸽等)的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家畜家禽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公布的目录执行。
其次按照有关规定,此次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以前在大家的餐桌上比较常见的知了猴,野生蝎子之类的昆虫不可以吃。
生长在农村的孩子夏天的一大乐趣就是摸知了猴,夜晚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穿梭在树林间。经过一晚的努力第二天可以美美的大饱口福。
在此提醒小伙伴们,从现在开始这是《决定》禁止的行为。
如果在郊外打到一只野兔也是不可以吃的。因为决定规定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捕猎,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
幸亏守株待兔只是寓言,不然捡到的折颈而死的兔子可以吃吗?那是意外不是以食用为目的的捕猎,友友觉得呢?
经历了2003年的非典,非洲的埃博拉,再到现在的新冠病毒。一个个惨痛的教训告诫我们要敬畏生命 ,保护动物。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孙江说,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仅必要,而且完全能够做得到。在健康意识、环保意识日益高涨的今天,吃野味不仅不卫生,还有风险。再次,个人行为也应受到国家法律的管束,“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的行为有潜在社会危害,应当依法予以限制。
《决定》采取的惩治措施以及介入部门可以看出国家整治野生动物市场的决心。希望大家齐心协力保护人与野生动物的和谐相处,保持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